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訴求「開放單身人工生殖」的聲音持續出現,國會新會期也將在2月1日開議,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日前曾表示,「單身女性、同志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是目前『爭議最小』的部分」,部份立委也期望鬆綁人工生殖規範,開放「單身人工生殖」。
對此,「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媽媽盟)、「社團法人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孕婦關懷協會)及「社團法人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等3個民間團體基於關心婦幼權利,回應表示,「我們要向薛部長報告問卷結果並非如此!」
媽媽盟等3個民團特別進行「台灣『代理孕母合法化』知識及態度」問卷調查,暨2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代理孕母議題公布調查結果,民調顯示8成反對代孕合法化,29日再次公布調查結果,其中對《人工生殖法》研擬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這部分,民調顯示不支持者超過7成(73.5%),並呼籲應延後人工生殖法之修法。
民調:7成民眾不支持開放「單身及同性伴侶」人工生殖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單信愛先指出,根據本問卷統計全台有效樣本數7,780中,結果顯示支持單身及同性伴侶可使用捐贈精卵人工生殖1,218人(15.7%),不支持者5,720人(73.5%)。(註1)
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解慧珍表示,過去好幾年來,政府很努力要把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但當我們在談到單身人工生殖法時,似乎我們就把兒童人命完全丟到腦後,對孩子來說,他是否有權利擁有一個雙親的家庭?他是否有機會在一個平衡健康的影響下成長?我們知道單親家庭非常辛苦,可是現在如果用這樣立法的態度去通過,是否間接製造了單親家庭?而這是完全不符合兒童對家庭的意義。」
解慧珍強調,回到《人工生殖法》當初立法的用意為何?是幫助有不孕問題的家庭,能藉由人工生殖擁有一個孩子,「但當我們繼續往前推進而無法得到更清楚全民的共識,造成的只是更多不完全的單親家庭,也違反了當初立法的意旨。」
單信愛提到,本調查次量表第一部分為捐精卵相關兒權(Children right)7題,滿分為28分。結果顯示,在知識部份,7題平均8.67±7.70。在態度部分,所有題目平均25.59±3.54。「本調查報告顯示,民眾多數不支持開放單身人工生殖,對於單身人工生殖使用捐精捐卵已發生之影響也並不了解,但認為本議題重要且值得關注,並期待本調查結果,能提供民間及政府相關部門參考。」
婦團提2大疑點,恐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依據問卷調查結果,媽媽盟等3個團體主張應延後人工生殖法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之進程,並提出相關疑慮如下:
1、恐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
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及國籍之權利,並於儘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單信愛指出,知其父母(血統認識權)並受父母照顧是一個孩子建立依附關係、賴以生存、受保護、接受教育,得以順利長大成人最重要的權利,每一位兒童皆有權利知悉自己的身世,進一步建立子女對於家庭的了解與自我認同。「現今社會環境,雙親同時照顧子女尚且不容易,更何況是單親?單親也讓孩子在成年之前失去主要照顧者的風險大幅提昇。」
再者依「人工生殖法」13條規定,捐精者為匿名(只提供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孩子出生後,身分證父親欄位只有一條橫線,當孩子長大問:『我的爸爸在哪裡?』『我的爸爸是誰?』該如何回答?」單信愛質疑,她也提到我國已於103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立法,單女人工生殖將使兒童成長過程父親缺席,形同刻意製造單親家庭,恐違反兒權公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2、恐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
