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黃牛猖獗,文創法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陸續在去年完成修法,針對黃牛票提出票面金額10至50倍罰鍰等機制,但黃牛票亂象持續,甚至轉成詐騙假賣票,或掛羊頭賣狗肉式的變種黃牛行為,越打越詐,立委要求文化部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指引辦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9)日邀請文化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就「取締黃牛票之防範及執法成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打黃牛越打越詐,還出現「變種黃牛」
去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修法後,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面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文創法》原本要遏止黃牛,但現在賣黃牛票可能吃上刑責,竟然改賣假票來詐騙,這是變本加厲,原本當黃牛現在改做詐騙犯,越打越詐有必要檢討。
他也指出其他「變種黃牛」的樣態,就是不賣票,故意賣其他東西,如賣麥克風、賣一隻筆然後送2張演唱會門票,醉翁之意不在酒,質疑這樣的形態是否能檢舉?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表示,其實就整體數量來說是下降的,現在最困擾的不是黃牛而是詐欺,因此現在購買黃牛票的風險更高,不只要用更高的代價,有時候根本沒有票,刑事警察局有提高對詐欺的偵查。
至於綁物販售是否能檢舉?王時思說,可以,但目前還有個案是因為綁物犯售而被定罪。對此,洪孟楷要求文化部邀集相關部門研議,一個月內提出相關的指引辦法。
文化部要抓黃牛好難...要抓到黃牛竟然要檢舉人先買黃牛票?
文化部在專案報告中指出,文創法修正實施迄今,加價轉售檢舉案共2105件,檢舉案中資料完備可續行調查的609件檢舉案,已交由地方政府進行調查,其中300件已處理完竣,完成率約5成,併同地方政府自行調查之案件後,已裁處430案總裁罰金額計208萬4490元。
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文化部收受131件檢舉,扣除要件資料不齊備之無效檢舉案後,交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或地方政府警察單位調查,併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與地方政府警察單位自行調查的案件,目前已有8件以掃票機器人程式購買演唱會票券案件,其中3件已移送地檢署,2件緩起訴,其餘案件調查中。
不過,國民黨柯志恩質疑,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加價轉售成案率僅28.9%,不正方法成案率僅4.5%,如果要說很有成效想必很多委員都有異議。
對於檢舉黃牛專區就連民進黨立委也很有意見。范雲便指出,檢舉要求的資訊非常的仔細,包含入場序號、票券編號/流水號,所以其實只要檢舉人沒有實質買到票就無法檢舉,根據文化部資料也可以看到「形式要件不齊備」的案件超過1千件。
他質疑,如此一來,將有檢舉人必須實質購買黃牛票,等於參與犯罪行為才能檢舉的矛盾,當時修法時,認定只有加價販售行為就完成犯罪行為,不需要有人真的購買,但文化部的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似乎把規則訂太嚴格?
王時思回應,要有票券的號碼與流水號的關鍵在於要取得售票者的資料,否則將無法確認誰是黃牛,而如果在社群網站刊登就入罪的話,就會變成所有資料來源都要依賴網站提供,但目前的狀況是FB與Dcard完全不配合,文化部無法取得這些人的個資。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則建議,目前只知道黃牛的帳戶,但是帳號對不到人名,成為文化部目前行政裁罰調查最大困境,文化部應請行政院提出跨部會協商需求,由金管會先以暫行辦法提供相關調查的可能性。
業者也需要「秒殺」讓黃牛有機可趁?文化部:實名制使目前最有效的方法
最後,柯志恩指出,目前警察偵辦通常都是用釣魚的方法,喬裝成買家抓出這些黃牛,結果就是看運氣,有些法官判罰,有些法官不判罰,原因都是警員並沒有買售門票的意思,所以沒有辦法構成圖利的行為,搜了老半天結果都這樣子,難怪黃牛這麼樣囂張。
他也質疑,即便有文創法與運發條例等專法,但警政機關還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辦到底為什麼?然後到地檢署也是緩起訴,環環相扣下來,難怪黃牛都不怕。
針對黃牛使用掃票機器人搶票,柯志恩也質疑,用不正方是掃票罰金最高是300萬,但假如其掃到大量票源,乘上最低10倍的倍數,將出現用不正方式掃票罰的比加價販售還較輕的詭異現象。
他感嘆,很多主辦單位喜歡強調「演唱會秒殺」作為宣傳賣點,諷刺的是黃牛的掃票行動也能讓業者達到秒殺效果。
王時思則認為,實名制看起來是現在比較有效能阻擋黃牛的方式,但實名制目前不是強制,文化部今年已收受20件實名制補助申請案,包括日本團體YOASOBI、日本歌手美波、韓國歌手IU等演唱會,將陸續進行審查,文化部也用補助方式鼓勵主辦單位採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