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銀「金金分離」鬧出風波,原先有「國家隊」之稱的「將來銀行」,其第二大股東擬派銀行經理人進入純網銀擔任董監事,但中途卻遭到金管會認定踩了「金金分離」紅線被盯上,外傳兆豐銀還因此萌生「撤資」念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0日則是堅決不讓步,基於金金分離原則,向兆豐銀喊話,大可以改派金控經理人出任董監事,避免產生利益衝突。
否認「撤資」傳聞,但認為應該要有「例外」
對此,兆豐銀高層向《信傳媒》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當初送件時金管會對於純網銀金金分離的準則確實不明確,且金管會一開始就要求在純網銀發起人中,必須至少有一家銀行或金控公司持股超過25%,加上還要求銀行大股東簽署財務資源承諾書,承諾純網銀若未達最低資本適足率或發生財務顯著惡化時,銀行大股東必須提供財務資源,也就是增資。
該名兆豐銀高層說,「你要有一家銀行去投資純網銀25%以上,且這家銀行還要出具承諾書,當初我們認為,這是『金金分離』的例外,否則的話,我投資這麼多錢,卻因為金金分離不能派人去管,而且當惡化的時候還必須投入財務資源,但是怎麼惡化的我都不知道,這不合理吧!」他坦言,雙方在認知上確實有誤解。
他指出,大約10天之前,金管會才說純網銀必須金金分離,不得派銀行經理人進入純網銀,當時兆豐銀董事才發現情況不對,要求內部財務單位研議向金管會釐清金金分離的定義。
「所以我們現在就是內部在研究要怎麼處理,必須密切注意金管會規定。」兆豐銀高層強調,尊重金管會的「金金分離」原則,根本從頭到尾沒有要以「撤資」要脅主管機關,「從來沒有」。只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兆豐銀轉投資將來銀行25.1%,未來如何監管純網銀,確實是一個傷腦筋的問題。
兆豐銀表示,未來預計改派金控經理人或是銀行資訊、法務副總等人選出任純網銀董監事,並預計在9月的董事會上推派新的純網銀董監事人選。對於外界擴大解釋為不參與純網銀,「我們認為是言過其實」。
純網銀金金分離設三原則,推定是否有利益衝突
金管會10日舉行中秋記者會,顧立雄則是有備而來,主動向媒體宣布「純網銀董事、監察人派任原則」,針對本國以及外國銀行投資三家純網銀之後,在董監事推派是否有利益衝突,將以三大原則畫下「界線」。
顧立雄首先說明,根據「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規定,純網銀的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專任,且董事長不可以兼任總經理。
而三大原則包括,第一「推定無利益衝突」,包括金控負責人、銀行非業務經理人,包括法務、資安、財務部門不計入業務部門者,可兼任純網銀董監事;另外,像是在台無據點的銀行負責人,如日本樂天銀行,也可兼任純網銀董監事。
其次是「有利益衝突」,也就是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不可兼任純網銀董監事;或是銀行辦理與轉投資純網銀業務相同的業務部門經理人,不得兼任純網銀董監事。比如說,包括銀行授信、電子金融、信託業務等經理人,就不得兼任純網銀董監事。
最後一大原則則是「推定有利益衝突」,包括現任銀行董監事或是銀行辦理與純網銀業務不同的業務經理人,則推定為有利益衝突,必須向金管會舉證說明,沒有利益衝突。
「業務部門經理人基本上就是推定有利益衝突。」顧立雄說,包括法務、資安、財務部門則不計入業務部門。他強調,有關純網銀董事、監察人的派任原則基本上與現行銀行與金控轉投資銀行的準則相同,也與台銀指派華南銀行董事一樣原則適用。
另外,非金融事業投資純網銀,基於「產金分離」原則,其負責人不可兼任純網銀董事長或總經理,但可以兼任董事、監察人,「就像台灣大哥大董事長、總經理,不能兼任富邦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但是可以擔任富邦銀行董事或監察人。」
審查執照許可僅著重董、總,引發「金金分離」風波
據了解,在純網銀審核階段時,當時業者所提出的預定董監事名單中,就有不少銀行經理人兼任,以將來銀行最大銀行股東兆豐銀行為例,原本擬派的四席董事包括銀行總經理蔡永義、銀行副總陳國寶、數位金融處長許繡鶴及信託處長邱玉玫,但卻被金管會認定是踩了「金金分離」紅線。
兆豐銀行高層也曾私下抱怨,在純網銀籌備階段,列給金管會的預定董事名單主要都是指派銀行經理人出任,且提出資料之後,金管會並沒有出示任何反對意見,但現在卻跑出金金分離問題,確實有些錯愕;另外若是由金控經理人出任對於純網銀業務的了解程度有限,恐無法盡到監督之責。
對此,顧立雄則說,先前金管會在審查純網銀設立許可過程中,審理大股東資格性審查,基於產金分離原則,僅先著重純網銀董事長、總經理資格審理避免利害關係人衝突,那麼現在再談,「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也就是「金金分離」,這一部份確實有大股東推派原來銀行的業務部門經理人,這一部分就屬於「有利益衝突」或是「推定有利益衝突」,將會由銀行局盡快安排與純網銀業者溝通、「喝咖啡」。
「我們是從業務層面,去檢視本身純網銀銀行股東的行為,有沒有產生競業禁止的概念處理。」面對媒體提到銀行的抱怨聲浪,顧立雄語氣顯得不耐煩,「我從監理的立場、競業禁止的立場、利益衝突可能的立場去討論,(難道)銀行抱怨我就要接受?我不太能理解這個邏輯是什麼?」
「現在的問題是,兆豐銀一再說要派銀行出任董事?那我反過來問,它為什麼不派金控的人就好?」顧立雄按捺不住情緒表示自己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假設將來銀行最後發生大股東撤資,按照規定必須將新的出資人名單送到金管會審查。
樂天在台無據點,金管會表示「無利益衝突」
另外,基於純網銀董事及監察人三個派任原則,其中,國票金與日本樂天合資的純網銀團隊,由於樂天銀行在台沒有據點,因此若樂天銀行推派董事長、總經理或業務部門經理人出任純網銀董監事,將推定是無利益衝突。
同樣的道理,若是渣打銀行派任其他國外銀行據點負責人,就沒有競業禁止問題;反之,不能派任在本國銀行有據點的負責人出任純網銀董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