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文豪勵志文學系列》笑匠馬克吐溫 (Mark Twain1835 - 1910)(上)

文學

一個國家要能持續偉大,其實需要她己身所孕育出的文化菁英,透過著書立說不斷呼喊,將偉大的信念注入一代又一代美國普羅大眾的心裡。 偉大的信念帶來偉大的行動,然後這個文化(民族、國家)才偉大得起來。沒有偉大的榜樣來激勵、學習,人絕對無法高尚,國家也不可能偉大。

爲上天所寵愛的美國,在19世紀何其幸運的誕生了一批文化青英,例如愛默生、梭羅、惠特曼、梅爾維爾、馬克吐溫等思想家與文學家,這些人的言說與著作,他們的熱情與關懷,大力的將美國人的思想與行動提升到一個超越西歐的高度。

筆者希望能藉挑選出美國文化思想史上最卓越的六位作家,以及其六本傑作,透過此一系列專文《大美文豪勵志文學系列》推薦給台灣有志之士作爲勵志與學習的榜樣。

每個小孩都讀過他的小說

如果馬克吐溫尚未過世,如果他於 21 世紀來到台灣,他將大吃數驚,因為這裡的小孩每個人都讀過他的小說 - 湯姆歷險記。

毫無疑問,馬克吐溫是全球知名度最高的美國作家。只要有文字的地方,就有"湯姆歷險記"的譯本。 根據估計,這本書全球的銷售量在少在五億本以上。馬克吐溫如果今天仍然健在,一百九十幾國的版稅他將怎麼收也收不完。

曾經在 1960 年代,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的小說異軍突起,伴隨著美國強大的國力,走紅全球,聲勢浩大幾乎超過馬克吐溫。但他過世後,迄今仍站立在書店牆上的,竟只剩一本薄薄的"老人與海"。 而萬年長青的馬克吐溫,則繼續以他的"湯姆歷險記"、"哈克流浪記"、 "亞當、夏娃日記"、"乞丐王子"等著作盤据書店整排書架。 看樣子要退燒是不可能的事了,因為地球只要有小孩繼續誕生,他的書就繼續有市場。

雖然"湯姆歷險記"是馬克吐溫最著名的小說,但畢竟是為了小孩子寫的,過了 20 歲以後再讀,就覺得沒那麼"好看"了。但本文要介紹的他的另一本,也是以小孩為男主角的小說 - "哈克流浪記" (The 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內容就深刻多了。 其所描述的美國的範圍、美國人的眾生相也相對的廣泛多了。 事實上,這部小說才是馬克吐溫一生最重要的代表作。遺憾的是,在台灣除了英文系的學生外,讀過的人似乎並不多。 事實上,這本小說不止是馬克吐溫的最高傑作,即使放在美國文學史上,排名也永遠位居於前三名。

海明威盛讚這本小說,說它是 "我們所擁有的書中最好的一本。",又說,"整部美國現代文學,起源於馬克吐溫的《哈克流浪記》" , 這算是一個名家給予另一個名家的最高禮讚了。  "哈克流浪記"這本小說絕非兒童文學,雖然他的主角是一名 14 歲的小男孩。若硬要拿給小孩看,小孩一定看不懂,也看不下去。即使大學生,恐怕也要很認真的慢慢讀,才能體會到本書真正的含義。 我也是到大學畢業以後,第二次閱讀這本小說時,才驚訝的發現到這本書的"偉大",才給予它"美國第一"的評價。(當時我尚未讀到海明威的論斷。)

是的,在我的心目中美國散文的第一名是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  "湖濱散記 ",小說的第一名則是馬克吐溫的 "哈克流浪記"。這是我閱讀了上千本西洋文學作品後才得出的結論,是要負責任的。 至於責任怎麼負恕我無法說清,我只能請你一定要讀,一定要認真的、仔細的從頭到尾讀一遍,讀完後你將會同意,我絕不是”青菜公共的”。 我也無意 拿名家的觀點來支持我的發現,不過能讀到名家與你有相同的看法,也算樂事一件。

偉大的 Huckleberry Finn

那麼,"哈克流浪記"這本小說的"偉大",究竟在什麼地方? 我想我們可以從下面幾個角度來切入:

