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9日決議,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共387億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婦聯會若無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裁准,那須於30日內,將財產移轉國有。
中國國民黨強收「勞軍捐」供婦聯會使用
根據黨產會的調查,中國國民黨藉由當時執政優勢地位與國家實力支配,協助婦聯會取得「進口附徵勞軍款」(勞軍捐)等作為營運經費,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強制全國繳納勞軍捐長達30多年。
除此之外,中國國民黨還召集省黨部、國防部總政治部、警備總部、進出口公會、相關行政部門及婦聯會等,組成「中央協調小組」(「黨內協調性質會議,對外不公開」之「進出口外匯附勸勞軍捐獻協調小組」),以確保勞軍捐的收繳。黨產會表示,勞軍捐收取方式違反政黨本質、且悖於民主法治的原則。
由於勞軍捐制度本質上與稅捐無異,應直接進入國庫,但當時中國國民黨卻將其分配給婦聯會等單位使用,既不符合民主法治的運作方式,也違反當時有效的統一捐募運動辦法,因此被歸類為不當取得財產。
宋美齡2.4億非不當取得財產,婦聯會可自由運用
調查報告指出,由於婦聯會將「勞軍捐」的原始數據銷毀,因此黨產會僅能以其他資料,佐以婦聯會自行提出之軍眷住宅捐款收支表等,計算「勞軍捐」等款項的現存利益;不過在與尚未銷毀的帳目資料進行比對後發現結果吻合,證明其計算方式可反映事實。
黨產會也發現,婦聯會名下約有2.4億元的「保管委員會經費」較為特殊,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解釋,該筆經費是國民政府尚未遷台時,婦聯會創辦人宋美齡領導的「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所募款項,這筆錢從中國匯至美國,並未到達台灣,直到2002年才匯至中國信託銀行,近年才轉回國內;因此黨產會決議,這2.4億不在收為國有的範圍內,婦聯會仍可自由運用。
387億皆歸國有,婦聯會不滿決議
最終調查結果顯示,在扣除婦聯會興建軍宅的支出後,估算婦聯會所受有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約為465億元,但由於婦聯會目前的財產遠低於其所享有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因此認定除了保管委員會經費之外,其餘婦聯會的財產(約387億)均為不當取得財產,應轉交國有,讓中央成立「特種基金」後,妥善規劃使用。
針對黨產會的決議,婦聯會表示,黨產會聽證會當天,主席拒絕讓婦聯會進行完整陳述,事後又拒絕再度召開聽證會釐清細節,痛批黨產會使用違憲違法手段,將婦聯會財產收歸國有,嚴重侵犯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因此婦聯會將繼續循求司法救濟,抗爭到底。
其實,先前婦聯會便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提起行政訴訟,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合議庭也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於7日時裁定,在大法官釋憲前停止訴訟程序;可見黨產會與婦聯會之間的紛爭,不會就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