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7)日召開院會,朝野無異議三讀通過《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該法定義「壯世代」為55歲以上有工作能力意願之國民,目的為了發揮世代價值、貢獻所長。該法自民國115年1月1日施行。政府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定期依其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
迎接超高齡社會,《壯促法》翻轉社會動力結構
台灣今年迎來超高齡社會,為減輕年輕世代負擔,立院制定《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第一條即說明立法理由指出,為因應超高齡社會,促使國家政策制定死產業發展能因應口變遷所生的新社會與市場結構,翻轉銀髮海嘯為國家發展動力,降低年輕世代負擔,實現世代經濟循環目標,維護壯世代人權與尊嚴,創造跨齡共榮,韌性永續之目標。
本法規定55歲以上具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為壯世代,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
《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促進法》第4條至14條條文中明定,政府在壯世代經濟發展、壯世代金融、壯世代科技發展、壯世代就業環境、壯世代健康生活、壯世代教育體制、壯世代數位落差、壯世代文化形塑、壯世代觀光旅遊、壯世代農業及農村永續發展、地方創生等具體政策原則。
法案第15條要求,政府應建立壯世代相關統計資料,並每年公布。第16條規範各級政府應以首長或其指定之人為召集人,邀集相關學者、專家、民間機構、團體代表,及壯世代族群代表,定期召開會議或論壇,協調、諮詢、審議及規劃推動與其主管業務相關之壯世代政策。各級政府應鼓勵企業及社會團體善盡社會責任,共同推動壯世代政策。
本法也規定,政府應積極推壯世代就業,發展友善職場環境,同時藉醫療投資,增進智慧精準醫療維護壯世代身心健康;政府也應與大學合作,建立多元學習管道,建立壯世代終身學習與社會參與;也應推動壯世代觀光發展,間黎旺世代旅遊行銷品牌;同時針對壯世代農民或跨域從農者提升農業技術及農業經營。
法案通過後,政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定期依其績效及國內外情勢發展定期檢討修正之。各級政府應配合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檢討所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有不符其規定者,應訂定、修正其相關政策及行政措施,並推動執行。
《壯促法》民眾黨吳春城是重要推手
主要推動該法的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於三讀後表示,他代表800萬的壯世代感謝朝野一致通過《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送給進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一份美好大禮,以後稱55歲以上有工作能力、意願者改稱為「壯世代」,不再稱老人、銀髮族。
吳春城指出,台灣的高齡化問題已經跑在全世界的前端,55歲以上人口已超過800萬人。根據國發會的報告,「高齡化」與「少子化」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台灣在今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再過10年,台灣將有一半的人口超過50歲,屆時消費市場萎縮、稅基減少、年輕人扶養比飆高,各種社會問題迫在眉睫,高齡化問題始終無法解決,並且已經成為嚴重的國安危機。壯世代的出現,以社會議題帶動高齡化的正向社會運動,以台灣的改變為基地,成為世界高齡化社會的典範。
吳春城續指,《壯促法》正是針對此一危機應運而生的新法案,之所以能獲得三黨高度的共識並且快速完成立法,主要是因為《壯促法》是針對時代的問題提出了不一樣的解方,不僅立法程序完備,在立法過程中更獲得行政機關積極響應,以具體的行政實踐來充實壯促法的內容。
吳春城表示,《壯促法》具有跨社會、跨黨派、跨部會、跨領域、跨世代等五大特點,更重要的是,過去對於高齡社會的解方都是「社會資源的爭奪」,但是《壯促法》卻是以產業發展手段來解決高齡問題。舉例來說,《就業服務法》有關外籍看護聘僱的限制、《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健保費的分配,在修法之後雖讓一方得利,卻往往造成另一方的損失,於是政府只能不斷提高供給,避免任一方受害。
吳春城強調,本法最大的意義是讓壯世代不再因為法令環境與自我暗示而讓自己成為社會負擔,重新回到生產消費的社會體系中,進而形塑一個生生不息的產業環境,打造台灣新的護國神山。
藍綠也力挺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指出,該法通過後,讓55歲以上有工作意願的人得到照顧,法案通過後,是否排擠、資源分配問題,則需要再次深思,好的法案對台灣未來願景有加分都樂觀其成。社會投資本就是創造經濟發展的政策工具,透過提供兒童、老人照顧服務、教育和職業訓練服務等社會服務,可以有效創造產業產值、就業機會,希望未來「壯世代法案」通過後,由於沒有很具體,各部會應具體針對該法透過後精進。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化社會,《壯促法》就是最好的解方,這次法案三讀後,定義明確、把主責單位明確、每5年要求相關單位對狀世代政策調整、數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