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陸配身分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日前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議員公職,引發議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內政部做出違法解釋的行政命令。史雪燕強調,這不僅僅是捍衛她個人權利,也是為38萬陸配爭取合法的參政權。
去年12月2日,內政部以「未依國籍法放棄國籍」為由,將兩年前已卸任、具有「陸配」身分的南投縣前縣議員史雪燕解職,以一紙具高度法律爭議的行政命令,輕率否定民選民意代表,將違法濫權發揮到極致,直接落實「新兩國論」,而賴清德總統放任內政部對卸任議員「鞭屍」、霸凌、歧視,與剝奪逾30萬陸配合法的參政權,無視《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宣告「所有陸配新住民」終其一生在台灣都不可能有參選的權利!
史雪燕表示,她接到處分書時,有點錯愕也無法理解,她已卸任兩年,放棄原籍、設籍、登記參選公職等,都是合法合規,她當議員的這段時間,內政部從未發文要求提供放棄國籍證明,反而是卸任兩年後,才如此對她,並不合理,這是政治動作,感覺是要操弄兩國論,粗糙手法剝奪陸配參政權,她已向內政部提起訴願,為全台灣38萬陸配爭取參政權,她坦言,內政部已經要求南投縣議會追討過去薪資和研究費。
林沛祥:賴政府種族歧視,進行政治迫害
副書記長林沛祥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華民國憲法》精神在於促進族群融合、接納多元華文,在《憲法》框架下海納百川。很遺憾的是,在賴政府執政下,以政治力帶有種族歧視的方式,進行政治迫害。
副書記長馬文君指出,史雪燕前縣議員參選過兩次,遞補當選一次,期間全都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規範進行,中選會也經過嚴密的參選資格審查,換句話說,史雪燕的參政權已經受到中華民國法律保障,這個是無庸置疑的。況且,史雪燕還是由內政部通知遞補成為縣議員,現在卻突然發一紙違法濫權的行政命令取消其議員資格,令人匪夷所思。
馬文君續指,現在民進黨政府動不動就提釋憲,但對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又自行擴權造法,這對人民權利行使的傷害非常嚴重。更甚之,發動的政府部門竟然是內政部,針對性太強,根本是劍指民眾黨具有陸配身分的不分區立委的資格。馬文君呼籲內政部適可而止,無論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沒將大陸視為一個國家,如果賴清德總統有要把大陸視為一個國家,請勇敢一點,修改相關法律;如果不敢,就請依法行政,保障陸配參政權。
立委游顥指出,根據內政部資料,截至今年10月,台灣的陸配人口已接近40萬,史雪燕於2022年卸任南投縣議員,至今已超過兩年,內政部突然以國籍為由追溯要求解職,他質疑,若內政部所言屬實,早在史雪燕就職時,內政部就應發現問題,並依法處理,而非在多年後,才追究責任。游顥批評,這樣的行為形同自證瀆職,內政部應先自請懲處、以示負責。過去在史雪燕議員依法當選並宣誓就職時,內政部是否認為不合法?如果當時未採取行動,是否意味當年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與林右昌也有未盡職守之責任?
藍委質疑賴政府操作「新兩國論」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配偶在台設有戶籍滿十年後,享有參政權,包括參選並擔任公職的權利。游顥強調,這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不容政治操作剝奪,他直指,內政部長的決策有違憲嫌疑,並批評此舉是為迎合民進黨黨意,形同「政治追殺」。游顥更表示,今天砍向陸配參政權,未來就可能進一步砍向陸配生存權。他呼籲,內政部應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立即懸崖勒馬,停止傷害新住民的合法權益,還給陸配應有的公道。
立委黃建賓指出,兩岸關係條例規定「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並未以「國籍」為要件,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並非「兩國」關係,若依照國籍法要求史雪燕「放棄外國國籍」,就可能產生違憲疑慮,從史雪燕事件來看,內政部擺明將大陸定位為「外國」,公然朝向「兩國論」的立場定義及處理,違法違憲。
現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在擔任陸委會主委期間函覆司法院,明確指出「大陸人民不適用國籍法,應優先使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更何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特別法,國籍法是普通法,哪有普通法凌駕特別法之上的道理?不僅如此,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就已明白點出,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而區分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人民,是以在台灣或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為準,而非國籍。法理上,我們認定兩岸同屬一個國家,大陸既不是外國,又何來「放棄其他國家國籍」之說?如果大陸是「外國」,那麼兩岸事務就該由外交部主管,何必要另設陸委會處理?
立委翁曉玲指出,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史雪燕是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議員,從憲法角度,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歸化成我國籍,就是國民,憲法上的國民當然就跟一般國民一樣,可以擔任公職、選舉,台灣是民主國家,在台陸配若已經取得身分證,國家就要保障陸配參政權。
立委羅智強說,賴清德無膽直接宣布台獨,只敢欺負踐踏30萬陸配,賴清德是台獨工作者,要封殺陸配參政權,最直接做法就是宣布台獨,正式變成一邊一國,這時才有要求陸配放棄國籍的問題,賴清德不如前總統蔡英文,蔡英文即便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但也不會把刀對向陸配,蔡英文不願做的事,賴清德做了。羅智強更表示,要以國籍法放棄國籍,前提都是認為那些都是國家,在兩岸特殊關係,在謝長廷所說的一中憲法架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不認為台灣跟中國大陸是一邊一國,根本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