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國家洗錢集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出爐,顯示台灣在防制洗錢上深受8種類型犯罪威脅。
金管會稱為了防制洗錢,要求國內OBU公司重新出具存續證明,但修發規定必須找顧問...
去年立法院通過反避稅條款須等各種子法過關才能實施,台商眼前第一道關卡反倒是7月首波的「共同申報標準」上路,帳戶資料被各國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