首先,他確立了不避俚語、俗語、口語的本土風格。 雖然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 1840 年代就大聲疾呼美國文化獨立的重要性,但直到 1880 年代為止,所有上層階級的文人所寫的文章,百分之百仍是英腔英調,根本聞不到一絲美國味。只有在西部警匪小說,和與印地安人爭戰的廉價小說中,才看得到美國本地的俚語、口語。 但這些小說卻一向被認定為不入流的商品,事實上它們也是。 這現象要等到馬克吐溫的出現,才以他超卓的才情,將充滿俚俗語、口語的小說提升到經典文學的地位。 千萬不要小看這些俚俗語、口語在文學上的運用,以為難入大雅之堂,其實正好相反,它正顯現了一個民族獨特的風格所在。 所以當一名作家敢毫無禁忌的將民間的俚俗語、口語大量寫進他的作品時,這就展現了這名作家對自己、對這塊土地上的文化的全然的自信。擴大來說,這也顯示了這個民族已然覺醒,決心掙脫他國的文化制約的意志的表現。

雖然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 1840 年代,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在 1850 年代都曾大聲疾呼美國文化獨立的重要,但在他們自己的作品裡,也還是做不到。一拿起筆,英國經典文學的用字遣詞、成語、慣用語,莎士比亞的修飾、比喻,一拖拉庫的文字制約全湧進筆端,寫出的文章自然難逃英腔英調。 思想是主張要獨立的,觀念也知道要獨立,但筆下的文字卻難以駕馭。這主要原因就是,到那時為止,根本沒有美國本土小說的範本可供閱讀、仿傚。

直到馬克吐溫作品的大量出現,生活語言全面進入文章,這才大大的扭轉了美國人的書寫方式,也才建立了美國人以自己的筆寫自己的口的信心。光從這一點看,馬克吐溫毫無疑問即是美國文化獨立的最大功臣。 馬克吐溫不但是開創者,同時又是完成者,他一下子就把美國文學帶到了最高峯。難怪連英國文壇都要稱他為"最具美利堅民族精神"的作家。

其次,他推動了描述本鄉本土的鄉土書寫。 1840 年代的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曾經提出一個論點,說美國作家無法寫出偉大的、史詩般的作品,主要原因就是美國沒有"古蹟"。 的確,建國才半世紀的美國,哪來什麼"古蹟"。 沒有古蹟,詩人就無法抒發偉大的詠嘆,沒有偉大的詠嘆,自然就生不出史詩般的作品。這邏輯十分合理,所以就引發了一堆信心不足的美國作家全跑到羅馬、雅典去聞香,也寫了一堆以那裡為背景的作品。但這樣做依然無法"生出"偉大的作品(因為沒有根),反而引來英國文壇一連串的訕笑。後來霍桑自己也覺悟了,乃埋頭苦寫以美國為背景的小說,終於完成了一部傑作 - "紅字"。

但真正打破"霍桑魔咒"的則是馬克吐溫。他寫出了美國最古老的古蹟 ”Mississippi “河的故事。 寫出了河邊的人民的喜怒哀樂,寫出了小流浪漢與黑奴對這條河流的真情至愛,寫出了大河母親對他們的疼惜與保護...。 馬克吐溫以他的傑作 "哈克流浪記"証明了不需要千年的人為古蹟,也能創造出屬於人民的偉大的"史詩"。

此書一出,引發巨大反應,此後史詩式的美國鄉土小說、大河小說乃源源不絕產生,亦誕生了一群的鄉土文學巨匠,如 凱瑟 (Willa Cather)、約翰遜 (S. Lewis Johnson)、史坦貝克(John Ernst Steinbeck, Jr.)、伍爾夫 (Thomas Wolfe)、福克納(William Cuthbert Faulkner)… 哪一位的作品能說不是受惠於馬克吐溫?  後人稱馬克吐溫為美國現代文學之父,這是相當公允的說法。

第三,他延續了梭羅的叛逆精神,並加以發揚光大。 如同梭羅一般,馬克吐溫內心亦有一個特殊的品質叫 - 叛逆。 當時的美國,在語言、文化、風俗、習慣上,全面受到西歐人的嘲笑,英國人甚至稱美國人為 "粗野的猴子"。 馬克吐溫熱愛他的祖國,對此忿忿不已。 終於機會來了,報社派他遊歐,並做報導。 他回來後乃寫了一本遊記,大肆嘲笑他所遇到的歐洲人,全面詆毀歐洲的文化、古蹟、建築、山川,他說歐洲人愚蠢、囉嗦,歐洲人的畫沒他們吹噓得那麼好,多惱河不過是條水溝,根本談不上是大河... 總之歐洲的一切,根本比不上美國,何必羨慕歐洲? 我們擁有的一切勝過歐洲太多...。 這本書大大的討好了極需自尊的美國人,一出版即造成轟動,在一個月內就賣了一萬兩千本,成為當年排行榜冠軍的暢銷書。

