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賴清德的台南市府擔任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去年遭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踢爆,在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時,涉嫌常態性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去年2月分案重啟偵查,並於今(15)日偵查終結,將對陳宗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前後收受性招待12次,2次業者請客
據調查報告,陳宗彥曾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間,在酒店業者的安排下,接受至少8次性招待,酒店業者以「陳董、同學、老闆朋友」稱呼陳宗彥,暗語「勾3秀6」,則代表酒店女服務生出場3小時或外出時間,交易費用為6000元。
在報告公布的對話紀錄中,陳宗彥還對小姐有特別條件,交代酒店員工「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並提醒員工「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陳宗彥先後受「愛佳」、「小芸」、「愛玲」三名酒店小姐性招待共12次,其中有2次是業者招待請客,其餘10次則是自費。
對於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接受酒店業者招待涉及貪污,台南地檢署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黨員違反廉政行為如遭起訴,通常會先處以停權處分,27日例行會議將進一步議處停權時長。
「嚴重破壞公務員形象」台南地檢署建請從重量刑
由於事發已過近十年,台南地檢署表示,歷時一年半重新整理當年卷證並分析通訊監察譯文及訊問陳宗彥等人,認定陳宗彥確有接受性招待,偵結起訴。
檢方表示,陳宗彥犯罪時分別為新聞處長、民政局長,因受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請託,而協助詢問、協調台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
檢方認為,雖然2次收受金額均1萬2千元(總金額2萬4千元),在5萬元以下,但身為高階公務員,不僅收受性招待,還長期委託業者安排性服務,嚴重破壞公務員的形象,自始至終否認犯行,也沒有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併褫奪公權。
陳宗彥發聲明澄清:深感不解
針對檢方提起公訴,陳宗彥今日亦發布4點聲明回應,第一,本件在10幾年前業經台南地檢署簽結;第二,台灣高檢署去年重新再檢視全案,也認為沒有問題;第三,針對10幾年前的同一事件,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情形下,現在的台南地檢署卻推翻之前自己以及長官的認定,將他起訴;第四,他深感不解,但在目前的制度下,也只能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對此,民進黨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尊重檢調對單一個案的調查,任何的案件,檢調基於事實、基於調查過程所做的認定建議,後續法院宣判如何都尊重,沒有人應當對個案下指導棋,司法應該獨立公正的運作。
陳琬惠:新潮流很夠力
陳琬惠也在今日表示,等了一年半,賴清德愛將、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臺南市府任官期間,因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幫喬事遭到南檢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證實去年2月的記者會所言不虛。
陳琬惠認為,如此敗壞官箴的劣行,拖延至今才要處理,要說沒有政治力介入,實在很難讓人相信。更重要的是,南檢的起訴,重重打臉監察院與高檢署!身為公務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幫喬事,監察院竟然可以彈劾不成立,難道新潮流真的這麼夠力?
陳琬惠更表示,2014年辦陳宗彥辦沒幾個月移交後就以「查無不法」簽結,去年6月高檢署甚至認定,當初偵辦陳宗彥時查無違失也無包庇或放水。如今南檢正式起訴,如此自相矛盾的調查,法務部要不要出來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到底是誰在壓陳宗彥案?否則,人民如何信賴司法真的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