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其中原定在今年1月21日要完成旅館業登記的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包括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因為第70條之2修正三讀通過,把登記時間展延5年,至2030年1月21日。
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等原訂今年1月21日要完成旅館登記
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等提供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因實際經營與旅館業無異,立法院在2015年修法要求「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提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場所而有盈利者,」應自該條例修正施行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期限就到今年1月21日。
實際上,去年3月交通部觀光署曾召開會議,稱因疫情關係,研議修法展延期限3年,但遭到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公會全聯會反對,公會認為已經有10年時間可以改善,疫情期間合法旅宿業也受到衝擊,非法旅宿因疫情可以再展延3年繼續營業,那還要合法幹嘛,因此觀光署決定收集意見後再做修法考量。
當時觀光署統計,特定對象列管共87處,其中35處有轉型意願、30處無轉型意願或放棄經營,其他情形22處。35處有轉型意願者,預計今年1月21日取得旅館業登記證者,計13處,預計20251月21日後取得旅館業登記證者計22 處。
獲民眾黨團全數8票支持,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三讀
不過,國民黨立委包括傅崐萁、許宇甄、陳雪生、游顥等人不等行政院版本,都已提案修法,展延期限為1至5年不等,日前委員會及協商過程,朝野意見分歧,送院會表決。
今天立法院院會處理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將其申請旅館業登記時間再展延5年,民進黨團也提出再修正動議,認為維持現行條文,最終國民黨黨團獲民眾黨黨團全部8票支持,並順利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在議場表示,從2015年開始就給10年做調整、轉型,那再給5年就能轉型嗎?不行,因為地目就是不合法阿,所以再給5年只是做個交代。
他直指,此次修法其實就是為救國團量身訂做、大開後門,如果表決通過對合法業者情何以堪,合法的旅館業者一切都依政府的規定來做,為什麼不合規定的業者可以再延長5年,根本不公平。
游顥反批民進黨追殺救國團,讚救國團防疫模範生
國民黨立委游顥則說,民進黨執政8年到現在第9年,不斷追殺救國團,疫情期間救國團與許多單位投入防疫,是當時的資優生,如今選擇把他當掉,完全不合理。
游顥表示,民進黨此舉不只是要消滅救國團,甚至要把國軍英雄會館、教師會館通通都消滅掉,展延5年是為了依法持續作申請,也是對於防疫期間的回饋。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強調,這部是救國團專法,當中的對象還包含香客大樓、教師會館、警官會館、國軍英雄館,重點是包括建物、公安都沒問題,問題出在土管(土地使用未變更),現在執照申請不出來原因在這,民眾黨也有但書,5年合法改造,下不為例。
加重對業者的處罰,未依規定取得執照或登記最重罰百萬
此外,今天三讀通過條文,也加重對不肖業者處罰。
旅宿業者經主管機關檢查而未合規者,由現行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調高為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未完全改善前,可勒令停止提供服務。
旅宿業者、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等,未依發展觀光條例,取得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者,由現行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改為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未依發展觀光條例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由現行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改為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未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領取旅宿、民宿登記證等,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由現行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改為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移除。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旅行業未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1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者,增訂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