在他的傑作 "哈克流浪記"裡,他更塑造了一個充滿叛逆氣質的"大自然的孩子" - 哈克。哈克反抗禮數、拒絕文明、討厭讀書、不上教會,然而他的本質卻是純樸、天真、誠實而善良。他厭惡暴力、痛恨虛偽,他機智無窮、堅忍不拔,對弱者他隨時伸出援手,對邪惡他隨時出面揭發。他熱愛自由,並隨時以行動捍衛他的自由。但在他內心深處,他唯一的渴望卻是想要遠離文明社會,在河上、在森林中生活,不要有任何人來管他。

一切人類美好的品質,幾乎全被馬克吐溫放到了哈克身上,這些品質為他所熱愛,同時他也希望美國人都能擁有。如果多數的美國人能愛上這本書,那麼美國就有希望了...這應是馬克吐溫在寫這本書時,內心的想法吧。

其實在這本書出版的前 40 年,擁有為他所讚美的一切美好特質的人就已經誕生了,那人即是 - 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除了讀冊以外,哈克幾乎擁有梭羅所有的特質。這難道是個奇妙的巧合?  有人說梭羅正是讀了大學後的哈克。這是一個漂亮的比喻,但時序卻搞錯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假設,馬克吐溫在讀了 "湖濱散記"後,讚嘆梭羅的精神,於是將他的特質加入他幼時崇拜的小英雄哈克身上,梭羅的精神豐富了哈克的內涵,乃成就了這本書揚名四海的文學傑作。

此外,梭羅和他的兄弟在大河上的探險週記 "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 (1849),相信也給了馬克吐溫相當的靈感。 不管我猜得準不準,總之,哈克精神正是梭羅理念的發揚光大,這點應是毫無疑問。

在當時,建國才一百年的美國人,可以說多數仍不確定自己是什麼人? 是歐洲人?是英國人? 還是美國人?也有人干脆認同應是印地安人, 還極需文學家來給予定義及引導。但美國人何其幸運,能產生"湖濱散記"和 "哈克流浪記"這兩部思想明晰的偉大的經典文學。現在他們的年輕人想知道自己是誰,只要翻翻這兩本書,就知道了。 幸福啊,美國人! 真是天佑阿美利堅。

但我們也不必哎嘆喪志,幸好透過翻譯,台灣的年輕朋友也都能輕易看懂這兩本書,逐步汲取兩位大師的智慧精華。重點是,趕快買來好好閱讀!耗費十餘年大好青春辛苦學字,難道是用來閱讀那些丑角、政經鉅子的八卦的嗎?

第四,他鼓舞了人們勇於追求自由的精神。 追求自由正是"哈克流浪記"這部小說最重要的主題。從故事表面上看,是哈克不顧一切的在幫助黑奴金姆追求自由,逃向北方自由州;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哈克也在這個逃亡中,不斷追求他自己的自由。

哈克在本書中不止一次喊道,"我們的木筏進入大河了,我們又自由了。"這表示"河"在哈克心目中即是"自由"。哈克熱愛這條河、喜歡在河岸的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河與叢林兩者都代表著自然,可見在作者的心目中,自然即等於自由。 此一觀點亦遙遙呼應梭羅的理念,梭羅在他的書中也不斷的對他的同胞呼籲: "到森林中去吧,森林會教你一切" 。 這個"一切",同樣指的是"自由"。

金姆不斷的逃,是在逃避法律對他的追緝;  哈克不斷的逃,則是在逃避陸地上的人的暴力、詐騙與壓迫。譬如公爵和國王,即是詐騙集團。沿河的鎮民,一方面代表著無知,另一方面則顯示出暴力。即使好人如寡婦、法官、莎麗阿姨,也代表了體制與文明的壓迫。哈克本能的拒絕這一切,好的壞的他都不要。故事到了最後,金姆已無罪,騙子已受到了制裁,莎麗的阿姨也準備領養他,彷彿人間的一切黑暗都已結束了,從此就要迎向光明了,然而哈克卻依然拒絕這個"光明"。而決定要再"逃"到印地安人的州去。

