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扁趕馬 蔡總統任期4年 前瞻特別預算卻一次編8年

前瞻計畫

­蔡政府推出8年超過8800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引起極大爭議,外界憂心這種全以舉債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將造成國家沒有經費因應緊急事件;金額大又舉債還不打緊,這次的特別預算還一次編了8年,由於總統的任期也不過4年一任,這次蔡政府把前瞻特別預算一編8年的作法,也被批評是透支未來總統任期內的舉債空間。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做為前瞻建設計畫的法源依據,由於排除了政府每年舉債金額不得超過總預算加特別預算15%上限規定,被外界批評是以特別條例的方式迴避舉債上限,且未來幾乎要將現有約1.2兆元的舉債空間用盡;另外,舉債支應的部分,其實還要加進已核定執行的預算、地方負責籌措的款項,總經費其實上看1.5兆元。

特別預算不應常態偏列用於公共建設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特別預算在性質上屬於「預算調整機制的最後手段」,是在國家遭遇重大特別事故,或需要因應推動屬一次性的重大政事時,才能採取的措施,也就是不應常態性的編列。

自2002年起,政府持續運用特別預算進行公共建設,如果期間遭逢重大天災事變,將可能發生拿不出經費應變的窘境,這也是為什麼預算法第83條中將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經濟重大變故、天災等重大事件、不定期或數年一次重大政事列為特別預算。

政治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前國民黨立委曾巨威說,特別預算是為了避免預算制度僵化的「彈性調劑措施」,不應也不能被常常使用,但最近幾年已看到特別預算違反基本制度的精神,成為每任總統常態性的做法,特別預算也已陷入地方資源爭奪的政治利害關係中。

這次前瞻建設經費中,與軌道、捷運相關的經費就高達4241億餘元,且高雄市拿到超過1720億元,就被質疑分配不均,獨厚綠營。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也指出,近10年公共建設公務預算投入以交通建設為主,其中以公路、軌道運輸為大宗,公共建設分配不均,恐使資源無法有效運用。

任期4年,為何提8年預算?

曾巨威也提到,預算法中有關「未來承諾授權」的規定期間為4年,一次編列8年經費的方式,與相關原則不合。而且我國總統一任任期為4年,超過任期以上的預算編製,也不符政治常態。他還說,這種作法連「陳水扁、馬英九都不敢!」

從過去的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前例來看,陳水扁總統任內提出過5年5000億元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前總統馬英九任內也通過4年5000億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扁、馬都是在一任總統任期內完成。

在野黨與公民團體都質疑,蔡英文政府在4年任期內就要編出8年的預算,等於透支了下一任政府的舉債空間,甚至在發生重大災難發生時,政府將沒有多餘的經費來支應緊急事件。

按照預算法的基本原理,公共建設的經費本應在年度預算中編列,不應使用特別預算支應,但近年來公共建設經費逐漸縮小,總預算規模雖逐年擴張,公務預算編列公共建設經費卻未增加,所以一旦特別預算挹注減少,公共建設規模也將隨之縮小。

民進黨政府說,政府年度預算將近八成都為人事費用等法定義務支出,所以只能透過特別預算挹注投資建設,結果就一再造成這樣的惡性循環。

雖然民進黨在說帖中強調會設定分期編列預算,可以隨時檢討重編,不會侵犯下一個任期的行政權。不過,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公共建設「一啟動就不可能回頭」,如果都是完工遙遙無期、營運不善、民眾用不到的蚊子建設,那將不只是1、2兆的錢坑而以,所以未來預算要怎麼編、審,重點都將藏在這個特別條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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