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未列入禁止區段徵收 徐世榮:動搖民進黨統治正當性

前瞻計劃

日前才宣布三讀過關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在土地徵收部分僅在第13條提到「實施土地徵收時,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應優先考量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但「公益性」與「必要性」本來就規定在土地徵收條例第32條,前瞻條例第13條不過是重述一次,根本毫無意義。

另外,各界很關心的區段徵收議題,在剛通過的前瞻條例裡也隻字未提,跟社會期待有很大的落差。對此,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非常遺憾。他舉區段徵收的著名案例「苗栗大埔案」為例,雖然官司打贏,但最終張藥房還是被拆除,「法官都說事後可以補償,但人都死了,你要怎麼補償?」這也是民間對區段徵收的字眼如此反感的原因之一。

由於前瞻計畫的「主菜」軌道建設,經費就幾乎佔了總預算一半,包括台鐵、高鐵、捷運等38項建設計畫,不僅在必要性上備受質疑,背後的土地徵收問題、是否會因此行大規模之區段徵收,影響人民居住權益,也受到廣泛關注。徐世榮因此痛批,禁止區段徵收沒有列入前瞻條例,讓民進黨政府逐漸失去人民的信任,並動搖民進黨政府統治的正當性。

地方主導的區段徵收就不算在前瞻內? 中央與地方分割卸責

日前行政院長林全曾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曾提及,桃園捷運綠線確定有區段徵收,「但它來自於航空城,是配合航空城,不能說是因為前瞻」。

對此,徐世榮解釋,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為了解決此問題,未來恐將有許多區段徵收,但中央恐將這些區段徵收歸類為地方的區域計畫,與前瞻切割。舉例來說,桃園航空城分為蛋黃及蛋白區,由桃園市政府主導的「蛋白區」就不斷爭取與中央的「蛋黃區」脫鉤,讓「蛋白區」的區段徵收能單獨作業。

但「沒有蛋黃哪有蛋白?」若沒有前瞻,怎麼會有周遭的土地開發?換句話說,地方的開發計畫本應與中央的前瞻同受監督,但卻被巧妙切割。林全、賀陳旦等人保證的是「蛋黃區」沒有區段徵收,但可不保證「蛋白區」,事實上,就是藉由中央地方切割的作法,迴避了前瞻可能有大量區段徵收的事實。

公益、必要到底誰說了算? 應舉辦聽證會取得共識

徐世榮表示,早在4年前就提出民間版本土地徵收條例,要求土地徵收執行時應與土地被徵收者舉辦聽證會,以確立所謂的「公益性」與「必要性」,這是一個必備的要件。

問題是「公益性」與「必要性」究竟由誰來決定?決定的程序為何?徐世榮說,長期以來,這些問題的決定權都掌握在權力者手上,往往是政府說了算,老百姓只能選擇配合,對於社會弱勢十分不公平,著實是威權時代統治至今的遺毒。徐世榮認為,應透過民主審議的方式,召開聽證會,經過多方溝通、協調、辯論所得到的共識,才能決定甚麼是公益。

根據「大法官709號解釋文」,決定公益性及必要性必須有正當行政程序,並召開聽證會,讓弱勢族群得以發聲。徐世榮認為,這次通過的前瞻條例並未包含這點,根本就不「前瞻」。

資料不透明,徐世榮痛批源頭「黑箱作業」

每個國家建設計畫都有4項法定計畫,包括興辦事業、環保、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計畫,前瞻做為大型國家建設計劃,自然也不例外。然而關鍵的興辦事業計畫卻是民眾「看不到的」也「找不到的」。徐世榮指出,交通部受到質疑時,往往回應外界資料未更新,但「交通部何時提供過最新資料?」「更新的又有誰知道?」整個過程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人民無法參與監督,根本是「黑箱作業」、「技術官僚專制」。

此外,由於我國長期以來都是經濟掛帥的思維,國家建設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交通部、經濟部等機關主導,提出興辦事業計畫時,卻往往忽略環保、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計畫,其他三個計畫都只能配合、妥協。徐世榮呼籲,應回歸憲政,公平對待其他三個計畫,不要僅當「廁所裡的花瓶」拿來裝飾。

如何保障人民居住權益? 反迫遷連線:應建立第三方獨立審議機關

雖然台灣土地徵收中的特定部分在實施前已有舉辦聽證會的規定,但也經常流於形式。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徐亦甫認為,台灣可借鏡法國的公共辯論委員會(CNDP),成立一個公正的、能被社會信任且完全獨立於事業主管機關的一個第三方審議機關,負責辦理大型公共建設的公開辯論,確保各界代表能公開、公平、透明的辯論,才能有效確保人民的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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