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檢調當「門神」 27家掛牌公司這樣做


獨立董事是什麼啊?準行政院長林全與國發會主委陳添枝,都為了新職放棄年薪千萬的獨立董事職務?

所謂的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沒有在公司內部任職,而且與公司營運沒有相關的關係人,可對公司經營提供獨立判斷與客觀意見的董事。強調的是獨立性與專業性,有助於監督公司治理,保護股東權益。

所以,獨立董事應該由專業、對經營有一定經驗的人出任,才能對公司營運有正面助益。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資料顯示,國內二千多家股票掛牌公司中,有27家公司的獨立董事,是聘請退休檢調人士擔任。這些「檢調獨董」歸納起來可分為三類:

3種獨董各有千秋

第一類,有深厚的地緣關係。譬如,公司位在高雄的高興昌,聘請了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與庭長的陳吉雄擔任獨董。公司位在台南的智基科技,找來曾是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與審判長的蘇義洲擔任獨董。這些公司聘請退休檢調來當獨董,是為了「還人情」?還是「護航」?

第二類:高知名度。譬如,聯邦銀行找來台灣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盧仁發,全新找來曾經偵辦過太電淘空案的朱應翔。

第三類:頗具爭議性的。譬如,鉅邁聘請的獨立董事蔡宏修,就曾經是頗具爭議性人物。蔡宏修原本是士林分院庭長,後來因涉及司法黃牛案,遭公懲會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他目前的工作是律師,翻開過去的經歷,南台灣幾乎都曾是他的「管區」,擔任過台東、花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還擔任台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官。可惜,他在任內涉及司法黃牛案,「公親變事主」,爭議不小。

對投資人來說,公司要聘請誰當獨立董事,他們並不太在意,重要的是,這些專業獨董要能夠幫投資人把好關,監督公司經營,讓企業獲利並永續經營,這才是小股東最關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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