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除役考驗台灣價值

非核家園

今年12月5日核一廠1號機的運轉執照到期,再過半年後,2019年7月15日就是2號機到期日,眼看「2025非核家園」的時間一天天逼近,但是我的憂慮與日俱增。1月30日才開始審二階段環評,不是臨時抱佛腳嗎?如此急就章,走形式的環評,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但是肯定是破天荒的第一審。

環評能評不可能的工程嗎?

核一廠除役環評有以下幾個空前的特性:

一、這是一個既成設施要拆除。

二、依照現有的國際規定,半徑8公里內不得有任何斷層(包括死斷層或活動斷層),但是台灣卻冒大不諱設了4座核電廠8部機組。

三、沒有目標的「既定政策」,非核家園是既定政策,核電廠的除役日也是既定的,但是除役沒有時間表,就沒有實施的目標。

四、環保署沒有游離輻射的管制權,而核電除役的核心環境問題就是輻射防護與安全管制,環保署怎麼審?以後如何管制?

五、不知何去何從的核廢料,和核電廠一樣,依照國際的安全規範,不能建核電廠的地方,就不能成為核廢料、用過廢燃料的貯存、處理場所。

六、萬年以上的工程期限,核廢料低階至少要300年以上的管制,高階則是數萬年至百萬年的嚴格控制,人類還沒有這麼長的工程技術保證能力。

基本上,不可能的工程,怎麼可能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呢?

核電廠可不可以像兩蔣「奉厝」在桃園大溪慈湖、頭寮的「懸棺」,不反攻大陸就不入土,就一直懸在那裡嗎?還是等統一後再處理?

「反攻大陸」現在看來是個荒謬的前提,兩岸統一亦不可談、不可行,「核一廠除役環評」和「反攻大陸」同樣等級的荒唐,1月30日下午2點半至4點,核一廠除役的環評上演,這是台灣重大的歷史里程碑,因為這將挑戰台灣民主政治的信念與智慧,怎麼會是幾個環評委員能夠決定的「國家大事」?

兩蔣過世44年、31年,不論如何,在政治上人死債爛,再拿兩蔣出來說事兒,就不厚道,然而核電廠是兩蔣為千秋萬世留下的「毒資產」並不為過,因為未來1百萬年,生活台灣的子民不論如何,都將陪伴核電廠核廢料的遺毒,可說是遺禍萬代子孫,直到人類演化成其他的物種。(人類從直立猿人、智人、尼安德魯人演化成今天的人類,一般科學研究相信,大約也是花了1百萬年,這和核廢料中最毒的鈽元素到無害化,也需要1百萬年。)

國際核子設施選址標準,包括核電廠、廢核燃料處理暫存或貯存設施,8公里半徑不可有任何死活斷層,光是這一點,台灣就不夠格放任何的核子設施,而偏偏台灣的核一至核四,就有8座核子反應爐,分別座落在移動的活斷層上。

圖說:山腳斷層、金山斷層糾結著從台北盆地穿過陽明山、大屯山向東北方出海,在核一、二廠半徑5公里內。斷層是核電廠的「天敵」,8公里內不得有任何斷層,但是台灣斷層遍布,卻建了4座核電廠8部機組。

今年1月17日的大屯山規模5.7的地震,就在北台灣極其複雜的山腳斷層、金山斷層錯動帶上,而這兩條像麻花一樣糾結在一起的斷層帶,「剛剛好」從相距11公里的核一、二廠經過,即使依照1970年美國核電廠選址標準,這裡是不可能新建任何核子設施的,更何況在1963年,還發生金山泥火山爆發,這也驗立證大屯山下的岩漿庫的活動。

再說稍遠一點,距今150年前,1867年11月23日的「基隆大海嘯」,初步地質證據顯示,和平島當時遭海嘯淹沒。2013年10月歐盟核電廠壓力測試同行審查小組報告更指出,台灣核電廠安全設計基準明顯多處不足,他們考慮到如果地震海嘯來襲,北海岸的道路、橋樑都會崩坍,屆時核電廠外圍人員無法逃出,外援亦無法進入,將造成極大的救災困難度。

歐盟壓力測試已完成4年多,核電廠的核災應變計劃依舊行禮如儀,歐盟壓力測試提出的諸多基礎地質、地理、氣象、考古等疑點,都未補足,忽攸4年過去,只能說是天佑台灣。

環評似「珍瓏」死中求生

更荒謬的是,核一廠除役計劃是和延役計劃一起審的,這被形容成「同時穿褲子、脫褲子」,原能會長期仰台電鼻息,核研所更是延役、除役計劃的包商,如此錯亂的「政商關係」,原能會的表現讓台電很不高興,告到監察院,讓監察院去年11月16日106教調44號調查報告糾正原能會「審查不力」,而盛讚台電營運績效卓著,如此錯亂的監委調查報告,完全沒有核能安全的概念。希望新任的監委員能有頭腦清楚一點的,不要產出這類令人啼笑皆非的產品。

核電除役環評審查,像是圍棋的「珍瓏」,死中帶生,生中帶死:如果核一廠除役環評不過,是不是就不用除役?如果粗糙而缺乏科學、工程數據的環評通過了,能夠按計劃執行嗎?如果按計劃執行,出了問題,環評委員要不要負責?

