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低薪問題的關心如果是出於對人民生活困難的擔心,要注意的是有些人的薪資水準低到不足生活所需的情況。而若是出於對經濟效率和受雇者是否被剝削或虧待的擔心,則要注意的是薪資和受雇者的生產貢獻是否相當。現在有些人很關心討論的薪資高低差距或分配,以及勞力在國民所得中的配比,其實在低薪問題中不只不太重要,以它們為政策指標還可能導致錯誤的想法和政策。
薪資高低不平均並不一定使所得分配不平均
關心薪資的高低差距和分配,主要的原因大概是把它們想成是所得分配的決定性因素,薪資分配變不平均則所得分配也會變不平均。但這種聯想是不太正確的。半世紀前費景漢教授回台和陳昭南教授領導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的曹添旺先生等傑出學者大規模研究所得分配問題,台灣一時成為全球所得分配研究的重鎮。
當時費景漢教授就指出,每個人或家庭的所得是由好幾個來源相加而成,其中一個所得來源變得不平均,並不見得會使總所得的分配變不平均。某項所得來源的不平均若恰好抵銷另一項所得的不平均,反而會使總所得分配變更平均。很多中高薪的人可能只有中等的總所得,所以他的薪資之提高即使薪資所得分配變不平均,或拉大薪資高低差距,卻有可能使總所得的分配變更平均。
高薪者就算使所得分配惡化也可能利大於弊
統計資料上的高薪者有些可能是因為控制企業經營等特權而得到,不是真的人力服務收入,把這些人的薪資拿進來看薪資分配沒什麼意義。而有些高薪者的薪資來自其能力的貢獻,不只是合理而且符合經濟效率的原則。
他們的高所得即使讓所得及薪資分配變不平均,對社會的整體貢獻可能更大。
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情況,若黃仁勳先生的事業設在台灣,他也仍用台灣籍,則他(以及他的高層員工)的高所得很可能使我們的薪資乃至總所得分配指標惡化,那我們歡不歡迎他?我們應該關心社會有人薪資太低,而不是討厭有人薪資很高,但薪資分配指標多是一種相對量的指標無法區分兩者的差別。政府和社會太關心分配指標,可能會造成錯誤的反高薪心態及政策。
大量增加高薪者有可能改善所得分配
即使增加少數幾個高薪的人可能會使薪資分配指標惡化,但若能同時增加很多中高薪的人而低薪人數不變,則常用的分配指標就有可能改善。所以即使只看指標,我們也可以努力擴大贏者圈讓更多人得到中高薪,而不是看高薪不順眼而不要發展高薪的產業。
勞力所得分配比下降不一定是所得分配惡化
除了薪資差距分配,最近勞力在全國總所得中之分配比(Labor Share)的降低也甚受注意。但這項分配比下降也不表示勞工或受雇者被虧待或所得分配在惡化。假設其他因素都不變,只是薪資所得下降而使勞力分配比下降,則勞工或受雇者確像是受損。而受雇者若多是低所得者,這項變化也確很可能使整體所得分配惡化。
但「其他因素不變」是經濟學在做理論分析時為了看清楚某項因素的影響而做的抽象化假設。在實際問題上卻是很多因素都在變,不能用其他因素不變的假設來詮釋實際上看到的很多變化。
勞力所得分配比依學理會因很多因素而改變
勞力分配比在經濟學理是會因情勢改變而合理變化的。在最基本的個體經濟學生產理論中,若社會只有一種產品,當生產要素的相對數量改變時,生產要素的投入比就必須改變才能維持充分就業,而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和邊際技術轉換率也會因而改變,因此生產要素的相對價格以及生產要素佔總成本支出的比例也就是分配比通常也會改變。在常用簡化的生產函數中,只有在Cobb-Douglas生產函數分配比才會固定不變。
近年技術和產業的快速變化可能使勞力分配比改變
實際世界的生產函數不見得是Cobb-Douglas的形式,生產技術或函數常在改變,產品的種類和生產要素的數量也一直在變,因此整個社會的勞力分配比有很多可能改變因素。不過勞力分配比也確曾經長期相當穩定。
半世紀前上李登輝教授的經濟發展課程時,他就講到Nicholas Kaldor所提出的六個經濟發展中的程式化事實(Stylized Facts),其中之一就是勞力的分配比大致固定。這是現在勞力分配比下降會受到注意的原因之一。但這種過去數字穩定的歷史並不表示現在的改變是不合理的,因為如前所述,理論上它本來就不必固定不變。而近幾十年如資本累積、技術進步、和新產品新技術的出現等各種影響因素的變化比Kaldor做研究那段期間大非常多,甚至比過去幾百年還多,因此勞工分配比難免變化。
