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敗訴判賠50萬元 潘孟安要她立刻道歉 王要繼續上訴

政治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選戰期間,指控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受財團供養,免費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並譏諷為「金屋藏潘」,事後潘孟安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

台北地院昨(23)判決王鴻薇敗訴,認定她並非基於善意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應賠償50萬,並撤除貼文。潘孟安對此強調,真相不容污衊,呼籲王鴻薇立刻道歉,不過王鴻薇仍態度強硬,揚言上訴到底。

王鴻薇刻意隱匿實情,台北地院判賠50萬元

台北地院指出,潘孟安已經說明租房原因,並提出租賃書、匯款單、助理名片等證據,且潘孟安為替賴清德輔選,而委由助理租房、與助理同住,未違背一般常情;反觀王鴻薇提出與爆料人之間的LINE通話紀錄,爆料人已表示「力麒回應說,楊宗不認識潘,是透過人租的,每月6萬8。潘還未回」等對潘孟安有利的消息,王鴻薇卻未適度揭露此事

台北地院亦發現,王鴻薇助理與爆料人表示,要與王鴻薇確認爆料之時機,接著拍板在國民黨推舉侯友宜登記參選113年總統選舉後爆出,因此認為王鴻薇的言論就是企圖干擾影響潘孟安的輔選工作。

台北地院考量,王鴻薇發表系爭言論時為立法委員,且為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系畢業,並有多年媒體事業服務經驗,並曾擔任台北市議員多年,對有關揭弊之合理查證事務及其管道應有所熟稔,質疑她並非基於善意,或於發布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綜合以上,台北地院審酌兩造身分、地位,並原告名譽受損之程度等情狀,認為潘孟安請求50萬元之慰撫金係屬相當,而王鴻薇應移除系爭貼文及影片,不得再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系爭言論。

「法院認證王鴻薇就是在造謠污衊」潘孟安要她立刻道歉

潘孟安指出,王鴻薇去年12月召開記者會,抹黑他接受建商財團招待入住豪宅等不實誹謗言論,更在同日下午,在臉書造謠他接受財團供養,「如今法院認證王鴻薇就是在造謠污衊」。

潘孟安指出,去年王鴻薇召開記者會抹黑的當天,他就拿出了租約和匯款證明,王鴻薇始終裝作看不見,這場訴訟她從頭到尾都無法為自己的造謠提出所謂的證據,「依她自己提出的資料,更證明她是造謠,卻不斷要我佐證根本不存在、根本不是事實的抹黑」。

潘孟安強調,從政以來,清廉一直是他的核心價值,非常遺憾在選舉期間,多次遭到王鴻薇抹黑造謠、惡意攻擊,令人不齒;要呼籲王鴻薇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肆意誹謗抹黑,就應該以訟止謗,盼這樣的司法判決,能端正風氣」。

王鴻薇不服判決,揚言上訴到底

儘管法院認證並非基於善意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但王鴻薇說,她身為立委,為民監督本於職責,揭弊內容皆有所本,已做完整查證,法官竟做出有利於潘孟安的判決;為此她將提出上訴,以正官箴,絕不容朝堂之上,高官和財團利益交相賊。

王鴻薇並嚴正譴責潘孟安,稱他以濫訴手段威嚇,讓人民、媒體等監督單位噤聲,無疑是國家最大的悲哀,錯誤的能源政策,背後的官商勾結,黑道貪瀆橫行,對國家經濟建設,國人生活負擔影響巨大。

王鴻薇強調,她出身新聞界,要正告潘孟安,媒體有媒體的倫理道德底線,潘孟安藉由司法手段,三番兩次施壓要她提供揭發他住豪宅的爆料者個資,試圖恫嚇這些新聞從業人員與媒體界,她會堅定站在第一線,不會讓潘孟安有機會對這些盡責的媒體、勇敢的揭弊者秋後算帳。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