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16日審查「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時力黨團量、民眾黨團、立委郭國文、立委曾銘宗等針對不同條文,其中,第五條關於房屋稅,被稱為「囤房稅2.0」為各方討論重點,共提出21案,時代力量認為行政院版本根本無法喝止投資客,立委江永昌則替多房出租的房東擔心負擔更多稅負。
房屋稅所屬期間為上年7月起至當年6月30日止,若本會期三讀通過,預計明年7月實施,在總統大選前審查囤房稅,成為各方的焦點,「房屋稅條例」第4條對建商的空屋稅,第5條關於自用住宅、非自用住宅,也就是房東的稅率,成為討論焦點。
總統大選前審囤房稅,各方主張不同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全台一人多屋者為36萬戶,各黨對一人多屋主張稅率級距不同,立委郭國文提案自住房屋稅率調降從1.2%降低到1%,財政部回應這會影響地方政府稅收,將少掉50億元,郭國文回應可從非自用住宅提高稅率補回,但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主張,單一自住應該更低、調到0.6%比行政院版少掉一半,因為如果真的是自己住,接近0稅率都可以。
民眾黨甚至主張,個人持有3戶到4戶,稅率級距可以到3.6%到4.8%,若一個人持有10戶,稅率應該課到10%,但張其祿說,實際上有10戶以上的人不多。
財政部提出的政院版,關於自用住宅稅率、是否由中央政府訂定稅率級距等議題,引發許多討論。
稅率級距到底誰決定,財政部交給地方政府
由於行政院版對稅率級距沒有明定,因此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行政院版房屋稅2.0 只是半套修法,只會公告參考基準不是明訂入法,稅率級距仍由地方政府決定,和現在被詬病問題一樣,雖然財政部說地方政府可以自己調高,行政院版級距對投資客來看根本不痛不癢。立委高嘉瑜也說,差別稅率應該授權給中央地訂,不會讓地方政府陽奉陰違。
財政部回應說,目前根據房屋評定現值,各縣市都有偏低現象,所以財政部希望比較高稅率來影響稅收結果,財政部促使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評定稅基,本來有有兩個縣市從民國73年到現在都沒調整過,現在已有16、17個縣市都在調整、調上,彰化縣、金門縣後來都調漲了50%以上。
全國各地發展不同,有人主張採不同級距
至於差別稅率級距到底誰訂,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應該要訂定差別稅率,如果沒有訂好造成稅損,第一,中央不會弭補地方政府的損失,第二,地方政府若不定,就要按照中央的差別稅率來課徵,中央會給一個給地方政府參考的稅率基準。
眼見各方主張略顯混亂,立委鍾佳濱「老師」上身,他說居住正義目的是「住者有其屋」,這涉及到房價、租屋市場,空屋有沒有釋放,房屋稅條例是要達到住者有屋住,但對目前房價沒有什麼影響,因為房價是受到土地和房屋價值,房屋稅稅率一樣,因為房子折舊,越繳越少,但土地稅是增值,每年繳的越來越高,以屏東為例,房價在漲,房租卻有漲有跌。他建議對都會區和非都會區,應該採不同標準。
多屋房東應該繳更多稅,有立委持不同意見
這次「房屋稅條例」也鼓勵多房的房東釋出房子出租,但有些規定是出租房屋越多,繳稅級距越高,因此立委江永昌就提出質疑,認為這不利於鼓勵房東出租,他表示,以目前台北市為例,台北市非自住歸戶,全數累計差別稅率,要課稅,但先扣掉自住、公益出租、建商餘屋,卻沒有排除一般出租,多拿一戶出租反而稅率更高。
江永昌說,當屋主把房子出租稅率更高,反而是種懲罰。但財政部也提醒他,囤房稅精神就是持屋越多者要負擔更多的合理稅負。然而這次修囤房稅,對於建商的空屋稅各方著墨不多,沒有引起太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