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前奏曲》長命百歲的世代 活愈長做更久

年金改革

隨著高齡人口健康狀態的改善,平均壽命的延長成為人類社會的重大成就,如同美國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所說,「人口老化是高級問題」,意味著人類活得更加長壽,享受美好生活,他期待所有問題都如同老化問題般有快樂的一面。

雖然受到百年大疫的影響,不過近十年來所有先進國家均呈現平均餘命延長的趨勢,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最新發行的《健康概覽2023》(Health at a Glance 2023)的數據指出,其會員國從1970年至2021年之間,平均餘命增加六年,而近20年來則延長2.1年。延年益壽本身不是壞消息,可是社會輿論多半將老化描繪成「危機」,原因出自於人口老化同時對於經濟、社會與健康政策帶來不小的挑戰,特別是年金體系。

關於退休的歷史

對當代社會來說,標準生命歷程大致上可以區分為教育、就業與退休等三階段,但退休作為其中的獨立段落,則是人類歷史上相對新鮮的現象。約莫上世紀之交,年金體系甫建立的初期,多數人並無法滿足法定退休年齡的門檻,例如德國在1889年推動《殘廢與老年保險法》,是全世界最先設立強制性公共年金保險的國家,不過當時德國平均壽命遠低於法定領取年齡的70歲,男性僅37.17歲、女性為40.25歲。

再來是由於早期年金給付過於微薄,許多有幸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僱勞工,仍必須持續工作才得以溫飽,年金給付反而比較接近「工資補貼」的性質。也就是說,退休不是當時普遍的社會慣例,只有上層階級可以純粹享有免於勞動的退休生活。

二次戰後進入福利國家的黃金時代,多數先進國家的公共年金體系隨之擴張,無論是從覆蓋率或慷慨程度而言,都出現大幅度的進展,加上平均餘命逐漸改善,使得工作與老年正式分離成為社會不同階級都可及的人生選擇,形成德國歷史學者Cornelius Torp所稱的「退休民主化」。

因此,年金體系成熟的效果,反映在許多老牌福利國家的老人勞動參與率一路下滑,而1970年代初期發生的能源危機,提早退休變相演變為降低失業率的政策工具,再次增強中高齡人口退出就業市場的誘因,以1990年代早期的德國為例,60歲至64歲的男性僅剩三分之一在就業市場。

提早退休的轉向

然而,1980年代中期之後,許多統計資料陸續指出人口老化的事實,而1994年世界銀行(World Bank)出版「避開老年危機:保障老人和促進成長的政策」(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 Policies to Protect the Old and Promote Growth)一書,為接下來的年金體系發展定調,也同時扭轉提早退休的政策方向,轉而鼓勵老年人口續留職場。

一方面,雖然有人主張中高齡勞工無法跟上技術和知識變遷日新月異的步伐,提早退休是科技變革不可避免的後果;但事實上,不少研究相對樂觀指出,中高齡勞工都顯示出不錯的適應能力,富含經驗又比年輕勞工可靠,而且他們身體依舊強健,何況當前勞動市場不需要高強度的體力勞動。

另一方面,受到人口老化首當其衝的公共年金體系,基本上是隨收隨付的運作邏輯,藉由課徵工作世代保險費,來支應退休人口的年金給付,不過因為戰後嬰兒潮世代步入退休階段,以及平均餘命愈加延長之故,相關支出開始攀升,對於國家財政與年輕世代而言,都是十分沉重的負擔,所以自1990年代開始,年金改革不斷被排上先進國家的政治議程。

改革、退休年齡與平均餘命

改革成本如何分布在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以及各自應承擔多少程度,是年金政治最為核心的議題。然而,相較於先前的世代,目前已退休或屆齡退休人口的壽命更長,難以想像他們不用擔負衍生出的成本,完全交付給未來世代來扛。

過去多數國家的年金改革傾向調整參數或規則,僅足以穩定短期的財政健全,時常撐不到一個世代的安全準備,又必須開啟下波的年金改革,所有利害關係人在過程中疲於奔命,譬如政治人物擔憂選票流失、老年人口為退休保障鎮日惴惴不安、工作世代可支配所得下滑等,因此2000年之後部分國家推出連結年金與平均餘命的自動平衡機制,這些創新的改革做法,具有去政治化的實效避免年金改革的勞師動眾,又有助於正當化福利刪減,亦容易預測改革成本的變化,因而後來不少國家跟進實施。

簡單來說,年金自動平衡機制著眼在年金體系的償付能力,一旦財政出現危機,就會啟動機制進行調控來恢復平衡,主要是將平均餘命與給付水準或退休年齡連動。例如德國於2001年的改革,將「勞動人口」與「退休人口」之間的比例納入計算公式的參數之一,稱為年金保險永續要素,而2004年日本推動的改革則是針對新退休者緊縮每年的公共年金給付0.9%直到2023年,其是假設每年平均餘命增加0.3%,再加上被保險人年下降0.6%,兩者總和而來。

此外,自動平衡機制也可以選擇平均餘命與退休年齡掛勾的做法。以丹麥為例,公共年金近年來經歷兩次重大改革,包括2006年的福利協議和2011年的退休改革,都與退休年齡有關,其中2006年的改革引入指數化自動平衡機制,代表著法定退休年齡與60歲的平均餘命連動,隨著預期壽命的增加,法定退休年齡也隨之提高,以確保老年年金平均領取期間的固定;按照自動平衡機制的公式推算,法定退休年齡從2035年起將提高到69歲,2040年會達到70歲。

回到台灣,新任的勞動部長何佩珊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政府付最終支付責任就是一個改革,我們已經透過撥補勞保財務進行實踐」,她認為「財務撥補就是一個改革」,代表著賴清德政府的首次任期不會發動勞工保險的年金改革,一席話跌破社會各界的眼鏡。

只是勞工保險的財政紀律不可能完全仰賴稅收撥補,也無法倚靠高波動的金融市場收益,來填補人口老化造成的龐大支出缺口,改革是遲早必須面對的政治課題。現階段勞工保險雖有規範逐年延後領取年金年齡,以及增額或展延年金的誘因設計,不過隨著平均餘命逐年增加,必須進一步地考慮延後請領年金年齡,並且與平均餘命掛勾,除有效控制整體勞工保險基金的支出之外,同時有利於不同世代之間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屬於確定提撥個人帳戶的勞工退休金新制,同樣會受到平均餘命延長的影響,由於帳戶內所累積的提繳與投資收益總額,會經過平均餘命的計算轉換為月退休金(annuity),所以平均餘命拉長將減低月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雖然勞工退休金新制明訂年滿60歲就可以領取,但並不是強制規範,只要繼續工作,事業單位仍有提繳義務,問題是我國《勞動基準法》明文65歲為強制退休,換句話說,如果有受僱勞工希望藉由持續工作來提高可能緩步降低的勞工退休金新制的所得替代率,目前是會受到相關法規的限制,未來修法應考慮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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