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文豪勵志文學系列》詩人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1892)(上)

文學

一個國家要能持續偉大,其實需要她己身所孕育出的文化菁英,透過著書立說不斷呼喊,將偉大的信念注入一代又一代美國普羅大眾的心裡。 偉大的信念帶來偉大的行動,然後這個文化(民族、國家)才偉大得起來。沒有偉大的榜樣來激勵、學習,人絕對無法高尚,國家也不可能偉大。

爲上天所寵愛的美國,在19世紀何其幸運的誕生了一批文化青英,例如愛默生、梭羅、惠特曼、梅爾維爾、馬克吐溫等思想家與文學家,這些人的言說與著作,他們的熱情與關懷,大力的將美國人的思想與行動提升到一個超越西歐的高度。

筆者希望能藉挑選出美國文化思想史上最卓越的六位作家,以及其六本傑作,透過此一系列專文《大美文豪勵志文學系列》推薦給台灣有志之士作爲勵志與學習的榜樣。

回應先知的召喚

1844年美國文學家愛默生發表論文“詩人”,他這麼寫道:“每個新時代的經驗,都需要一個全新的表達,這個世界似乎永遠在等待著新詩人的出現…詩人的使命即是宣告與讚美萬物之美,萬物經其表達後,就變成了全新、且更為高尚的美了。(a new and higher beauty)…詩人擁有深刻的覺知能力,能令每個不能說話的東西生出眼睛與耳朵…他能把世界變成一面鏡子,讓我們看清萬物正確的順序及其行進…詩人與整個宇宙的力量合一,生出新的能量,這能量使他的語言成為雷聲,他的思想成為法則(His speech is thunder, his thought is law.)…世界的精神,創造者偉大的寧靜,絕不是從巫術、酒精或鴉片中產生出來的。崇高的靈視,只降臨在素樸的靈魂與純淨的身體上(The sublime vision comes to the pure and simple soul in a clean and chaste body.)…所以詩人必須用木碗喝水,因為詩不是惡魔的酒,而是神的酒。”

“詩人是解放人類的神…他們是自由的,同時也使所有人自由。(They are free, and they make free.)”

“我們的政治、我們的漁業、我們的黑人、我們的印地安人、…北方的貿易、南方的種植、西部的開發、奧瑞岡與德州,全都還沒有人歌詠。但在我們的眼中,美國是一首詩。她那無垠的疆土眩惑了人們的想像力,不須多久,她將會得到歌詠( It will not wait long for meters.)”

“噢,詩人,要堅持到底,不要懷疑。要說她就在我心裡,我一定會將她表現出來…要站在那裡,和她爭鬥,直到最後憤怒從你胸口湧出,直到你終於擁有夢的力量,…藉著這個力量,人將成為一切電流的導體…擁有這個力量後,你的天才將永不枯竭…你將是大地、海洋與空氣的真正的主人。(Then true land-lord! Sea-lord! Air-lord!)”

當年25歲,於報社擔任編輯的惠特曼,看了愛默生的文章後,受到巨大的震撼。乃決心回應他的呼喚,成為一名歌詠美國大地與萬物靈魂的偉大的歌手。

他拼命經驗生命,努力生活。他結交的朋友多得不勝其數,有工人、農人、漁夫、船員、司機、小販、獵人…。 他特別喜歡和下階層的純樸的人民做朋友。他四處旅遊,撰寫報導文學。他做過的工作五花八門,包括排版工人、教師、記者、編輯、小老闆…。 但他真正的主業則是回應大自然的神祕啟示,紀錄萬物與人類的活動。他用他的靈魂與血液去感覺,並努力將這一切化為文字,從他的嘴巴唱出。

美國最偉大的詩篇

1855年,他的詩篇終於釀製成熟。愛默生播下的火種,現在已烤成了食物,一道豐盛的心靈美食,美國建國百年最偉大的詩篇“草葉集”(Leaves of Grass)終於誕生了。

惠特曼滿抱希望以為這本花了他11年時間,才終於完成的心血結晶,將獲得各界一致的讚賞,給他帶來榮譽和名聲。不料,迎接他的竟然是一連串的輕蔑、嘲笑、謾罵與攻擊。人們認為他根本不會寫詩,毫無美感,不懂形式、押韻,拼湊了一堆不知節制的狂言妄語,簡直是起。  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猥褻,指詩中對性行為,對性器官全不避諱的直述直描,簡直令人厭惡。

一連串的醜詆,棍棒般地落在他身上,他以為會有溫暖的陽光,沒想到襲來的竟是凶暴的風雪。殘酷的文學圈,惠特曼感到一陣錯愕、荒謬,他被擊倒,幾乎決定終生再也不寫什麼鳥詩了。

但就在他最沮喪的時刻,愛默生的信適時來臨。他在信中寫道:“這冊詩集,是美國有史以來最棒、最智慧的作品,…我不得不擦亮我的眼睛,看這道光是不是我的幻覺?”     愛默生溫暖的書信,迅速撫慰了他受創的心,他又振作起來了,決心繼續為這偉大的使命奮鬥到底。

