日前上市公司可成(2474)外資股東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希望將股利政策改為股東會決議,這也是台股史上第一次有外資股東,以提案方式呼籲股利政策應交股東會決議,但這項提案卻被可成董事會否決,未能入列今年股東常會議案,引發可成董事會、外資股東互槓。
金管會15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可成公司以提案超過一項為由,未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已違法《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及第7項,因此對可成董事長洪水樹開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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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提案盼配股利政策回歸股東會決定,遭到可成董事會否決
該事件起源於可成兩家外資股東寶塔街有限公司、瓦山塔主基金有限公司(合計持有可成超過1%),日前在股東會提案期限內提出股東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盼將股利政策改回由股東大會決議,同時也呼籲其他所有股東投票贊成;但沒想到可成董事會卻以外資提了2項提案為由,不符合規定,因此提案遭到可成董事會否決。
但可成外資、瓦山塔主基金的TIH執行長王亞倫(Allen Wang)強調,主張只有1項,就是修改公司章程,要讓現金股利分派的權利回歸股東會,此次可成董事會未列入議程,批評可成公司在公司治理落實上做了最惡劣的示範,他指出,不排除明年再來提案一次,此事件也導致外資股東與可成公司屢次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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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開罰洪水樹24萬元,外資股東強調重視股東權益
金管會官員指出,有關違反事實理由在於,可成股東先前向可成公司提出112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修正公司章程」,但可成公司以提案超過一項,未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已違反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規定;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7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的負責人、也就是董事長洪水樹開罰24萬元新台幣。
瓦山塔主基金的TIH執行長王亞倫(Allen Wang)15日晚間也回應,非常感謝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經濟部,力行法令遵循的落實,強化台灣資本市場公司治理,塑造健全的投資環境,提升外資投資的意願;也藉此,重申國際機構法人對股東權益的重視,也深信台灣發行公司也會守法守規,更加強股東權益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