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化公司的治理,有其特殊性質:其一,涉及到集團化組織;其二,涉及到公司治理;其三
為什麼我們應該認識財經犯罪?若是人民沒有認知,恐怕助長犯罪甚至變成共犯。
前台大教授陳志龍長期研究財經犯罪,得罪不少人,但他笑說,我不要錢所以敢說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