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旺季將到!專家提醒:企業因應新法規與程序

公司治理

隨著114年股東常會召開旺季即將來臨,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陳惠明,針對今年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關注的證券管理法令新規定與相關程序,提醒企業及早準備,以確保股東常會順利舉行。

隨著金管會近年推動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及股東權益保障等政策,企業需在法規遵循、公司章程修正及資訊揭露等方面做好萬全準備。

上市櫃公司新規定:基層員工薪酬與年報精簡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修法,上市櫃公司須在公司章程中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基層員工薪資調整或酬勞分配。

陳惠明指出,證券主管機關要求企業於114年股東常會前完成章程修正,並建議將基層員工定義範圍提報董事會決議,定期評估調整需求,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執行合規且具彈性。

同時,金管會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記載事項,刪除16項繁瑣內容,並開放6項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的資訊改以索引替代,合計精簡22項,年報篇幅可望減少近三分之一。此新制自114年起適用,企業申報113年度年報時即可依據精簡規定編製,減輕作業負擔,提升效率。

永續發展行動方案下的新要求

為提升財務資訊透明度與及時性,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自114年起,於113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自結年度財務資訊,範圍至少涵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此舉旨在讓投資人更快速掌握企業財務狀況。

在永續發展方面,金管會規範自114年起,實收資本額50億元至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需於年報及永續報告書中揭露「母公司個體」溫室氣體盤查資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公司,以及鋼鐵業與水泥業,則須進一步揭露「合併財報子公司」的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並說明減碳目標、策略與具體行動計畫。

此外,全體上市櫃公司自114年起,須每年編製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 或 ESG Report),並於8月31日前完成申報,以強化環境、社會及治理(ESG)資訊揭露。

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藍聰金補充,為推動董事會性別多元化,自114年起,若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席次未達三分之一,需於年報中具體說明原因,並提出改善措施。此規定旨在促進董事會結構均衡,提升決策品質。

公司治理強化:章程修正與董監選舉新制

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擴大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的適用範圍,自114年起,全體興櫃公司須全面實施該制度。藍聰金提醒,尚未採行提名制的公司應修改公司章程,並於董事監察人改選或補選前完成修正,以符合新制要求。

陳惠明進一步表示,除因應《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修訂章程外,企業還需檢視其他治理要求。

例如:金管會自113年起分階段強制上市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最低席次依公司規模而定,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得超過三屆。企業應確認公司章程是否需增加獨立董事席次或提案補選,並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相關議案。此外,若董事會因應性別多元化或其他因素需調整,也應一併規劃。

透明度與社會責任

台灣證券市場近年積極推動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上市櫃公司作為市場主力,肩負提升透明度與社會責任的期待。

據統計,截至114年初,台灣上市櫃公司數已超過1,800家,總市值突破60兆元,其中逾半數企業涉及國際供應鏈,對ESG要求尤為敏感。金管會此次修法不僅回應國際趨勢,也旨在保障股東權益與強化市場競爭力。

然而,新規施行也帶來挑戰。以永續報告書為例,企業需投入資源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減碳規劃,尤其是中小型上市櫃公司可能面臨技術與成本壓力。

此外,年報精簡雖減輕編製負擔,但自結財務資訊75日內申報的時限,對財務部門的即時性與準確性提出更高要求。專家建議,企業應提前與會計師事務所或專業顧問合作,確保流程順暢。

股東常會作為企業年度大事,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與投資人溝通的重要平台。陳惠明強調,企業若未及時因應新法規,可能面臨主管機關稽查或股東質疑,甚至影響公司聲譽。

他建議,企業應於常會召開前3至6個月啟動準備,包括召集董事會討論章程修正、評估永續報告需求,並與法務、財務部門協調,避免臨時應對失措。

法遵與治理成果是重點

114年股東常會將是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展現法規遵循與治理成果的關鍵時刻。從基層員工薪酬提撥、年報精簡,到永續報告與董事會多元化,每項新制都考驗企業的應變能力。

勤業眾信呼籲,企業應視新法規為提升競爭力的契機,妥善規劃,方能在股東常會中交出滿意答卷,同時為永續經營奠定基礎。隨著旺季逼近,準備時間愈顯緊迫,企業宜即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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