一個假設,如果愛默生當時沒寫信給他,他的書極可能在書海中淹沒,美國文學史就沒有惠特曼這號人物了。可見所有作家的第一步都是需要鼓勵的。因為年輕,自信不足。作家是沒有什麼天縱聖明的,所有的“偉大”都是逐步成長的,其他的什麼“家”也都是一樣。

愛默生認為人類所有行業中,詩人是最偉大的。要“有偉大的詩人,才會有偉大的民族。所以美國如果想要成為偉大的國家,一定要先誕生偉大的詩人。詩人會挑戰他的民族的惰性,逼迫他的民族加速成長。

當然瑣碎的、心靈扭曲的“詩人”四處皆是,如同我們經常在“大報”看到的一些花俏的“名詩人”。恐怕要一千個詩人,才會出現一個“偉大的”民族詩人吧。這也是愛默生如此殷殷期盼他的國家要趕快出現“偉大”詩人的原因。

其實那時美國的詩人至少也有兩、三百名,著名的如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惠蒂埃(John Greenleaf Whittier)、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Sr.)等等至少也有十來位。但愛默生全不將它們放在眼裡,認為他們只是玩文字的artist,還談不上“偉大”直到“草葉集”誕生,愛默生的期待才得到了初步的滿足。

“草葉集”雖然得到了排山倒海的惡評,但讚賞他的也還有一些。除了愛默生外,還有梭羅、奧爾柯特,他們都曾去拜訪惠特曼,讓他得到了溫暖的鼓勵和友誼。無獨有偶的,在俄羅斯的文學史裡,我們也在杜斯妥也夫斯基身上看到了同樣的故事:他的第一本小說“窮人”版後,如果不是別林斯基和他的朋友立即去恭賀他、鼓勵他,日後西方世界恐怕也看不到這樣精采的一名文學泰斗。杜氏第一本書的故事與惠特曼的故事,發生的時間僅僅相差十年。

惠特曼的生平

1819年惠特曼出生於紐約長島。他的父親是一名木匠,他是九個孩子中的老二。

惠特曼家中的經濟一向很糟,所以他在十歲左右就被送去當童工,後來又在幾個小公司當小弟。十六歲時,他到長島星報當排版工人,由於朝夕和文學相處,乃養成了他對閱讀的興趣。二十歲以後他的工作則轉向到記者、編輯和撰寫社論的方向去了。

惠特曼自年輕時即關心下階層人們的生活苦況,時常為文聲援,批判政府的漠視,他支持民主黨,主張解放黑奴,經常因政治立場與報社起衝突。他的工作都幹不久,後來乾脆辭職自己辦報。他也開過書店、印刷廠,但似乎都沒賺到錢。最後他就靠自由投稿為與當工匠維生。

他的閱讀極為廣泛,除了文學、歷史外。他還研讀物理、機械、哲學、星象學、人種學、骨象學…在他的詩集裡,我們可以看到他多方面的知識。他也涉獵英、美各大文學雜誌,愛默生主編的“Dial”是他特別重視的一份雜誌。他在工作之餘勤讀、勤寫,受了愛默生文章的感召,他乃決心當一名美國的民族詩人。於1855年,他終於出版了他一生的代表作“草葉集”Leaves of Grass)。

“草葉集”一版發表12首詩,共90多頁。此後他每隔5、6年便出一個新版,內容一直添加進去。到最後1892年的第九版“草葉集”時,已增加到了382首,是厚厚的一鉅冊了。

“草葉集”流傳至今眾所公認的傑作計有:“Song of Myself”、“Out of the Cradle Endless Rocking”、“Passage to India”、“When Lilacs Last in the Dooryard Bloom'd”、“Beat Beat!Drums!”…等。

1862年內戰期間,他曾到華盛頓地區的醫院去當志願看護,協助傷兵的康復。這份工作他做了3年,結束後他出版了“病患的助理”一書,記錄了美國兵士的純樸與英勇。 最後他終於得到一份正式工作,在內政部當一個小職員,這份工作他一直做到1873年。那年他因高血壓而中風,乃搬到紐澤西,住在他的弟弟家裡。

在中風之前他仍不斷出版詩集、散文集,但銷路都不佳。直到1882年,他出版了“生活的摘樣”(specimen days),銷路才好轉起來,也才讓他有錢買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此時,他的詩名已遠播到了歐洲。由於英國詩人羅塞蒂(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的推薦與協助出版,早在1870年他就在英國開始走紅。整個70年代,他的解放詩風風靡了英、法、德諸國的前衛詩壇,影響了無數的年輕詩人。而他的祖國則還在抵制他的“粗俗”與“猥褻”。 直到80年代中葉,他摯愛的美國才逐漸接受他的作品。但此時詩人已經日薄西山了。1892年3月,他逝世於他的家中。死前他曾告訴他的朋友說:“他已真正到達(彼岸)了”(he had really arrived)。

