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與全球連動掛勾,但「一例一休」似乎沒有跟國際接軌。在台大公共經濟研究中心舉辦的「一例一休該怎麼休」論壇中,連台北市美國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共同主席韓建玲都表示,光是「一例一休」的英文該怎麼講都令人困擾?她只能想到用「One rest day one day off」跟國外母公司講,但台灣的「一例一休」因為政策沒有一定的規律性、清晰性,造成溝通非常困難,而且人資也要花很多時間去上課,但還是很困惑。
大客戶臨時需要幫忙,算不算突發事件?
她舉例,像是法條中所說的「突發事件」到底是什麼?除了重大天災人禍之外,如果今天是公司的大客戶台積電因為開工臨時需要維修,不去要賠100萬,這對公司來說算不算是「突發事件」?光是打電話去勞動部問,每個電話的答案都不一樣,真是無所適從。還有,84-1的「責任制」用列舉的方式也很勞民傷財。
韓建玲表示,一例一休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非常繁複,由國家立法,就讓企業缺少了彈性,為了這個政策,他們公司還花了300萬去建置一套差勤系統的軟體。
外商休7天假,客戶卻打來問為何放假?
此外,7天國定假日一般外商公司早就放了,但公家機關彈性放假調到周六上班,當外商繼續放假,客戶打來問:「別人上班你們為什麼放假?」而且你放假時接到客戶打來的電話,這樣算不算加班?這些法令不一致,確實造成企業很大的紛擾。
至於「曆年制」和「年資制」,韓建玲說她花了好多時間,終於讓勞動部了解,絕大多數公司都是用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曆年制,很欣慰最後可以兩制共存。
拜託政府提供配套措施,非顧問公司來開課
她語重心長表示,勞基法是勞動的「最低標準」,但一例一休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缺少很多公聽會、產、官、學、勞、資…各方意見的整合和討論,如果政府的用心良善,最後卻照顧不到最想照顧的基層勞工,那就很可惜了,「我不希望是顧問公司再來開課,能不能請政府有配套措施,告訴我們你為什麼要這樣修法法令?我們該怎麼做勞檢不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