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今(26)日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多名被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的案件進行偵查,宣布偵結並提起公訴。以下為檢方針對柯文哲涉案的相關重點與指控細節。
柯文哲明知違法仍力推容積獎勵案
檢方指出,柯文哲於擔任臺北市長期間,明知京華城購物中心僅19年屋齡,根本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都更條例)及相關法令要求,不得適用任何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方案。然而,他仍核准京華城公司以綠建築、智慧建築等名目申請20%容積獎勵,違反相關法令,並在多次會議中裁示相關部門推進此案。
檢方表示,柯文哲於審核過程中,忽視都發局內部專家、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多次提出的反對意見,顯示其明知京華城案不合法,仍執意推動。
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
檢方查明,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相關證據顯示,柯文哲於其A1-37行動硬碟中的Excel「工作簿」檔案,記載了「2022/11/1-小沈-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等資訊,確認款項交付情節。
沈慶京為回報柯文哲協助推進京華城案,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簡訊給柯文哲,並在10月18日京華城動土典禮邀請其剪綵。同日,沈慶京指示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其中1500萬元被交付給柯文哲。
以政治獻金為名收受210萬元
此外,柯文哲於「便當會」會議中,裁示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交由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闢違法程序。沈慶京隨即指示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等7人,以政治獻金名義將210萬元分別匯款至民眾黨帳戶。
檢方指出,匯款後,朱亞虎將匯款完成訊息及7名人頭名單傳送給民眾黨前財務長李文宗。李文宗確認款項已收到,並轉告柯文哲表達感謝。
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性確立
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被檢方認定明顯違法。檢方指出,京華城並非老舊建築,不屬於都市更新項目,其申請容積獎勵已明確違反都更條例及相關規定。雖經都委會審議通過,但檢方認為,柯文哲等人利用職權主導不合法決議,容積獎勵自屬不法。
檢方掌握多項行賄及潛逃事實
檢方調查,柯文哲與沈慶京多次私下會面,互動頻繁。同案被告許○瑜在檢調調查期間曾試圖安排相關人士出境,並撕毀與案情相關的文件,被檢方認定有串供與逃亡的嫌疑。檢方表示,已啟動國際司法互助以追查相關犯罪行為。
政治獻金使用疑雲仍待調查
檢方另指出,柯文哲競選期間的募款活動,包括募款小物及演唱會所得款項,均被認定為政治獻金,其收取及使用方式是否涉及其他不法行為,將另案深入調查。
柯文哲等9人正式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已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對柯文哲等人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相關犯罪所得。本案反映高層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及財團與政治不當關係,未來審判將成為重要關鍵。檢方強調,將持續偵辦相關案件,追究所有涉案人員法律責任。
(本文初稿為信傳媒使用 AI 編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