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應曉薇確定再羈押2個月 沈慶京未裁定 柯文哲延押庭即將開庭

司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羈押禁見至今,因羈押期限將滿,上週檢方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今(28)日獲法院裁准,延押應曉薇2個月,成為京華城案的延押第一人,至於沈慶京台北地院將於明(29)日做出裁定。

罪嫌重大且逃亡、串證之虞,應曉薇延押2個月

應曉薇被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

北檢表示,應曉薇與共犯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的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其與威京集團案關人員間的聯繫緊密,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台北地方法院於24日上午召開延押庭,歷時1個多小時後,還押看守所,法官今天下午裁定,應曉薇自明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被告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應曉薇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的能力,故逃亡的原因仍然存在,況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斟酌比例原則,認應曉薇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京華城案7人遭羈押,吳順民交保、應曉薇成延押第一人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案,今年8月底發動數波搜索與約談,共聲押禁見7人獲准,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兼任威京集團子公司與應曉薇助理的吳順民,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台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

其中吳順明因承認犯行,北檢聲請停押具保,吳順民已在25日獲北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沈慶京部分北院將於明天裁定。

彭振聲則原定今天下午2點開的延押庭,因辯護人考量閱卷時間,辯護人表示最晚在6時30分前會完成閱卷,如果提早完成時將會提早開庭;北院則預計在31日召開柯文哲的延押庭。

應曉薇延押,柯文哲延押機率也上升?

隨著應曉薇延押,柯文哲延押的機率也隨之上升,昨(27)日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受訪時被問到是否對柯文哲被延押不樂觀,則說延押庭與羈押庭是同一個法官,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也間接承認對結果不樂觀。

黃國昌表示,從台北地檢署聲請延押柯文哲,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就緊急開會,接下來也會密切關注法院審理的狀況,如果如果有進一步回應,還會再跟社會大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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