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於2020年8月28日宣布開放含萊劑豬肉(萊豬)進口,國民黨占多數的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和台南市議會聲請大法官解釋,盼能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立法管制萊豬,憲法法庭今(13)日併案審理判決敗訴。
對於判決結果,國民黨表達遺憾,認為這恐對我國地方自治的自主精神造成傷害,並痛批中央政府過度干預地方自治,傷害我國憲政體制正常運作,更是犧牲人民健康的嚴重錯誤!
為何敗訴?憲法法庭:開放萊豬屬中央立法事項
針對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和台南市議會,就萊豬爭議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今(13)日併案判決敗訴。 判決主文首先指出,進口肉品及其產製品殘留乙型受體素之安全容許量標準,屬中央立法事項。其次,行政院及衛福部就聲請人嘉義、台北、台南、台中及桃園市議會,函告其所通過之各該自治條例無效或不予核定部分,並未逾越憲法賦予中央監督地方自治之權限範圍,均屬合憲。
判決理由指出,我國憲法就政府體制之垂直權力分立,係採單一國,而非聯邦國體制;在單一國體制下,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之立法權,仍應受憲法及中央法律之拘束;如專屬中央立法事項,地方即無以自治條例另行立法之權。
判決理由續指,系爭殘留乙型受體素安全容許量標準具全國一致之性質,屬中央立法事項;容許各地方得自訂不同標準,則必然對各該地方轄區外之買賣雙方及販售、運送等行為,產生直接、密切之實質影響,明顯具有逾越其轄區之管制目的及效果,而與因地制宜之精神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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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遺憾!地方自治不應受到破壞!
針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國民黨表達遺憾,並痛批蔡英文政府執意開放含萊劑豬肉品進口,危及國人健康安全,各縣市政府依據各地情況制定更嚴格標準,為人民食安把關,卻因釋憲判決結果,恐讓人民健康安全徒增風險,絕非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的初衷,而蔡政府反對地方政府保障人民食安的立場,也會在人民心中留下紀錄。
國民黨堅稱,食品安全是地方政府得立法執行的自治事項,依據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的精神,各縣市議會有權制定萊劑不得檢出的相關規定;即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含萊劑豬肉品進口的殘留容許量標準,但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訂定符合各縣市民情的更嚴格標準,並無牴觸中央法規之虞,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的原則,不應該受到破壞。
國民黨:嚴重錯誤!中央政府過度干預!
國民黨強調,蔡英文政府將地方政府制定萊劑零檢出的規定扣上「構成貿易障礙」的帽子,再扯國際貿易是由中央主責政策;但國際貿易不應該凌駕於國民食品健康安全之上,國際貿易不該犧牲人民的健康換取,且中央政府部會包括國防部、教育部、體委會等,皆曾限制其所主轄的國軍、學生與國手等食用含萊劑的豬肉食品。
國民黨並指出,目前國內養殖業仍禁用萊劑,但進口豬肉品卻可含有萊劑,已產生政策上的矛盾以及市場交易的不公平性,所以「貿易障礙」絕對不應該作為阻礙地方政府限制萊劑不得檢出的理由或藉口。各地方政府有責任為人民的食品安全把關,中央政府過度干預地方自治,不僅傷害我國憲政體制正常運作,反對地方政府保障食安更是犧牲人民健康的嚴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