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的生平-美國首席暢銷作家
馬克吐溫出生於 1835 年,在家中排行老三,他的父親是名不得志的律師,一生四處搬家,於馬克吐溫 4 歲時搬到密西西比河邊的漢尼巴鎮。馬克吐溫的快樂童年就是在那兒度過的。
12 歲時,他父親因意外過世,他家的經濟立即進入困境。 幸好他的哥哥已成年,自己辦了一家小報,馬克吐溫於是便到他那兒打工。但他天性好動,不久便想到紐約打天下。他到紐約混了幾年,並不得意。於是在 20 歲時又回到他哥哥的公司上班。做不到兩年,心又癢了,這回他想到亞馬遜河探險,但他存的錢不夠旅費,所以也只能在心裡想著。
某天、就像小說般的神奇,他竟在地上撿到了一張 50 元的鈔票。但他不敢立即吞為己有,乃在報上招領了 4 天,仍沒人來要,於是他乃認定這是上天送給他的旅費,他便辭掉工作,坐船往巴西去圓他的夢了。 在航程中,他愛上了駕駛這個行業。付了一筆學費,於是就在船上當起實習生來了。
兩年後他領到了執照,乃正式當起駕駛員。但這個行業他也幹沒多久,兩年不到,他便又和他哥哥跑到內華達州去挖銀礦了。他們的運氣很差,挖半天什麼也沒挖到。這時他寫了一些報導投稿,竟獲採用。受了鼓勵,他乃不斷的寫,到最後,那個報社老板乾脆聘他為專職的記者,讓他寫個痛快。
至此,馬克吐溫總算找到了他真心喜愛的行業了。除了官樣的報導外,又寫小說。他嫌錢賺得不夠快,又自辦演講會。他的演講可不像愛默生的那種,宛如牧師般的悲天憫人的道德勸說;正好相反,從頭到尾都在搞笑,這是那時十分流行的一種單人相聲。他的口才一流,又擅長表演,遂把這個技術發揮到了巔峰。結果是場場爆滿,所賺的錢據說是他工作的十倍。此後他樂此不疲,終身都沒有停止過這類的表演。
1869 年,他遊歐歸來,寫了一本把歐洲一切文物風土民情貶得一文不值,同時又把歐洲人嘲笑得像舞台小丑的作品 ''Innocents Abroad "。出版後,立即狂銷,一下子把他推上暢銷書排行榜冠軍的寶座。 此後他的文學事業一帆風順,至死前一值享受著美國首席暢銷作家的殊榮。
若不是在 50 歲那年他不甘寂寞的開了家出版社,投資過多的錢在一部自動排字機器上,他一生將繼續榮華富貴、吃喝不完。他的出版社終於被那部機器拖垮,於他 59 歲那年宣布倒閉,馬克吐溫的負債多達 12 萬,(約現在幣值 240 萬美金)。他為償還債務,乃環遊世界巡迴演講,中途又寫作不歇,竟然神奇的於 4 年內還清了所有的債務。但就在他遠遊至倫敦時,突然傳來他心愛的大女兒 Susy 病逝的噩訊。他受此打擊,心情從此走入消沉。
69 歲時他的妻子病故,74 歲時他的三女 Jane 也病故,加上一歲即夭折的他的長子,他最親愛的家人 5 位過世了 4位。這一連串的打擊,讓美國有史以來最傑出的幽默作家再也無法以笑臉面對人生。 在他生命最後的那 10 年,馬克吐溫成了一名憂鬱症的病人。 他再也沒力氣逗別人笑了,他甚至不願再寫任何文章,他渴望死亡,他視死亡為解除他的憂鬱的最好的禮物。 他每天就呆呆的坐在門口,望著天上的流雲。人問他,他的幽默從何而來? 他平靜的答道: "幽默產生的秘密,不在歡樂,而是在哀愁。"(The secret source of humour itself,is not joy but sorrow.)
