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樁因為有業者在拍賣會場展示、銷售屬於保育類象牙產製品而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並遭起訴的案件,柯市府在事發一個月即地訂全國僅有的行政規則,讓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的產製品,得以指定為「古物」進行銷售。自此在台北通過申請成為古物的保育類產製品共有129件,申請通過率高達95%。立委吳思瑤痛批柯文哲前市府,以「文資」之名,為不肖人士大開象牙買賣的後門。
柯市府規避保育,讓象牙成為可販售的古物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今(8/16)日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台北市議員陳賢蔚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柯前市府時期,承辦文化資產古物審議相關作業台北市立文獻會在宇珍國際有限公司公開展示銷售象牙產製品,被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裁罰和偵辦後,依某前議員接受該業者陳情的建議,快速訂定「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導致之後包括象牙、犀牛角、虎頭等保育類產製品如雨後春筍般申請成為可流通販售的古物,規避野保法的禁賣規定。
象牙已被國際禁止交易,但仍有破口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致行長陳玉敏表示,國際間早在1989年起禁止國與國間的象牙貿易,2016年簽署CITES 的182個國家通過決議,關閉各國內的合法象牙交易市場,但盜獵仍然猖獗,資料更顯示每15分鐘就有一頭瀕臨絕種的大象,因象牙盜獵而死於非命。盜獵、走私的象牙,以「合法持有」之名,持續販售販售流通。
吳思瑤批柯市府三大不合理作為
立法委員吳思瑤表示,這個案件有三大不合理之處。第一,2005年已有依文資法頒布的〈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各地方政府也都須要按照〈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成立古物審議委員會,這是本來就有的機制,柯市府2019年居然高效率訂定全國首創的保育類指定古物的作業流程,並因此可能誤導此案承審法官的認知,影響二審時做成的無罪判決。
吳思瑤質疑,難道柯市府是受了某議員的壓力,另外訂定多此一舉的作業流程?
吳思瑤進一步表示,另個不合理在於,柯市府訂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指定提報古物作業流程之後,竟然有高達95%的通過率及101案保育類動物產製品通過指定為古物申請,這是她從擔任議員到立委所看到各級文化資產審議中通過率最高的情形,非常怪異。而且在北市府文化局網站上找不到指定古物審議會公開資訊,這是程序不正義,更淪為黑箱指定的可能。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則表示,經查在柯市府2019年頒布這項作業流程之前,市府指定的49件古物中,沒有任何一件是保育類動物製品。
待補強的法制面問題,1個月內研議
另外,在中央法制面上,台灣動物保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由於《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中「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古物。」的規定,形同野生保育上缺漏,藝品店交易的象牙及其製品只要被指定為「古物」,其買賣流通就不受野保法規範,等於開大門准許象牙買賣。
陳玉敏強調,國際間對象牙古物認定與交易管制日趨嚴格,例如,英國、以色列、香港等,對於象牙產製品認定為古物,都有年份與成分的標準,不符合這些標準產製品一律禁止販售。但台灣的古物指定卻沒有這些標準。
因此,立委吳思瑤與動保團體要求主管野生動物保育的林業署及主管文化資產審議的文資局,在一個月內針對「修改野保法施行細節,排除「古物」條件」、「制訂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申請為古物的審議程序,應有保育機關及專家參與,並明訂古物指定的年份、來源及合法證明等條件」進行研議。另外,也要求臺北市立文獻館檢討柯市府時期訂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申請古物指定作業流程的存廢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