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準公托費用9月起將調漲1000元 扣掉補助後家長還須自付多少?

政府政策

現代人工作育兒兩頭燒,不少家庭會選擇將孩童交給專業人員照顧。但台北市的父母要注意了!台北市社會局宣布,從9月1日起台北市境內的準公共托育費將調漲收費,且不論是新約或舊約都適用。

托育費調漲1000元,延拖費調漲10元

北市社會局在官網「托嬰中心及托育家園專區」的「北市準公共收費上限」公告,9月1日起,準公共居家保母收費將調漲1000塊,延拖費用也同步調漲10元。

也就是說中正區、大安區將從每月19000元調整為20000元;其他行政區域從18000元調整為19000元;而延拖費則從每小時120元漲到130元。

而準公共托嬰中心的費用也會調漲,收費上限每個月一樣增加1000元。所以萬華、大同、南港、北投、文山等地區,托嬰費用將從21500元調整到22500元。其他地區包括士林、中山、松山、信義、內湖、中正、大安區則從22500元調整為23500元。

另外,延拖費也有依時段稍微調整。傍晚17:30到18:30這個時段的延拖費將從120元調升至130元,每半個小時計價65元。18:30到19:00的時段從80元調升至85元。19:00後的逾時費則從85元調升至95元。

政府補助後,家長還須自付多少呢?

準公共居家保母費用調漲後,經過政府補助,家長自付額還需要自付多少呢?

根據社會局官網顯示,包含副食品1500元以及年終平攤後,

第一胎:扣除政府補助18000元,家長還須自付額為3000元至4084元。

第二胎:扣除政府補助21000元,家長還須自付額為0元至1084元。

第三胎:扣除政府補助22000元,家長還須自付額為0元至84元。

而準公共托嬰中心費用調漲及經過政府補助後,家長還需要自付費用如下:

第一胎:扣除政府補助18000元,家長自付額調整為4500元至5500元。

第二胎:扣除政府補助21000元,家長自付額調整為1500元至2500元。

第三胎:扣除政府補助22000元,家長自付額調整為500元至1500元。

新收費標準新舊約都適用

北市社會局特別提醒,此次的調整政策適用於所有新約、舊約的兒童,但已簽訂契約者,須要經過雙方合意後才可以調整收費。社會局指出,現在已經陸續有一些機構來申請調整費用一事。

北市社會局表示,此次漲價主要是考量到居家保母的收費從105年開始都沒有調整過,再加上近年物價指數明顯攀升。而機構托幼人員雖然有調整,但也是在111年的時候,只有調整月費500塊。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在斟酌北市物價指數及家庭可支配所得後,經北市府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訂定簽約收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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