高貴的小野人

有批評家指出,哈克就一直逃,不斷的逃,就是不肯面對這個社會、不能接受文明,這是很糟糕的人生態度,而認定這是哈克唯一的"缺點",年輕人不該學習。 殊不知哈克的這個"不斷的逃",正是馬克吐溫所設下得最高明的"象徵"。哈克的逃,即是在追求自由,不斷的逃,則象徵著人類對自由得不斷的追求。自由斷然沒有追求一次便到手的,真正的自由(心靈的自由、最終的解放),是要人們終生不斷學習、不斷經驗、不斷鍛鍊,到人生的最後階段,才有可能得到的東西。那有一次便到手的這麼輕鬆的事。

而哈克要的,他認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自由。他輕視金錢,(他將尋來的寶藏 6 千金元,以一元的價格賣給法官。) 他對名聲不屑一顧,(如果他繼續住在 H 鎮,他就是有錢又有名的大人物。) 他也拒絕富裕而舒適的生活,(有錢的道寡婦和莎麗阿姨都要領養他。) 這三個本能的"不要",而不是經過思考後的"不要",已經把哈克的德行提升到了東方"賢哲"的境界了。 他要的就是”自由”,其餘一律免談。

我懷疑馬克吐溫恐怕還不真正知道他創造出了多麼"偉大"的一個典型! 費滋傑羅(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在他的小說,”大亨小傳” (The Great Gatsby) 裡盛讚蓋茲比的浪漫英雄行徑,稱之為"偉大" (Great)。他的偉大若與哈克的德行相比,那可是明顯的差了一大截。 當然,在哈克心中,他是說什麼也不會把"偉大"和自己連想在一起的。他只是依自己的良知,照自己的本性去做。但也正因為他的"無知" (innocence),才更彰顯出他的"偉大"來。 "好一個高貴的小野人!" (noble寫到這也不little savage),作者禁要發出一聲讚嘆。

梭羅的高貴是經由不斷的生活、學習、思考而得來的,是知性的,同時也是理性的 (梭羅完全清楚自己的"偉大")。 而哈克的高貴卻是本能的、是不經學習的、是上天賦予的、是不欲人知同時也不自知的。從這角度看,哈克的境界或許比梭羅還要"偉大"一些呢!

他的幽默感若地雷

話說回來,對本書不論怎麼讚嘆,都不如你去親自閱讀一回。作品本來就是用來感受、用來體會、用來了解的,決不是用來分析的。分析的目的只是分享感受,促成閱讀罷了。所以重點還是要親自閱讀。何況他的作品的最大特色 - 幽默,這可是怎麼分析也分析不來的,你一定要親口去嚐,一定要完全沉浸到他的故事中,你才能充分的 enjoy 到。

幽默的對話、乃至爆笑,幾乎在每一頁中都暗藏著,彷若地雷,不小心踏到,立即引爆。這時你只好中止閱讀,放下書來好好笑它一陣,不笑到煞,你就無法繼續下去。這款閱讀經驗,是我們讀其他"偉大的經典"完全無法得到的。試想,一本小說如果有一個好的故事,又能提供思想與了解,這就已經夠讚夠完美了,在這三者之外,竟然還四處充滿" 笑料",那豈不是完美得有些過頭?

在這個地球上,稱得上偉大的作家,從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卡萊爾(Thomas Carlyle)、托爾斯泰(Lev Nikolayevich Tolstoy) 到雨果(Victor Marie Hugo)、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D.H.勞倫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巴斯特納克(Boris Leonidovich Pasternak) ...... 幾乎沒有一個不是嚴肅而不苟言笑的,這使我們在閱讀時,也不得不跟著正襟危坐起來,而讓閱讀變得很疲勞。美國人何等幸福,能擁有這麼一名截然與眾不同的作家。在他作品的強大的影響下,美國人的性格乃逐日與他們的歐洲祖先,有了極大的不同。

英雄挑戰他的民族的惰性,並改變之

沒錯,現代美國人的正面特質,譬如樂觀、幽默、誠實、隨時勇於為正確的事冒險犯難......,這些精神在哈克身上,我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們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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