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中信搶新光金 金管會應重視購併者的誠信度及新壽800萬保戶權益

金融

最近金融圈的最大盛事,就是台新金與新光金要合併,但中信金來搶親這一件事。

面對台新、中信彼此叫板,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曾在27日傍晚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併購新光金,無論是中信金的公開收購,或是台新金的換股合併,金管會都會把4個利害關係人(社會大眾、客戶、員工、股東)的權益列為重要的審查標準,將通盤考量

然而,所謂「面面俱到」,就有可能會是「面面不俱到」。金管會有心要照顧好4大利害關係人的立意雖好,卻有可能「更難以做正確決策」。反不如將「主要考量目標」集中在「新壽保戶」身上的好。

金管會應把審核焦點聚集在新壽未來發展之上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首先,所謂的「金融服務業」簡單來說,就是服務業的一種。既是服務業,它所最重視的,不就是客戶嗎?那麼,誰是新壽的客戶?不就是數百萬位的保戶嗎?

在金管會所提到的四大利害關係人裡,其中的「社會大眾」,不過就是跟著看戲的「吃瓜者」,頂多是持有三家金控公司股票,想藉機賺股票價差的投資人。除此之外,不論是股東或員工,也一樣是為了執行金融服務業「服務客戶」目的而存在。

其次,儘管這次併購的標的,主要是「新光金控」,但是,由於新光人壽的資產,佔了整個新光金超過7成左右的比重。所以,無論是想要「娶」新光金併購者,或是金管會審核的最大的焦點,都應該是擺在新光人壽的身上。

一旦把審核關鍵焦點,聚集在新光人壽未來的發展之上,也許,才更能讓金管會做出正確,且有利新光人壽800萬保戶的決策。那麼,金管會在評估時,該用什麼標準呢?

金管會核定與否應該注意併購者投資及經營管理能力

根據保險業者的說法,金管會對於併購新光金一事的核定與否,不應該是併購者過去的資本額、市佔率或營收財報數字,而是併購者投資及經營管理能力,可以讓保戶及投資人都安心,特別是要集中考量以下兩大方向:

一、對於老牌大型壽險公司所面臨的利差損壓力,有沒有處理的經驗與能力?其原因便在於:越是歷史悠久、大型的壽險公司,在過去市場利率高時,賣出不少高預定利率保單(預定利率普遍在7%、8%或甚至10%。現在市場利率雖然往上提了一些,但也只有2%左右)。

因此在過去,像是國泰、新光、南山等保險公司,都一直面臨了非常巨大的利差損壓力,並持續與其「對抗」及想辦法解決。一位業者加重語氣地表示:「這樣龐大的利差損壓力,絕非經營一般小型壽險公司、毫無相關經驗與能力的經營者,能夠處理得好及勝任的。因為一旦處理不好,所傷害的,可就是數百萬的保戶及其家庭」。

二、併購者過去在經營壽險這一塊業務時的「誠信度」。老實說,「公司誠信」一詞,相當虛無飄緲,可以參考指標不少,最主要會與「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的落實與否密切相關。但有一位業者就不忘強調,從分紅保單的分紅結果,其實最能體現一家保險公司經營階層的誠信度。

這是因為分紅保單的賺賠,與保險公司其他傳統保單,有非常明顯的區分(分紅保單具有「區隔帳戶」的機制,及「不保證獲利」特性)。其最終的分紅,是先由投資部門決定實際分紅數字,再交由財會部門再次確認無誤。最後,還要經營董事會的核定(也就是所謂的「紅利宣告」)。且保險公司也要在每年紅利宣告後的15日內,在官網上揭露:可分配盈餘、分配給要保人的比率、紅利實現率、紅利分配計算方式…等資訊。

金管會的不作為,讓公司持續未達預期分紅的比例

但實際檢視目前新光金的兩大買家,一家還未推出過分紅保單,至於另一家—中信金控旗下的保險公司,其過去所銷售的幾張分紅保單實際「分紅宣告比率」,也就是該年度所宣告的紅利金額,相對於「建議書」裡「中分紅」金額的比率,也有業者名為「紅利實現率」,據熟悉各家保險公司分紅保單的保經代人士表示,就只有6成左右(依法令規定,分紅保單保戶可以獲得7成以上的可分配紅利盈餘)。

儘管依法令規定,當分紅保險單連續2年,未能達到在合理精算假設下,所推估的最可能紅利金額累積值時,保險公司應向主管機關說明理由及改善措施。且在變更「在合理精算假設下推估的可能紅利金額」時,保險公司也必須以書面方式,向要保人解釋原因。

然而根據熟悉分紅保單市場的業者說法,由於金管會的一再不作為(沒有對「未達當初對保戶承諾保險公司」做出任何懲處,或要求其確實改進),也更加讓這些發行分紅保單的公司,持續「有恃無恐」地「未達預期分紅的比例」。

最後決定涉及新光人壽800萬保戶及整個金融市場

雖然市場行情差,事後的實際分紅未達預期,也是「情非得已」。但是,反觀另一家金控旗下的壽險公司,其分紅保單歷經投資市場的不景氣時,分紅率也曾降到7成左右。然而這位市場人士表示,在市場震盪過後,該壽險公司的分紅率還是「很有良心」地回到100%。這位人士強調:「由此可見,並不是保險公司做不到,而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當然,實際分紅也與保險公司投資績效密切相關。只不過一位業者也直言:當一般壽險公司的ROE,普遍有3.7%~4/2%左右之際,併購者旗下保險公司分紅保單的「中分紅」,卻只有3.5%不到,「就算這結果與公司誠信無關,那也代表該公司的實際投資績效與能力,與其之前對保戶的預估『差太多了』」,他說。

在所有金融產業中,保險業所提供的服務(保障)期間不但最長,且其影響層面不只是單一保戶,更可能是保戶的整個家庭。因此接下來,金管會的最後決定,不但關係到新光人壽約800萬保戶的權益,更事涉整個金融市場,是否能朝向「正向」及「良性」的發展,值得金管會決策官員更加深思熟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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