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開黃腔的人小心了!科技大廠2女工程師告主管性騷擾勝訴獲賠30萬

性別議題

有些人喜歡開黃腔、講黃色笑話,但也要注意聽者的感受,以免構成性騷擾。

聯發科兩名女工程師控告一名崔姓男主管,在聚餐時大聊自己過去在酒店消費經驗,甚至在會議室公開評論女性求職者外貌,並揚言要給男同事求職者個人聯絡方式等言行,導致他們身心出現狀況,法官判處男主管應賠償兩位女下屬各15萬元,可上訴。

男主管大談酒店消費經驗又評論求職者外貌

根據判決書,2名女工程師於2020年底剛進入聯發科擔任工程師,隔年2月及3月分別在台北市信義區酒吧及新竹市某餐廳應酬場合中,崔姓主管大聊自己講述酒店消費經驗,例如男生與酒店妹猜拳,男生輸了要喝一杯,女生輸了要脫一件衣服,脫到沒衣服的時候還猜輸,就要下體塞冰塊、酒店女生跪在地上幫著一排男生口交,及酒店妹的價格等言行,讓2位女工程師感到羞辱及不舒服。

2位女工程師更指出,崔姓主管曾於會議室打開女性求職者履歷,公開評論求職者外貌、揚言要給男性同仁求職者個人聯絡方式等,讓他們擔憂在到職前是否曾遭受類似對待。

女職員身心出狀況共求償130萬

2人都因為遭男主管性騷擾進而罹患身心症狀,其中一人罹患創傷後症候群及重度憂鬱症,另一人則是嚴重精神創商,須持續至精神科就診以藥物治療、接受心理諮商,因此依《民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提起損害賠償,並分別求償75萬與55萬。

崔主管則否認在2月及3月的場合中性騷擾女職員,並認為2位女工程師在稱受性騷擾事後,長達1年之對他反應均無任何異常,顯與常情不同,何況他所述的酒店經歷均為親身經歷,是回應回應原告等人的提問,確實不是性騷擾。

此外,崔姓主管也稱,2人就醫時間與指控時間點相距甚遠,不得逕援引為判斷性騷擾存否之佐證。

法官:被害人事後如何反應難一論

不過,法官認為,崔主管的言論確實欠缺尊重女性之人格尊嚴、隱私權的平權觀念,也造成使2位女工程師感受到冒犯,不當影響他們的工作、活動或正常生活的進行,足以認為是基於性別歧視的性騷擾態樣之一。

法官也指出,雖然崔主管辯稱2位女職員長達1年均無任何異常,但當時崔主管還任職聯發科且為部門主管,又被害人於事發之後應如何反應,與每個人的成長環境、個性及經驗等有關,難一概而論。

法官表示,崔主管對女職員的性騷擾行為,女職員可請求賠償撫慰金,審酌2位女工程師多次接受心理諮商,與兩造經濟狀況,及侵害之程度,一人請求撫慰金75萬元、一人55萬元,尚屬過高,均合減為15萬元,仍可上訴。

愛逞口舌之快要注意,除了賠償還有其他責任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工作職場上無論階級和性別均應互相尊重,任何人以性或性別關係而為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不當影響工作等性騷擾行為,應構成對工作自由及人格尊嚴之人格法益侵害的侵權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為2位工程師向崔主管請求損害賠償,但性騷擾也是有刑責的,現行性騷擾刑責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根據7月底三讀通過的《性騷擾防治法》則刪除現行單科罰金規定,並增訂利用權勢犯性騷擾者,加重其刑至1/2,最重達3年。

《性別平等工作法》新法也規定,若性騷行為人為負責人或雇主,被害人得請求損害額3到5倍懲罰性賠償金;若雇主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有性騷擾,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性騷擾防治法》則通過對他人權勢性騷,經申訴調查成立者,由地方主管機關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對一般性騷擾則可處1萬到10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提供避免性騷擾他人之心法:

1.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建立帄等 的性別觀念。

2.注意言詞和態度,如不要對任何性別有所貶抑與隨意講黃色笑話。

3.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

4.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

5.避免做出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如傳播情色亯件。

6.要能敏感察覺自己與對方的關係是否存有權力差異。

7.若與對方存有權力差異關係,在上位者更應嚴守 專業倫理。

8.當不確定自己的言行是否為對方所歡迎時,寧可先不要說或不要做。

9.不要將對方的「友善」誤解為「性趣」。

10.不要利用對方的「仰慕」,遂行性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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