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債可能出現違約潮!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靠著大量建設與投資創造出亮眼的成績,不論政府或民間也都將舉債投資一事視為理所當然,然而隨著經濟成長腳步逐漸放緩,居高不下的地方債務已逐漸成為一項尾大不掉的問題,許多人都以為中央在此事上會以經濟與社會穩定為優先考量,不過最近卻有跡象顯示出,北京政府或許已經不願再為地方債務提供無限制的擔保責任。

根據香港南華早報的報導,自從2012年開始,中國央行在每一季例行政策會議結束後所發表的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當中,必定都會提到貨幣政策必須「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不過在稍早前最新公布的第二季報告內,央行卻悄悄地刪除了「區域性」這個字眼,此項改變引起了分析師的注意,並懷疑這可能意味著中央對於地方債務問題的處理態度已經有所轉變。

中央可能減少援助頻率

九州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鄧海清表示,如果未來一段時間央行仍舊未在報告中提及區域性金融風險,恐怕代表一旦那些與地方政府有關的不良債務面臨違約或破產的危機,中央將不會如同以往那樣一律提供保證兌現的援助。

現階段中國政府正試圖在維持經濟穩定成長的同時,也盡可能地控制地方債務潛藏的龐大風險,不過對於那些經濟發展受到大宗商品價格的波動影響甚鉅,以及因為過度投資導致產能過剩問題的省份來說,近年來中國經濟成長的減緩,顯然已經對當地的金融與銀行體系帶來相當大的沉重壓力。

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首席中國經濟學家陳興動則是從另一個角度解讀這項改變,他認為央行在報告中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一詞,或許只是反映出中央終於肯面對現實,因為區域性金融風險已經是正在發生的事實,而北京政府可能覺得沒有必要再去掩飾這項問題。

幫助並非無限制買單

除了央行報告的措辭出現改變外,在上個月於成都舉行的20大工業國(G-20)財政與央行首長會議中,有記者向中國財政部長樓繼偉問到有關地方債務的問題,樓繼偉雖然表示為了經濟的整體安全,中央有時必須介入處理,但他強調政府的立場僅限於提供幫助,而並非無限制地替所有債務買單。

野村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趙揚對此表示認同,他認為讓市場自行承擔更多的風險是一項合理的做法,北京政府必須容忍更多債務違約與破產事件的發生,才能夠真正深化中國經濟的結構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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