美國的現代摩西

英國20世最叛逆的作家勞倫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盛讚惠特曼為“美國的現代摩西”、 “最偉大的死亡詩人”。說西方的詩人中只有他一人是先鋒,英、法都看不到這樣強悍的詩人,不斷向前衝,勇猛地闖進人類生命的蠻荒地帶。

勞倫斯憑直覺就嗅到了惠特曼的“偉大”。但他卻質疑他的“萬物一體”的思想,認為那是“虛假”的,只是一個理論。這個質疑無疑是比稱他“偉大”更加來的深刻。因為直到那時為止,所有的論者對他的批評盡是在粗俗、狂妄、猥褻、不懂格律…上頭打轉,直批到這個核心的就只有勞倫斯一人。

不錯,“萬物一體”正是“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的重要主題:“他是所有人,所有人都是他”,所以當他人受到了侮辱,他感到心痛;他人受了傷,他的心也跟著流血,…不止是人,樹木、草葉、山川,一切生物、無生物、乃至機器,都是他,…這的確太誇張了些。

然而這個思想卻是印度婆羅門教(Brahmanism)的正統思想。古印度人觀察宇宙萬物數千年,終於得到一個結論,即人與宇宙本是一體的,共享自然的興盛與衰敗、誕生與死亡。

人本應和大自然所有生物一樣,無憂無懼的歡喜的生活著,但人卻因為有了“思想”而生出貪慾,這個貪慾便給地球環境帶來了無窮的禍患,也損害了人原本如同自然一般的單純的心。 於是人有了各式各樣的煩惱與痛苦。一些人因不能忍受而自殺了,沒自殺的多數也天天茫茫渺渺的沉溺於吃喝玩樂,直到死亡,完全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義。

印度思想認為,生命的最高意義乃在回復到動物般的單純,回復到與大自然融合的“梵我合一”的境界,到那時人世間的一切煩惱、痛苦將滅除盡淨,人類得永遠活在喜樂的狀態。但人若想要達到這個境界,則需要長期的正確的修鍊。 19世紀的美國超驗主義者皆信服這個思想,所以他們乃脫離了儀式繁瑣的基督教,全面回歸自然神(Nature God)的單純的崇拜。

惠特曼受了這一派的影響,長期鑽研古印度思想,之後感到這個思想實在太讚了,於是吸收為他的生命哲學。光自己享有,似乎太自私了,於是他乃寫了“自我之歌”來發揮這個思想,分享他的同胞。

所以D.H.勞倫斯的這個質疑,雖然是一針見血,但我們也不能草率認定惠特曼在詩中的心情就是“虛假”的。惠特曼的性情原本就悲之憫人,他從年輕時就關心下階層人民的生活,不時為他們仗義直言。成年後又去戰地醫院照顧受傷的兵士,達三年之久。這些都可以證明他對他的人民有廣大的愛。

但重點是才30幾歲的惠特曼真的已經修鍊到與“萬物合一”的境界了嗎?他真的達到了只關心他人,而毫不在乎自己有沒有飯吃,有沒有住所、衣物的境界了嗎?如同聖泰麗莎(St. Theresa)無我的獻身給窮人、服務窮人。或如同達賴喇嘛長年在地球四處奔波,喚醒眾生以及挽救他的祖國的危亡? 綜觀他的經歷,他的重要詩篇以及他的散文,我們發現當年的他尚未“達到”與那至高的梵(Brahma)合而為一的境界。他尚未澈悟“無我”與“無念”之道,但他卻經常有“短暫的瞥見”(satori,合一或忘我),就是這些短暫的“悟”讓他體會到超越思想、言語的喜悅,也因此他才有能力進入這部詩中的書寫心境。

雖然他尚未到達靈修的最高境界,但無疑他的心靈層次已高出世人太多。如果說菩薩(Bodhisattva)的位階是第10級的話,那麼惠特曼至少也達到了7、8級。何況他日後仍不斷地在修心、在經驗、在進化。 再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惠特曼在30多歲即達成了“梵我合一”,証入“無我”境界,那麼他日後的生命亦會大不相同。他可能會去隱居,也可能會和愛默生一樣四處呼喚人們覺醒,當然也可能繼續上班、繼續寫詩,但一定不會不斷四處尋找深奧、冷僻的句子鑲進他的詩裡,讓他的詩句變得更漂亮,也不會在2、30年間不斷修改,希望達到盡善盡美的地步。

這般耗神費時的事,一個“達成”的人是不會去做的。他將會用最簡單的文句來描述那至高的境界,用通俗的話語來呼喚眾生覺醒,就如同佛陀、耶穌、魯米(Rumi)對他的同胞所做的一般。

詩人都有一個慾望,就是想把他的文字雕琢到完美為止。 但竭力執著文字之美的人,經常失去了真理之美。還好,令我們慶幸的是在惠特曼的詩中,文字與真理之美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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