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新移民有30萬沒身分證 陸配、外配權益大不同


「連自己國內的新移民都保障不了,還要什麼南向政策?」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洪滿枝,越南新移民,嫁來台灣18年。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9月30日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進行黨團協商,內容著重在新移民歸化台灣的法規修正,然而因民進黨全體委員不出席而流局,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批評,新移民的權益不該被藍綠惡鬥犧牲掉。

想當台灣人,有那麼困難嗎?

中國籍配偶與外籍配偶適用法規並不一致,前者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者則是依照《國籍法》。中國籍配偶若想取得身分證,須在台灣住滿6年,另外還需加考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新移民配偶則需住滿4年,同時需檢附財力證明。一樣是外籍配偶,歸化台灣國籍的資格卻不一致?

除此之外,《國籍法》第3條更規定新移民歸化,需「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白智芳則質疑,這類字眼難以衡量,應修改成「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記錄」等具體字眼。

白智芳也提到,新移民歸化已相當不易,受暴、喪偶之新移民若「未再婚」,則仍無法申請歸化,讓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想當台灣人,有那麼困難嗎?」

藍綠互相杯葛,修法修不完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主張,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6年下修為4年,與外籍配偶齊一,同時外籍配偶也應比照中國籍配偶,不須檢附財力證明,才能落實真平權。

然而《國籍法》在立法院上個會期中列為優先法案,卻遭藍綠相互杯葛而遲未修法。上個會期中,已針對兩項法規召開黨團協商,當時國民黨主張中國籍配偶歸化年限6年改成4年,遭到民進黨反彈,認為國民黨「對陸配比較好」,要求陸配也須比照外籍配偶提出財力證明,雙方爭執不下,協商宣告破局。越南籍國民黨立委林麗嬋痛批民進黨歧視新移民,廖元豪也認為民進黨分化陸配與外配的行為不妥。

本會期再度針對兩法召開朝野協商,民進黨全體委員不出席再度宣告破裂,讓王娟萍感慨,台灣有50萬新移民,其中30萬人未拿到身分證,新移民的權益因為藍綠兩黨的政治鬥爭而犧牲,實在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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