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門事件主角管中閔16日被《新頭殼》報導,他可能從2005年就開始在中國廈門大學、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的兼職任教,涉嫌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等,而且還遭質疑在參加校長遴選時並未揭露此事實。
報導指出,台大教授管中閔出現在中國廈門大學2018年3月5日貼出來的「國際學生招生網頁」上,他在王亞南經濟研究院開設「數量經濟學」與「金融學」兩門專業領域課程,管中閔被廈門大學列為授課專業導師。
媒體踢爆,長期在中兼課
事實上,管中閔可能早就從2005年開始在中國的大學兼課,媒體引用台大教授的討論群組留言說,「管在中國廈大、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的兼職,從2005年就開始了,那選校長時所交的履歷有寫嗎?若又是不完整揭露,是故意還是過失?」
根據教育部部針對教職人員赴大陸的解釋函(台陸字第0980203497號)中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並且強調,「現行並未同意教師得赴大陸地區學校兼職或兼課。」
而管中閔在2005年到2007年是中研院經濟所所長,自2009年起在臺灣大學「臺大講座」教授、財務金融系特聘教授。2012年到2015年是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在2013年2月到2014年2月之間擔任經建會主委,若有赴中國的大學兼課事實,將明顯違法。
中研院查管爺,無申報赴中兼課
媒體指稱,年管中閔教授的英文資料中,個人提到:在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校兼職的訊息。甚至在2010年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現代統計學研究中心資料顯示:管中閔教授已是該中心10位研究人員之一,而他和中研院院士蕭政都是該中心的講座教授和博士生導師。
對此,中研院回應《自由時報》,根據《公務員服務法》、《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兼職處理原則》,中研院人員按規定必須院方同意後才能兼職,中研院指出,人事室每年均定期調查院方同仁兼職情形,但目前查不到任何管中閔申報赴中國兼職的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