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軍火巨頭雷神涉嫌行賄卡達軍官、哄抬合約費用 達成和解支付9.5億美元

國防軍事

美國軍火承包商巨頭雷神公司(RTX、Raytheon)被指控詐欺與行賄卡達軍官,針對本訴訟案件,雷神公司10月16日同意支付超過 9.5億美元(約305億元台幣)的和解金,解決雙方糾紛,根據美國司法部網站的公告,雷神詐欺的對象是美國國防部,涉及的國家有卡達和台灣軍售案。

美國《防務新聞》(Defense News)17日報導,雷神在布魯克林和麻州聯邦法院的不同案件簽訂延期起訴協議,同意聘請獨立監察員,來監督反腐敗和反詐欺法律的遵守情況,必須在3年內表現出良好的行為。

雷神同意支付9.5億美元和解金

該公司應支付款項包括刑事案件罰款、民事罰金、賠償與歸還哄抬軍售合約的費用、以及2012年至2016年期間行賄卡達高級軍官所獲得的利益。

其中最大一筆是4.28億美元的民事和解金,這是因為該公司涉嫌在人力和材料成本問題向政府撒謊,以證明更高價無競標合約的合理性,藉此推高公司的獲利,以及在武器維護合約上向政府收取雙倍費用。

另外包括布魯克林案和麻州案近4億美元的刑事罰款,這部份案件涉及賄賂,該公司被指控將以下軍備費用需增1.11億美元,包括2011年至2013年期間導彈系統、2017年的雷達偵測系統。

RTX還同意支付5,250萬美元的民事罰金,以和解美國證管會(SEC)對行賄指控的兩項調查,並且必須至少開罰6,600萬美元才能滿足這些調查的要求。

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聆訊上,RTX律師放棄提起上訴的權利,並對公司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和《武器出口管制法》反賄賂條款的指控宣稱無罪,同時他們對呈交給法庭的和解協議的任何一項指控都沒有提出異議。

雷神辯稱行賄案發生在合併前

RTX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對先前發生的不當行為承擔責任,並且致力維持世界一流的合規方案,遵守全球法律、法規和內部政策,同時堅持誠信並以道德問題,為客戶提供服務。」

各種法律和解條文在幾個小時內曝光。首先,在布魯克林庭訊上,檢察官透露RTX將支付2.52億美元的罰款,以解決賄賂案的刑事指控。隨後,波士頓法庭文件顯示,為解決飛彈和雷達案,雷神又被處以約1.47億美元的刑事處罰。幾個小時後,美國司法部發布一份新聞稿,指出和解總額超過9.5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的國家安全部門助理總檢察長奧森(Matthew Olsen)的聲明強調:「這些案件和解,等於是對外銷敏感軍事技術卻違法的公司發出嚴厲警告」。

今年7月,RTX公告一份文件表示,他們提撥出12.4億美元準備金,來解決懸而未決的訴訟案件和監管問題。該公司的總裁兼執行長卡利歐(Christopher Calio)告訴投資人,調查主要涉及雷神與聯合科技公司2020年合併為現在公司之前的問題。

雷神2012-16靠行賄拿到卡達合約

卡利歐表示:「這些問題主要是在合併與收購前的雷神和Rockwell Collins產生,我們已經採取強有力的糾正措施,來解決導致這些遺留的問題」。

根據法庭文件,雷神公司的員工和代理人曾對卡達高級軍官行賄,以獲得優先順位,與Qatar Emir空軍、卡達武裝部隊簽訂利潤豐厚的合約。

馬政府和蔡政府任內,都曾向雷神採購

隨後,該公司成功拿下波灣合作委員會(巴林、科威特、阿曼、卡達、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區域聯盟)的國防合約,以及一份5.1億美元的建設聯合營運中心合約。

檢察官指出,雷神公司從波灣合作委員會加價的合約取得約3,670萬美元的獲利,其中涉及防空系統升級,並預計在聯合作戰中心建造合約取得超過7,200萬美元的獲利,但卡達政府最終沒有推進這筆交易。

國防部長顧立雄17日在立法院指出,台灣當初是與美國簽約,而非雷神,發生弊端應由美方負責將不當得利款返回台灣,並解釋美國有主動調查並告知,沒有將台灣當成「盤子」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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