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新規「微罪不檢舉」上路 網友提案要求撤回 政府回應卻被質疑成效不彰

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在6月30日正式上路,針對部分違規行為保留民眾的檢舉權,其他微罪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引起網友熱議「大違停時代」即將來臨。而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恢復法治! 請共同營造不易讓大家違規的交通5E環境!提供合乎科學的臨停空間!保護生命優先!」提案,希望行政院撤回相關法案。

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提案,希望行政院撤回相關法案。(照片來源/截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交通問題要對症下藥,希望行政院撤回相關法案

此提案中提到:交通問題必須要對症下藥,反對國家去追求違法的特權來粉飾交通工程、監理制度的不足,我們應該追求的是不易違規的環境。

因此,提案者反對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記點;以及反對放寬當場舉發案件記點,逕行舉發不記點,及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等多條交通規則,希望行政院立即撤回相關法案。

提案提出後不到兩個月就達成聯署數量,交通部、教育部與內政部在近日也紛紛回應提案。

交通部將從三大面向著手改善

交通部表示針對這次的訴求,將從改善人行車行空間、形塑優質交安文化、強化交通安全執法等三大面向著手,積極辦理相關改善策略,落實各項工作。以下為交通部針對提案的摘要說明: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的部分,舊修正案在去年6月30日施行後,雖然道安有所改善,但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和騎樓停車的案件大量增加。為解決這些問題,交通部決定優先以工程改善手段替代監理執法,並限制部分輕微違規的檢舉,,且新修正案從6月30日開始施行。

2.要求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的部分,行政院依道安基本法核定了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中央主管機關如內政部、交通部等,已經依照計畫規劃每年應該辦理的道安事項。另外,行政院為了吸納各界的專業意見,每月都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視議題邀集相關單位列席。

3.完善道路設計及行人環境的部分,交通部訂定了多種規範,以維持設施的一致性及標準化,提升公路的安全及順暢。交通部近年來也持續推動人本交通及車道瘦身政策理念,縮減出來的空間就可以拿來加寬人行道,或臨近路口中央設置行人庇護島,持續落實人本交通環境。

4.駕駛執照管理的部分,為了加強高風險駕駛人的管理,交通部已經預告修法將按違規程度分級,對於受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處分者重新申請考驗發放駕照,以及未來受吊銷或吊扣駕照者,規定了不同的發放期限和觀察期,並要求接受交通安全講習和結清罰鍰。

教育部會研修課綱,鼓勵教科書業者納入交通安全教育

而教育部則回應,教育部從111年起已經全面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學習重點包括「危險感知能力、用路倫理與責任、步行與運具使用、交通知能與科技運用、交通事件應變」等五大面向,建立學生正確的交通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進而從日常生活中實踐交通安全教育。

未來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將持續收集各界意見,納入後續課綱研修,進一步落實交通安全相關規範。也會鼓勵教科書出版業者納入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並製作教學影片及補充教材,放在相關網站上供教師使用。

內政部盼努力2050年行人交通事故零死亡

內政部則針對其權責部分一一做回應:

1.目前沒有獎勵增設停車空間的制度:未來已設置但未開放公眾使用的停車位,若未經核准變更使用,將按建築法第91條處罰。

2.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制定短中長期計畫表:內政部已經有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並執行相關計畫。

3. 所有道路應有行人安全空間,建議訂定「共享街道」法規:內政部回應相關規定已在市區道路設計標準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中。

4.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法規: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適用,內政部預計113年底前發布施行細則。

內政部最後表示,地方政府應優先改善人行道及行人友善區,排除通行障礙,建置安全路網,目標是2030年行人事故減少50%,2050年行人交通事故零死亡。

民眾對回應並不買單

而對於政府的回應,提案者及民眾似乎都不盡滿意。提案者表示:「行政院仍沒有回覆;交通部仍然問A答B;教育部誤會我的意思」。

網友也紛紛表示「機關的回應就是不同意提案,怎麼可能違背上層說的話」、「內政部沒什麼改變,都是講現行法規已有,或一句話推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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