一個統計數字上可明顯看到的就是資本密集度提高使折舊的分配佔比增加,就很可能使勞力能分到的減少(Erics York,2023)。但也有人認為是其他因素造成勞力分配比的下降(Drago Bergholt; Francesco Furlanetto; Nicolò Maffei-Faccioli,2022)。
如果薪資和勞力分配比是由技術和其他經濟因素合理決定而符合效率原則,我們並不宜用政策來加以改變,何況勞工分配比降低也不一定表示勞工階級的所得相對降低,所以我們不能只看這分配比,更要看更多其他的資訊再做推論。
薪資階級或受僱者的所得並不限於薪資及勞力分配比
勞力分配比這個名詞可能讓人誤以為那就代表勞工或受雇階級能分到的所得,但那其實只是分到的薪資所得,而在現代社會勞工常能有其他所得如各種資本、技術、和投資報酬。若這些其他所得能夠增加,勞力分配比下降就不見得使整體受雇階級的所得相對下降。這是政策上更可能著手的方向。把薪資和資本所得者當成完全不同的兩群人是常見的不當分析方法。
前幾年Piketty廣受討論的21世紀資本主義一書及其政策主張就是隱含這種假設,雖然不正確但在媒體和政治上確能引來很大的注意(陳博志,2015)。現代社會勞工階級不只有能力擁有資本,他們在技術、創新、乃至經營管理上也可有很多貢獻和收入。設法提高他們在這些方面的能力和機會,至少和提高薪資一樣重要。
提高薪資階級的非薪資收入是現在重要的方向
薪資階級財產收入最值得重視的是退休金的收益。現在大部分薪資所得者都直間接擁有一些退休基金如我國的勞退基金,這些基金的報酬並不算在國民所得帳的勞力分配比之中,基金的報酬愈多,薪資所得者的實際收入就比勞力分配比多更多。很多國家政府也有各種可獲利的投資如我國的國發基金,這些國家投資之報酬的支出雖非每個人民都得到相同的利益,但大致上相對於其所得而言,較低收入者和薪資所得者得到的利益之比例很可能較一般人高。
現在不少企業也藉分紅入股、股票選擇權、以及協助設立新創事業等等方式,讓員工在技術、創新、以及經營上的貢獻變成薪資之外的所得。社會若有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很多薪資所得者也可變成創新創業者。在矽谷很多人重視的並不是表面或統計上的薪資,而是這些其他收入。
不要把功能性所得分配和家庭所得分配混為一談
上述說明顯示,勞力分配比的變化雖然值得重視研究其原因,卻不宜直接拿它的下降來主張薪資所得者收入相對變不好甚至說所得分配變不公平。政府和輿論更不可把勞力分配比變成政策目標。基礎的經濟學教科書常會說明,所得分配可分成兩種:功能性所得分配是指各種生產要素或其貢獻分別會分到多少所得,家庭所得分配則是指不同家庭分別可得到多少所得。
功能性分配原則上是市場機制依各生產要素的貢獻來決定,並因此使經濟達到最高的效率,若沒有市場失靈的問題,政府不該干預功能性的所得分配(陳博志,2024)。國民所得中的勞力分配比就是功能性分配的結果,所以政府和輿論不要亂想干預。家庭所得分配則是家庭各種所得合計的結果,代表各家庭可得到的相對福利,因此它太不平均時政府就可考慮介入。我們在討論所得分配問題時,不能隨便把這兩種所得分配混為一談。
參考文獻
York, Erics(2023),Labor Share of Net Income is Within Its Historical Range,Tax Foundation,Taxfoundation.org,Sept.27,2023
Drago Bergholt; Francesco Furlanetto; NicolòMaffei-Faccioli (2022), The Decline of Labor Share:New Empirical Evidence,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Macroeconomics,vol. 14, no. 3, July 2022,pp.163-98
陳博志(2015),21世紀資本論的分割謬誤,台經月刊,38卷3期,2015年3月
陳博志(2024),低薪不宜違背市場效率原則,台經月刊,47卷12期,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