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將於明年4月底正式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受到部分地方政府的反彈聲浪,至今仍有許多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眼看著時程越來越迫近,從本屆立法院以來,更有總計多達22項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正案,也希望延長實施時限。
不過,行政院與內政部的態度至今仍秉持「依法行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審查會議,受邀報告的內政部長劉世芳就再度重申,原則仍以現行條文所定期程積極推動。
仍有8縣市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
眼看著實行期限越來越接近,至今已不足半年的時間,但《國土計畫法》的推動至今仍然困難重重,不僅有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共8個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甚至連民進黨籍的立委們都在日前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呼籲延緩實施。
不過,劉世芳仍表示,會利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經費,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也積極參與地方政府相關會議,並且拜會地方首長溝通,也曾在八月、九月分別舉辦政策說明會,說明政策方向、澄清各界的疑慮。
劉世芳強調,對於地方政府與地方人士所關心的,農業發展地區是提供農業生產與產銷設施、價值發展鏈所需設施使用,並發現制農地使用,內政部已經在《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已明定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與農舍等設施,未來均得於農業發展地區使用,無須辦理土地變更。
與會列席的農業部長陳駿季也表示,《國土計畫法》中的農業發展地區,不會增加農業使用管制與犧牲農民權益,農業設施容許規定之興建總面積與興建高度還是維持,沒有限縮的問題。
各地官員表態希望延後上路
除了立委與內政部、農業部相關官員列席外,今日的審查會議還邀集了各縣市官員出席表達意見。南投縣地政處副處長張惠瓊就指出,南投境內山坡地面積約39萬公頃、占全縣面積約95%,盼重新檢討國土保育區域與農業發展區第3類劃設原則與補貼前,先暫緩實施國土功能分區管制。
台中市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認為,《國土計畫法》尚未完備,會讓權責分工無法明確,且地方自治法令無法配合,且農1轉農2標準限定恐影響農地爭議,非都市土地開發需要更有彈性。另外,中央並未制定完整的獎勵檢舉機制配套與法規,因此盼《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高雄都發局副總工程司薛淵仁更表示,目前的《國土計畫法》缺乏變更與開發原則。雖然高雄的分區圖已經報內政部,但認為其中還有很多可以調整的地方,包括農業發展用地變更,地方政府農地變建地等事項,希望能比照《都市計畫法》第27條,通盤檢討地方取得公共設施用地機制。
劉世芳仍堅持以現行期程推動
面對如今已提交至內政委員會,有關《國土計畫法》的22項條文修正案,劉世芳認為,因為各委員提案的延長期限均有不同,內政部原則仍以現行條文所定期程積極推動,尊重大院審查決議,至於委員提案涉及的其他條文,也將另於立法院審查時配合。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指出,還有很多的問題和執法措施有疑慮,其中關於農業權的保障、農地農用的補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的作業規範,以及相關的子法和配套措施都沒有完善。她強調,現在立法院還有不分朝野的眾多提案要求展延,希望中央政府能進行跨部會檢討,修正現行法制不足之處。
民進黨方面,嘉義市立委王美惠也坦言,《國土計畫法》的子法修訂進度緩慢,農民無所適從當然會有不滿的聲音。據了解,民進黨團內其實觀點也並不一致,甚至為此互不相讓、各執一詞,才會有先前南部、農業縣的綠營立委召開記者會的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