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未上路先跛腳 戰神黃國昌被誰狠狠打了一巴掌?

司法改革

你知道歷年來統計行政法院辦理人民的稅務訴訟案件,民眾的敗訴率竟然高達94%嗎?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對於納稅者的保護思維一直較為不足,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於去年6月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同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公布一年後施行,也就是今年的12月28日開始實施。

納稅者的權利保護有待加強

孰料就在法案將要上路前夕,時力立委黃國昌上個月25日卻在臉書上措辭嚴厲地留下一段話,「被司法院狠狠打了一巴掌。」他認為,在立法的過程中不僅有相當多的妥協,甚至在法案通過之後,司法院、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竟然都透過人員遴選的辦法將納保法整個架空。

在釐清爭議之前,先看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到底是什麼。這次以特別法專法的方式訂定,內容包含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實質課稅案件不另罰等,較特別的是還參考了國外作法,規定財政部須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而最高行政法院和高等行政法院設置稅務專業法庭等。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就曾提過,當民眾有稅務上的爭訟案件得和國稅局打官司,勝訴的機率僅僅6%左右。為什麼勝訴率這麼低?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這些法官欠缺稅務上的專業,自然而然會比較偏向稅捐機關,過去甚至還有法官說過,「財稅的案子我不熟,請問你們之前都怎麼做的?」

每年台灣的稅務爭訟案件高達上千件,所以專法這次特別規定,稅務專業法庭應該由司法院所核可的專業法官組成,這些法官每年也要接受一定時數的在職訓練等。

黃國昌質疑司法院便宜行事

但是問題就出在這裡,黃國昌質疑,司法院在法案通過後所頒布的審查要點中,竟然直接規定只要過去三年內曾經擔任過稅務專庭的相關負責法官,且表現良好,就可以取得稅務專業法官的證明書,「這樣的情況之下,稅務專業法官的專業何在?這豈不是要應付納保法的要求而已?」

他提出文件證明,司法院在經過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後,直接讓62名法院法官取得專業證書,在這之前連上完相關專業課程都沒有,就直接核發證明,「合格率百分之百!雞兔同籠,通通有獎,稅務專業法庭淪為笑話一場,」黃國昌痛批。

事實上,納保法是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葛克昌及相當多的法界人士努力多年的結果,不僅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就曾提出過相關政見,立法院也曾有跨黨派的立委提出法案的構想,但最後都未能通過。

眼見納保法未上路就先跛腳,參與制訂草案的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也無奈表示,「有預期法律的形成勢必得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目前只能繼續觀察。」

諷刺的是,總統蔡英文在2006年擔任立委期間,就是跨黨派納保法草案的10位提案委員之一,而當時稅務專業法庭的構想就已經形成。如今事過境遷,也讓黃國昌在臉書上嘆息,「這麼基本的事,都可以這樣亂搞。我真的不知道,接下來更困難的司法改革,司法院要如何讓人民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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