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由於在野黨於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試圖翻轉先前蔡英文政府推動的年金改革方案,原以為塵埃落定的變革,又重新排上政治議程,並引發後續許多政治紛擾。在野黨憑藉著在立法院過半的席次優勢,於今年初強行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未來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任職滿15年,每月職業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最高可達80%,尚未處理的公務及教職人員的職業退休金,則被中國國民黨列為最新會期的優先法案。
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聯手改變既有的公部門年金改革方案並未遭到重大的阻礙,問題是當時獲得社會高度支持的公部門年金改革,為何現下似顯得無力抵抗?除了被改革者不斷向社會傳遞已被福利刪減長達六年之久,且以通貨膨脹為由來訴求社會共鳴,強化停止所得替代率遞減的合理性。
不過最為關鍵還是前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初次備詢時表示,「撥補就是改革,我不是來砍給付的」,成為年金改革的破口,在野黨與反年金改革團體紛紛要求比照辦理,如果勞工保險可以藉由稅收撥補維繫基金財政,公部門退休撫卹制度也同理應該透過國家預算支應。
軍公教年金改革獲社會支持
事實上,多年來改革軍公教職業退休金都獲得台灣社會普遍支持,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自2016年至2024年的歷次調查,結果均顯示全國民眾幾乎是過半相挺蔡英文政府針對軍公教族群的年金改革,以2024年04月為例,仍有高達50.0%的民眾表示滿意;2024年底,台灣民意基金會直接以「國人對廢除現行軍公教年金改革的態度」為題進行調查,發現不贊成停止遞減所得替代率的比例為41.6%,高於贊成的36.1%,其中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支持者也有將近三分之一並不贊成,是跨黨派的可用民氣。
可惜民主進步黨政府未積極力守城池,回應在野黨與反年金改革團體說法過於被動,對於社會溝通的效果十分有限。
但實際上,在野政黨的論述並非找不到可反駁的著力點,譬如反年金改革團體認為由於物價不斷攀升,造成退休所得的購買力大打折扣,因此主張停止逐年遞減所得替代率。
乍看似言之成理,只是依照銓敘部所公布的資料指出,2023年退休公務人員之平均月退休所得為5.85萬元,實在難謂是偏低的給付水準而無力負擔退休生活開銷。
再者,當時制度設計也有考量通貨膨脹壓力,定期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來調整退休所得,加上針對早年退休人口導入最低保障機制,都是在降低年金改革與經濟環境變動所帶來的影響。
此外,在野黨與反年金改革團體堅持政府撥補不該大小眼,軍公教退休撫卹基金亦應同勞工保險基金一般,受到國家預算的大量挹注。不過必須再次強調的是,在公教人員保險方面,因為過去採取低保險費而高給付之故,以至於不足支應給付支出致使產生財務失衡,於是在1999年05月31日啟動修法,並且規定修法之前尚未發給的養老給付所形成的潛藏負債,交由財政部審核撥補。換句話說,國家早已逐年編列預算投入補貼,如今挹注勞工保險基金反而才是「比照辦理」。
推動年金改革必須一視同仁
然而,既然撥補不存在公平性的爭議,為何還是認為前勞動部長所說「撥補就是改革,我不是來砍給付的」仍是逆轉年金改革的關鍵破口?台灣年金體系早期受到政治、經濟及意識型態的影響,建構的是以職業別為基礎的分立制度,導致無論是在福利擴張時期或是緊縮階段,彼此之間自然會衍生出相互比較的心理,經常演變為社會衝突的來源,軍公教族群的福利優勢所帶來的「不平等」,也被視為是後來數波年金改革的政治動力。
為避免挑起職業不平的敏感神經,當年蔡英文政府在推動年金改革之初,主動向社會各界釋疑與宣示,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辦公室明白寫道:「本次年金改革非片段式、針對單一職業別年金制度的改革。
不論公、教、軍、勞、農及其他國民等身分,全民均納入年金改革。年金改革,全面啟動!」可是,在軍公教族群完成改革之後,對於勞工保險的改革始終只聞樓梯響,而後來前勞工部長的一席話乃是意味著當前勞工保險不會進行任何制度內涵的調整,民主進步黨政府無法自圓其說其中的差別對待,讓長期不滿所得替代率減少的在野黨與反年金改革團體找到反攻的契機。換言之,賴清德政府必須著手改革勞工保險,才不會變成在野黨喊停逐年遞減所得替代的藉口。
尚未脫離險境的勞工保險財政
改革勞工保險不只是解開目前打結的政治困局,更加重要的是基金財政已不容再推延。日前勞動部發布最新勞工保險精算及財務評估報告,相較於三年前的數據,本次結果顯示勞工保險基金用罄的時間延後三年,也就是從原先的2028年推遲至2031年,2019年以來編列超過三千億預算挹注是根本原因之一,至少暫時舒緩勞工保險收支逆差對於基金本身的侵蝕,不過並不代表勞工保險基金脫離險境。
一方面,仰賴國家預算作為基金的主要收入是十分危險的,畢竟稅收與經濟循環息息相關,自帶不穩定的特性,同時老年給付支出隨著人口老化趨勢而逐年增加,稅收挹注不可能無限量的加碼,何況還會產生預算排擠的副作用。另一方面,現在勞工保險基金餘額破兆,部分受益於近年來投資績效表現突出,但是金融市場的波動常態,獲利與風險是一體兩面,未來難保不會被吞噬,勞工保險基金的財政健全性不應建立在投資報酬率之上。
我國勞工保險創立之初的有利條件,包括人口結構、工資所得與出生率等,都出現大幅度的變化,制度內涵需要相應地做出調整,才可能適應環境變遷的腳步,稅收撥補或投資收益都不是長久之計,甚至可能錯估情勢,一葉蔽目而不能認清問題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