1910 年,他的三女兒過世後不到 1 年,一代幽默大師終於帶著他的哀愁,與世長辭。
他的轟動全球的兩大傑作:"湯姆歷險記"出版於 1876 年," 哈克流浪記"出版於 1885 年。
《本書簡介》- 哈克流浪記(The Adventure of Hackberry Finn)
"哈克流浪記"表面上是"湯姆歷險記"的續篇,但事實上卻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故事。內容主要是敘述哈克與黑奴金姆兩人作著木筏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時,所發的一些驚險以及有趣的故事。
哈克是浪人兼酒鬼的兒子,自小即學得一套野地求生的技能,他三餐靠釣魚或林中的野生動物維持,需要錢時,則撿漂流木或捕幾條大魚到鎮上賣。白天四處浪游,晚上就睡在樹林的木桶裡。每天嘴巴咬隻煙斗,雖然穿著破爛,卻活得自由自在。
在"湯姆歷險記"中,他和湯姆找到了山洞裡的寶藏,而發了財。法官幫他們把錢存在銀行,因此他們一天有一個銀元的利息可領。寡婦看到他像個孤兒,又很野,於是讓他住到她家,並教育他做個文明人。她令他穿上襯衫、西褲,要他端坐餐桌禱告吃飯,並每天讀聖經給他聽,還要他每天去上學。哈克自由慣了,無法忍受,於是某個夜晚,他便逃走了。
某日,他老爸回來了,聽說哈克竟然去上學,還會讀報,大為光火,於是把他鎖在屋裡,不准他再去接觸鎮上的人。他自己則天天到酒店喝酒,喝完就鬧事,鬧完事就被關,放出回家,便毆打哈克出氣。
哈克再也無法忍耐,於某夜趁他老爸出門,砍斷門鎖,帶著獵槍和糧食逃到河中的荒島去過活了。就在荒島中,他碰見了寡婦家的黑奴金姆。一問之下,才知道寡婦要把他賣掉,所以他才逃了出來。他知道北方有自由州,那兒蓄奴非法,所以他想逃到那兒去。哈克與他十分投合,於是決定和他一起逃到北方。 他們就划著撿來的木筏,於密西西比河上向北方航行。由於擔心被人發現,他們只能在夜晚航行,白天就躲在樹林裡打獵或睡覺。這種日子哈克過得異常順心快樂,金姆則只想趕快抵達北方自由州。
中途他們碰到發生凶殺案的廢船、被毒蛇咬、巡警的盤檢、被激流捲走、被輪船撞翻......種種險事,但都能化險為夷。 其中最衰的事,則是碰到了兩個大騙子,一個叫公爵、一個叫國王。他們倆就沿著大河兩岸的小鎮一路行騙,一下賣膏藥、一下裝落難、一下演莎劇、一下搞鬧劇,由於居民純樸,被他們騙得團團轉。但最後因一件大騙術 - 扮演某過世的富翁的遠方親戚,意圖繼承其財產被哈克揭發,落得血本無歸,因此暗中把被懸賞兩百元的金姆賣掉。
那時,哈克也已掙脫了那兩名騙子的控制,一個人搭著木筏航向河中。中途,他想起了金姆對他的種種好處,又想起他答應了金姆要助他逃到自由州的話,於是又轉回頭,決定要找到金姆並將他救出來。
他在鎮上碰見了湯姆,他告訴他整個故事,聽完後湯姆超興奮也決定要幫他救出金姆。原來金姆被關的地方正是湯姆的親戚的農場裡的一間木屋。湯姆想出了一個極複雜的挖地洞的逃亡方式。他們進行了三、四個星期,終於把金姆救出。此時故事已經到了尾聲,金姆不必再坐木筏繼續逃了,因為湯姆在整個逃亡計劃圓滿達成後,向眾人宣布,寡婦早就在遺囑中恢復金姆的自由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最後當湯姆的親戚沙麗阿姨決定要領養哈克,教他成為一個文明的人。哈克聽了嚇得當天立刻決定要逃往印第安人區。於是哈克丟下一句名言做為本書的結尾,他說: "她們那一套我可無法忍受,因為我以前曾領教過了” ( “But I reckon I got to light out for the Territory ahead of the rest, because Aunt Sally she's going to adopt me and sivilize me, and I can't stand it. I been there before.”) 。 這句話不正生動的反應出他不願被所謂的文明教化制約,以及他對未來人生應充滿冒險的渴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