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鏡電視取得執照和中天電視關台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審查過程遭質疑疑點重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今(6)日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文件調閱目前進度及後續處理等相關事宜。
陳耀祥提《憲法》強調都會依照規定去處理
在會議開始之前,媒體問及「鏡電視案」是否符合國家重大特定事項定義?NCC主委陳耀祥表示,NCC認為這是個案問題,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只有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或者其他國家重要事項才會有調閱文件的問題。
陳耀祥說今日也會與立委溝通,但是如果通過也會尊重立委監督權,強調上個會期立法院就已經討論過,如果立委認為有需要提供資料,再來討論要怎麼處理,至於其他的話題都依照憲法規定處理。
林國成批陳耀祥提《憲法》是在挑戰委員會
針對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上月17日,要求相關部會十日內提供相關調閱資料,而NCC回函指出,依法調閱小組可要求機關提供特定議案資料,但該案屬於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鏡電視申設是否涉及特定議案尚有疑義,請交通委員會釐清並釋明,此舉遭各界質疑「NCC拒絕提供資料」。
對此,調閱小組召集人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今日批評,陳耀祥引用憲法根本是在挑戰委員會,針對NCC有疑慮的偵查不公開等問題,他也已經同意要求載明原因即可,但是沒想到NCC仍然不甩調閱小組的決議。
林國成強調調閱資料範圍也是開會通過,立法院當然有權監督行政機關,「這些東西是法律賦予委員會所做的東西,所以我不曉得你們回這個文,到底是什麼情形?你怎麼當事人又兼法官來做解釋?」
魯明哲直言陳耀祥的態度就是想要「撐一下」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則說,調閱小組宣布決議後至今超過十個工作天,但是卻遲遲等不到NCC送來調閱資料,只拿到一份很傲慢的公文,直言陳耀祥的態度就是藐視,想「撐一下、撐一下」撐到5月30日,調閱小組依法定期限解散。
魯明哲指出調閱小組調閱的內容,有不少部分是NCC本來就公開的資料,「有些內容是100%可以直接公開,而且不光是跟調閱小組公開,跟全世界公開的資料都有,你都不拿來,所以我覺得這個不分黨派,如果未來調閱小組面對的都是這種情況,我會覺得不但是挫折,而且是被羞辱」。
陳耀祥澄清NCC來文寫得很清楚,沒有拒絕調閱會議,只是需要釐清特定議案,只要在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職權行使法規定下就會提供,確實上會期有提供一些資料,既然魯明哲有提到就會比較放心,因為原本擔心只提供部分資料會不禮貌,若依政資法可以提供的話,回去會儘快處理。
在野黨立委聯手表決通過臨時提案
值得注意的是,民眾黨林國成、國民黨魯明哲、林沛祥等人在會中共同提出臨時提案,表示提案小組將正式發文給NCC,要求NCC在三日內提供鏡電視案相關調閱文件。經過表決,7票贊成、6票反對,臨時提案順利通過。
站在反對方的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表示,他同意不可以放任行政權毫無權限擴大,但是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指出,立法院調閱文件必須符合特定議題要件,包括涉及法律案和預算案等。
最後,蔡其昌說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也尊重大法官釋憲,釋憲不是不能改,如果在野黨認為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有問題,可以再提釋憲,但是目前釋憲結果是如此就應該尊重,強調「立委應該強力監督,但不應該是漫無目的、擴權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