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多時的「聲音照相執法」將上路 高嘉瑜歌聲是環保署認證的非噪音?

環保議題

你有半夜被窗外的改裝聲噪音吵醒過嗎?陸續討論一段時間的「聲音照相」取締噪音,終於確定要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只要汽機車行進中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尤其改裝車輛沒有經過認證,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元。

改裝車輛沒有經過認證,最高可處3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日舉辦記者會宣布,聲音照相執法將在明年1月1日全台同步上路,道路速限小於每小時5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86分貝,道路速限大於50公里小於70公里,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90分貝,在速限範圍內噪音超標可處1800元至3600元,若是改裝車輛沒有經過認證,依法可處3000至3萬元。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補充說明,聲音照相設備前大約100公尺前會設置警示牌來提醒用路人「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相關設備目前在全國有36套(明年會再購入10套左右),分布在各縣市,設置地點會優先安排在收到最多陳情的位置,有移動式設備也有固定式設備,移動式設備會由地方政府環保局來評估設置點。

3種情形可評估免罰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數據,2018-2019兩年全國噪音檢舉案件路段共有87處,皆位於鄰近速限70公里以下的住宅區道路,速限低於50公里道路佔比高達84%,地點部分光是六都就佔了7成以上,雙北加起來就達到45%。

環保署已於10月公告「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11月會銜交通部修正發布「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聲音照相執法」和過去最大的差別在於「不用到檢」,以前車主被檢舉噪音,會先收到通知單,車主必須到檢,確認真的超標才會開罰,而現在「聲音照相執法」就簡單許多,拍到分貝超標、經過機器和人工判讀確定後就直接開罰。

不過有3種情形之下,可直接免罰或根據情節額外判斷,第一個當然是我們所熟知的救護車或消防車,這類型執行公務的車輛發出聲音是為示警用路人,自然不可能受罰。

第二個是非機動車輛自身設備發出的聲音,如候選人在宣傳車上用大聲公拜票,不過若是擴音喇叭音量過大,則還是會依「擴音設施標準」開罰。

第三種則是多車輛同時經過時,需要依據當下的情況來做判定和評估。

討論多時,準確度高低始終有疑慮

「聲音照相執法」已經討論多時,過去就在立法院由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質詢過測量判斷疑慮的問題,高嘉瑜更提問,若選舉前候選人在宣傳車上講話,「或是我在車上唱歌」,這樣也算是噪音嗎?

當時環保署長張子敬強調相關的器材都有經過標檢局檢查、第三方機構認證並調校,並針對宣傳問題回應高嘉瑜,噪音拍照的處罰是針對車輛,人聲、宣傳車喇叭並不包含在內,所以委員(高嘉瑜)唱歌「就算拍到也不會用這個規範處罰」,當時還被網友笑指「歌聲是被環保署認證的非噪音」。

環保署強調,噪音檢測設備每兩年要通過標檢局檢定認證,「聲音照相」系統每年要通過環保署驗證,硬體設備每三天校正一次、每五分鐘對時一次,盼確保公正客觀,若是天候不佳,如風大、下雨或暫時性的環境音(如施工等)都會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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