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委員會25日上午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未來大學生可以更彈性跨領域選修課程。換句話說,畢業可以拿到的學士學位,不一定要跟當初入學時一樣。也就是學生可以彈性在院、系、學位學程間選課,學生可以「系進院出」或是「院進系出」,對此教育部表示,這是回應產業與社會用人需求。
培育多元人才 學生及校園都要做好準備
教育部長葉俊榮認為,「這整個是呼應我們社會越來越多元,不管在科技面各方面,都進展非常快。那讓我們的教育端這方面,對學位這方面的內涵,也能夠跟得上時代。」
已經有不少大學開設不分系學士班,台師大教務長陳昭珍表示,「學生本身也是需要輔導,讓他知道說,現在給你這樣的彈性,那你有辦法去做選擇,所以通常是學生會比較沒有歸屬感。」加上台師大也表示,學校要突破以往的固定模式,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規劃課程,這樣的新規定也要學生和學校都要進行調整,而台師大也認為這是很早就應該進行的方向。
但是專業人才培育仍必須符合相關法規,像是師資培育、醫事等等則不包括在內。
奧運奪牌、藝術創作可抵論文
另外,關於教育部《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22號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審議,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希望透過法規、制度的鬆綁,使學位授予及學制能更彈性多元,並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
這次修法重點包括修正條文第7、第9條,為了提升我國碩、博士班學用合一,增列碩、博士學位論文得以多元形式呈現。
在碩士層級,不只已開放的藝術類、應用科技類,還擴大開放體育運動類論文,得以「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另屬專業實務者,碩士論文亦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並由各大學訂定專業實務之認定基準。
在博士層級則開放藝術類、應用科技類及體育運動類,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體育選手們就讀碩士或博士時可以用成就表現代替論文。
另外,在技職領域,為了提供「產學合作專班」學生在就學與就業間取得學位的彈性,修正條文第5條,增訂就讀教育部所核定的四年制產學專班的學生,修業期間滿兩年且修滿80個學分,經考核成績合格,並向就讀學校申請保留學籍獲許可後先就業者,大學得先授予「副學士」學位,於保留學籍期間屆滿前返校就讀、且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者,再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