解慧珍指出,「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中清楚提到:「基於維護生命之倫理及尊嚴,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之方法,對於生殖細胞及胚胎應予尊重,不得任意移為人類品種改良之實驗,並禁止為商業目的而實施人工生殖技術及其相關之行為。對於人工生殖子女之地位,以子女最高利益為指導原則妥適規定之,以維護其權益。」
她強調,單身女性並非不孕症患者,不符合「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若人工生殖法開放單身者適用,等於將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想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人工生殖法未開放單身人工生殖,實係考量兒童權益。」民團也強調,真正想要孩子應鼓勵收養,台灣目前每年有100多個孩子因無人收養而出養國外,而非開放單身人工生殖。
孕婦關懷協會建議「這樣做」,台灣每年增2-3萬新生兒
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秘書長林朝興指出,協會成立4年半至今,幫助過30多位婦女,「大多數是處在非預期、慌張、害怕的情況下的女性,這時我們積極介入提供像是諮商輔導、財務、如何面對學校老師同學等幫助。也發現到,其實很多婦女非預期懷孕仍是想把孩子生下來的,但可能因為吵架男友就跑掉了,或是家人不支持要她墮胎,所以這時應積極幫助這樣的個案,能擁有資源生下孩子,很多生下來後的婦女也表示,自己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雖然這個過程不容易,但透過我們的輔導個案也知道是可行的。」
林朝興分享第一個輔導的個案,當時來尋求協助的父親才大學剛畢業22歲,表示女友才大一卻意外懷孕了,「男生出身在單親家庭,從小缺乏父親角色,因此也擔心自己無法勝任好父親的角色,我們鼓勵他說沒有人天生就知道怎麼當爸爸,需要不斷去學習,當你願意就能成為一個好爸爸。」他描述,當時女生本來想墮胎,但在協會的鼓勵下他們決定把孩子留下來,女生生完後先暫時休學,請爸媽幫忙帶後又繼續完成學業,一年後他們也順利結婚、並完成大學學業。
第二個個案,則是一名30歲女生,非預期懷孕,想生下來但家人反對,沒想到生下後從此回不了家,「家裡的鎖被換掉、一人在外流浪,晚上睡便利商店或網咖,吃飯就吃可提供愛心餐的店家,直到前年端午節時找到我們協會,當時已懷孕33週,身上只剩下最後的600元。」經由協會的協助,也讓這位婦女順利生下女兒,現在已漸漸獨立,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協會最近也提供她們生活及房租補助,並有一位愛心的房東願意租她們房子,使她們有個溫暖的家。
林朝興建議政府及社會大眾,要更積極幫助這些非預期懷孕婦女,「每年最少有約30-40萬這樣的個案,她們可能願意生下來但有一些困難,但可能因未婚、男友、家人反對,或因還在學、沒有經濟基礎,或已生了2-3個孩子的媽媽,怕養不起或只是面子的關係。若能幫助她們把孩子生下來自養,或讓想收養的家庭來收養,這是政府及社會可以做的事,也是能提升生育率最快速及有效的辦法之一。」他強調,只要能讓1/10這樣的婦女生下來,台灣每年就能多至少2-3萬的新生兒。
衛福部曝2月底開公聽會討論修法,婦團籲更審慎對話
對此,國健署署長吳昭軍受訪時表示,在《人工生殖法》修法前,至少會舉行2次公聽會,第一場次預計2月底、第二場次則規劃3月份,將邀請各民間團體、立委參加,也開放直播供民眾了解法案狀況,不排除2階段修法。
吳昭軍表示,若同性、單身女性的修法部分先有共識、代理孕母無共識,會優先處理有共識部分,有共識後才會形成草案,再行後續專家會議、預告、最後送行政院等程序,中央並沒有預設立場與期程,修法進度得看各界是否有凝聚共識。
民團再次呼籲,單身人工生殖一方面恐違反兒權公約對兒童人權的保障,一方面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對於人工生殖法是否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應做更審慎周延的討論與對話。
註1:問卷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問卷編製,問卷發放自2023年12月17號21時起至 2024年1月1號21時止,共計15日運用網路平台(line、臉書等)傳遞問卷連結,收集全台灣 8,124筆資料(觸及約21,000人),其中有效樣本數7,780(扣除掉重複填答問卷255份,排除掉18歲以下民眾74位,排除填答方向完全一致16人)。專家效度共9位專家,包括法律、婦產科、生殖醫學、幼教及小兒科醫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