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年推動防止大股東不當干政修法,先前草案內容增訂將對金控大股東不當干政祭出行政罰則,甚至最重限期處分大股東持股,但草案預告期間有不少金融業者與法學界提出反對或保留意見;使得金管會不得不讓步,僅保留裁處最高5000萬元罰緩。
隨著修法變得雷聲大雨點小,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4)日也坦言,公共政策必須考慮不同利害關係人的看法,既然難以一步到位,就先從各界較有共識的方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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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界、金控業者有疑慮,大股東干政修法草案只留下「罰鍰」
金管會在今(2023)年4月27日對外預告「金控法」及「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本修正草案內容雷厲風行,打算針對「大股東干政」修法祭出裁罰,包括增訂主管機關可處以最高5000萬元罰鍰外,可限制大股東持股的表決權行使,甚至情節嚴重者可限期處份持股。
不過,該修正草案自4月預告後,接連開了2次公聽會,這期間有法學界人士紛紛提出意見,認為該修正草案賦予主管機關相當大的裁量空間,但金融業者卻在法律遵循上無所適從,其爭議點包括:何謂大股東「不當干預」究竟由誰來「認定」?是主管機關說了算嗎?
除此之外,由於裁罰更包括限制大股東表決權行使、甚至強制賣出股權,此舉恐有違反比例原則和侵害人民財產權的疑慮;另外也有金控業者提到,由於金管會最重罰則是限期處分大股東持股,屆時可能將影響經營權,有違反比例原則疑慮,且執行面上,若強制賣股又該如何避免影響股價等問題。
因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日前已證實,回應外界的意見,目前修法方向會把大家有意見的條文像是限制賣股、表決權等刪除,只保留罰款,可處200萬元~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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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仍有很大的變數,黃天牧:若來不及下會期再提案
由於立法會新會期(第10屆第8會期)已在9月1日展開,黃天牧今(4)日出席第14屆台北公司治理論壇時表示,「我們當然希望求好、求完整,但是現實上公共政策,也必須要考慮不同利害關係人的看法。」他重申,若不能一步到位,會先從大家比較有共識的方向去處理,因此現階段將先會以單純的罰緩為主。
不過,由於這個會期將是第10屆最後一個會期,法案將「屆期不連續」,言下之意是,若這會期沒過關,就必須「重頭再來」,必須等到下一屆新立委會期就任後重新提案;且按照往例,本會期適逢立委改選,不少立委多少都會為了拼選戰、跑攤,由於立委選舉將於明(2024)年1月13日舉行,時間上本就急迫,除非金管會獲得行政院大力支持,把大股東干政修法案列為優先法案,否則看起來法案只能「明年再戰」的機率也很高。
黃天牧則坦言,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前,必須先報行政院審查,等到行政院若通過,能否趕上立法院這個會期,確實時間上會比較趕;但「日子總是要過」,若最後時程上未如預期,下個會期仍可繼續提案,不過,盡量仍會以本會期通過為主要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