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內政部土地法、不動產估價師法、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延長三法

政治

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土地法》、《不動產估價師法》、《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條文修正草案,這三個法案當中,《土地法》將有助於古蹟保存與維護,《不動產估價師法》主要是提升估價品質、《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則是延長兩年至2026年6月9日。

《土地法》修正案通過, 公營事業可取得公有古蹟土地

《土地法》第14條修正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放寬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如有經營或使用需要,可以取得公有古蹟土地,以解決古蹟建物與其坐落土地產權不一等問題,並將有助於古蹟資產的保存與維護。

內政部說明,依現行《土地法》第14條規定,古蹟坐落的公有土地不得移轉為私有,考量目前有部分古蹟的建築屬公營事業機構或行政法人所有,但其坐落的土地卻屬於公有,以致衍生產權不一及古蹟管理維護複雜化等問題。基於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肩負有推動政府政策的責任,且為利古蹟資產的保存與維護,所以這次修法放寬其可因經營或使用需要而取得公有古蹟土地。

此外,為落實對於古蹟資產的保護,這次修法也配合增訂中央文化主管機關的審認機制,以確保古蹟土地移轉予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能有助於古蹟的保存與維護。

「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案通過,建全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以協助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工作,讓估價師能更專心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將有助於提升估價品質與健全產業發展。

內政部說明,不動產估價師辦理估價的品質將影響當事人權益及交易市場秩序,但是估價過程包括調查、勘察、資料整理、分析等內外業工作,非常繁複。這次修法是參考會計師助理制度進行修正,讓估價師事務所可以聘用修畢不動產相關課程或經地政相關高考及格等資格的人員,來協助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後續再由估價師依其專業審視估價過程,並決定估價價格。

此外,這次修法也依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修正不動產估價師相關開業規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

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申請期限延長2年

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限延長2年至115年6月9日截止,內政部長劉世芳感謝立法院支持讓修法順利完成,內政部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協力,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相關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作業,並呼籲宗教團體務必把握延長2年的申請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延長申請期限為宗教團體爭取更多時間,有助於釐清並解決複雜的不動產權屬問題。過去2年期間,內政部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說明會、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積極協助宗教團體申請及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暫行條例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迄今已協助超過700家宗教團體,完成超過6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1,4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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