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科技園區內明揚國際公司昨(22)日傍晚發生火警爆炸意外,釀6死,其中4名消防員殉職,另外有10名消防員、1名義消受傷送醫,其中3人傷勢嚴重,有人左前臂斷肢、有人肢體遭壓碎、還有人上半身肢體及臉部燒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下稱消促會)今(23)日於凱道前召開記者會沉痛表示,近10年台灣殉職消防員人數高達43位,痛斥政府長期漠視消防人力缺口,呼籲總統蔡英文與4位總統參選人應表態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同時消防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終止「殉職換改革」的悲劇。
消防人力嚴重不足,消防署的「低標」要達成都好難
消促會會員代表、現職消防員黃升直指,「十年來消防員不斷殉職,這是政府無能!」今年2起消防人員殉職案皆發生於消防服務人口比高達1:1320的屏東縣,即平均一位消防員要負責1320位民眾,顯示消防人力補充刻不容緩。
事實上,內政部消防署所訂定的是2023年要達到1:1300的政策目標,不僅已經遠低於新加坡的1:925、東京的1:800、紐約的1:600,包括屏東縣在內有高達12縣市連消防署的低標都做不到。
黃升批評,消防人員的每天每分每秒都在人手不足的狀況下,面對火警、救護,還要去國小宣導、營業場所安檢,幫忙警戒等各種浪費人力等狀況,造成民眾的危險,以及消防人員的風險,最後都是人命的傷亡。
因此,消促會呼籲,雖然消防屬於地方自治項目,但防災不分中央、地方,中央政府應提出補助地方防災量能與消防人力具體計畫,協助各地縮短城鄉防災量能差距、補足消防人力。
改革但殉職者永遠用不到了...警消怒喊要組工會直接與政府協商
消促會成立十年,也促成2019年《消防法》修法納入「生命三權」,但之後依舊每年都有消防員殉職,他們呼籲要改變殉職換改革的狀況,就應該立刻開放讓消防員組工會。
前來聲援的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也批評,殺人兇手憑什麼為死者哀悼或祈福,「當警消殉職時,不要忘記行政機關,不只是分隊、分局、警政署、消防署,上至內政部、行政院及總統,你們是管理者負責保障雇員的安全責任,憑什麼在第一時間哀悼,為甚麼不先檢討自己做錯了什麼。」
蕭仁豪表示,因為殺警案2名員警殉職,去年修了警械使用條例,但是這種改革,殉職者永遠都用不到了,請政府面對還活著的人的問題,支持警察、消防員組工會直接跟管理者對談。
為什麼組工會對消防員如此重要?消促會副理事長翁立思表示,因為不被納入工會法,沒有「勞動三權」的保障,消促會作為「人民團體」總是被機關拒絕協商,而消促會十年來提出的各種讓消防員更安全的解決方案,也總是只停在記者會上的呼籲或質詢台上就沒有,因此,他們希望透過組工會的法定權利直接促使機關實踐這些安全措施。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補充,勞動三權中的「團體協商權」可使消防員透過工會,針對勞動條件等議題提出協商意見,雇主與勞工是有強制協商的義務,「我們會認為如果真的能夠組織工會,對於政府必須和我們協商或是對於某些勞動條件的提升,是會有辦法可以達到更多改革的訴求。」
消防員不適用《職安法》,政府有疏失不用開罰也沒有基層參與制度
另外, 消促會也提到,相較於勞工適用《職安法》,公務人員的職安規範僅有殘缺的《防護辦法》,不僅無法在雇主未提供合適的防護裝備及防護設施時有效開罰,更缺乏明確的基層消防團體參與制度。
「殉職的發生往往是很多制度性的漏洞所造成,不是個別隊員或是單一人事所造成的結果」陳彥凱說,正因如此,讓第一線的消防人員以基層的角度提出職業安全的需求,才能夠有效填補制度性的漏洞。
因此,消促會呼籲,消防員全面適用《職安法》,並且納入基層消防團體參與各級消防機關職業安全制度規劃,政府作為消防員的雇主,應該讓基層消防員能夠以第一線的工作經驗提出職安需求,而非僅僅是由機關單方面決定。
行政院稱消防員組工會要研議,柯文哲先表態支持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也質疑,明揚國際公司就是《勞基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慣犯,這家公司到底有沒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去登錄相關化學品的數量品項,儲存方式等,此外,依《消防法》第21條之一,也要求所有廠商必須有危害辨識卡,請問昨天有沒有拿出來,是不是所有消防人員都知道裡面放了什麼樣的東西,該如何因應?如果沒有,是不是每個工廠都沒有落實,每一個事件的發生都代表有非常多的疏失,應盡快改善。
對於上述訴求,行政院長陳建仁備詢時僅表示,消防員是政府公務員,所以組工會需要再了解研議,會請消防署了解訴求,並給予最好的保障。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黨主席柯文哲則表態支持,承諾若當選總統會支持消防員組工會,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