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平台連署兩周破5萬5千人 政府重罰Uber本土業者也皮皮剉


Uber在台灣營運到底合不合法?爭議喋喋不休。立院財委會在11月底初審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未來跨境電商來台得比照台灣業者繳納5%營業稅,而上周立院交委會也通過公路法修法,提高違規經營運輸業的罰鍰。

新設網路運輸服務業,連署人數已破5萬5

對此,Uber大動作呼籲政府修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同時,由台灣Uber、香港機車快遞服務平台Lalamove、以及其他台灣本土共享經濟平台業者,如提供居家派遣清潔服務的潔客邦、民宿訂房平台AsiaYo等共6家業者於今年所組成的「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SIEA)」也於上個月的28日發起連署支持,截至今日上午為止僅僅兩周,連署人數已經超過5萬5千人。

事實上,像Uber這樣的跨境電商近年來大舉來台,不僅僅衝擊到傳統計程車業者生意,同時由於不少法令都無法直接管理到跨境電商,本土電商卻得遵守,也引發跨境電商和本土電商業者不公平競爭的問題。

因此,這回連本土業者也站出來力挺Uber,讓人感到相當好奇。SEIA指出,其實政府對Uber的不友善,也間接衝擊到本土業者,政府對共享經濟產業的整體政策不明,就算是目前合法的本土業者也難保未來會不會有新的問題衍生。法規不明確或搖擺不定很容易讓業者無所適從,變得更難以和國外大型電商業者競爭。

殺雞儆猴?本土業者也擔心發展受阻

AsiaYo營運長陳志豪表示,以AsiaYo為例,按照現行法規,只要地方政府查處到違法的日租套房或民宿,AsiaYo就必須在網頁上將其下架,但是像國外的Airbnb則不受相關約束,「它們一樣可以出租這些違法民宿,然後政府一樣課不到稅。」

陳智豪認為,從這裡就可以看出相關法規已經不合時宜,政府必須盡快調整相關的規定,制定同一套標準讓國外業者和本土業者共同遵守,「我們站出來並不是說要特別力挺Uber或不挺它們,而是我們看到共享經濟平台的商業模式絕對不是傳統的觀念可以一概而論。」

SEIA代表李欣晏也強調,「像Uber並不是不想守法,而是希望法規能夠與時俱進。」根據連署網站中的定義,所謂的網路運輸服務業指的是網路運輸服務公司運用新科技,協助資源分享者提供閒置不用的資源以滿足不同的使用者,與傳統業者以司機、車輛當作營運資源有很大的不同。

「當市場已經發展到新的方向,政府應該訂個新的方法管理,而不是把舊有法規,像是稅的問題先擺在前頭,」李欣晏認為,未來新型態的商業模式一定會不斷產生,以台灣目前的環境要設立共享經濟平台專法恐怕還有困難,但如何管理、約束新型態的商業模式,絕對還有討論空間,「而非一再以過去的觀念來扼殺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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