過去我看了很多環評,與其說「環評」,不如說是偽造文書大全,環評只考慮開發案對環境的危害,幾乎沒有考慮過「環境對開發案」的危害,這是基本認知上的錯亂,不知道有幾位環評委認真閱讀了歐盟壓力測試報告,如果他們讀得懂,大概就「不能、不會、也不敢」去審這份環評報告,因為有太多地理、地質、氣象學方面的問號有待回答,沒有這些數據,是無法評估天然災害造成除役階段(可能長達數百年甚至千年)核電廠、核廢料貯存場所的危害,因而引發重大的核子事故。(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停機的核電廠可能比運轉中的核電廠還危險,以福島核災為例,停機的4號機燃料池可能的輻射外洩問題,比運轉中的1、2、3號機更嚴重。)

通過這環評,他們能為日後除役期間的核災負責嗎?不通過環評,核電廠不能除役,也會有核災問題,他們能負責嗎?

台電的除役計劃除了欠缺自然災害造成核災的充分數據、資料外,更缺乏核一廠老化帶來的材料、工程、機械、組件、系統、結構的危害,因為台電根本不承認核電廠「老化」,而核電廠的原本設計「與爐齊壽」的錨定螺栓、爐心側板都斷裂、裂縫,燃料池也漏水,還有高輻射的區域實際情況,都缺乏符合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安全標準規範。

基本上,這就是一份極為不完整、不合格的除役計劃,原能會胡里胡塗的通過,再送給環保署來環評,這就像主治醫師都沒搞清楚病人的症頭,就送到開刀房讓麻醉師注射麻醉劑。

如果環評也通過了,核電廠這「病人」要開刀,如果不幸,地震海嘯,大規模土石流,或是病人內部大出血,開刀後更是七孔流血,豈不嚇死人?因為這「病人」渾身上下充斥著巨量輻射,萬一肚破腸流,血流成河,台灣變成「無人島」,週邊國家全都遭殃,無法想像。

環評諸公至少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極端天氣、氣象、地質、地理的資料,還要有核電廠特殊建物工程、材料、建築、土木等方面的專業,還必須具備輻射防護安全的能力,我想環保署的環評委們什麼案都能審,碰到核電廠這麼「異類」的案件,我一定要目擊這些委員們如何表現。

核電除役其實是政治環評

環保署在輻射防護方面是「天閹」,在組織法上就把「游離輻射」給閹割了,所以環保署依法不管輻射,可是去除了輻射,還有什麼好審的?可曾聽過任何一個火力發電廠拆廠要做環評的?除去輻射,核電廠和大型火力電廠是沒什麼差別的。

其實核電廠除役環評,沒有其他好審的,主要就是審查輻射可能帶來給人與環境的潛在危害,但是綜觀環評報告中,對於輻射防護的三個基本原則(正當性、合理抑低、最低劑量限值)竟無著墨,還是以原能會公告寬鬆的法規限制為依據,光是這一點,放到國際上,就是一份不合格的環評。

台電更是「吃人夠夠」,現在核二廠、核三廠都有「輻射垃圾焚化爐」,環保單位管過嗎?未來核一廠也要再蓋「輻射垃圾焚化爐」,光是這一個設施,就應該單獨環評,但是就包裹在環評書中,二十多年來環保署都坐視台灣三座輻射垃圾焚化爐的存在,我也不相信環保署有能力審查核一廠的輻射垃圾焚化爐。

台灣解嚴30年,兩蔣殞歿也超過30年,強人遠去,看似全然民主,但是民主還沒有找到方向,連自己的定位都沒有找著。蔡英文日前向柯文哲拋出「台灣價值」的考題,但是自己卻沒有「台灣價值」的定義、實踐,只落得各界「各自解讀」。

價值是要遇到問題、困境才能體現的,蔡英文2012年選總統就拋出了「2025非核家園」,經過2次選舉,「2025非核家園」已深植人心,不論如何,都是「台灣價值」中不可缺損、最堅硬的一塊,我觀察蔡英文當選已兩年,而與「2025非核家園」漸行漸遠,從一上任就要重啟已經重傷無法運轉的核一廠,內閣不斷的鼓譟不可廢核,台電只想延役而非除役,再加上綠能發展有如無頭蒼蠅,「非核家園=台灣價值」嗎?

「非核家園=台灣價值」嗎?

蔡英文如果把「非核家園」當成兒歌、口號,沒有責成內閣上下一致解決目前漫無頭緒的的能源、電力政策,那麼2020競選連任,恐怕也會和「非核家園」一樣成為絕響。

雖然行政院長賴清德現在的施政滿意度、聲望高於蔡英文,很可能取而代之,但是未來還有2個夏天的嚴酷考驗,自古以來「治水」是皇帝的考驗,「能源」即是現代國際間各國領導人展現治理能力的綜合表現,即使跨越了蔡英文,也難以跨越「非核家園」的天險。

台灣政治人物遠遠低估了核電的凶險,更不知道除役中的核電廠比運轉中的更為險惡,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在福島核災的驚恐中卸任,可作為台灣民進黨的前車之鑑,菅直人訪台時曾說:「面對危險核電廠,最好的對策就是:廢核!臺灣人只要下定廢核決心,就一定會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一旦決定廢核,政府自然會拿出對策。」

可能「廢核決心」是蔡英文的「台灣價值」中最軟的一塊了。核一廠除役環評,等於是蔡英文的期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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