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來首次!財劃法修正案三讀 中央須額外釋出3千多億元給地方 北市3%首都稅取消

政府政策

立法院於今(20)日進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審議,最終在藍營主導下,在23:37分左右完成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法將中央應分配給地方的財源由原藍營版本的5,700多億元縮減為趨近民眾黨版本的3千多億元,同時取消「首都稅」3%的設計,為地方政府開闢更多財源。換句話說,過去獨厚台北市的首都稅3%,將在此次修法後取消。

然而,此舉卻引發財政部對中央財政長期穩健性的擔憂,並對法案未經充分討論即倉促通過表達遺憾。

25年未修,財劃法再掀爭議

財劃法自1999年1月修正公布以來,已逾25年未再修正。期間,行政院曾五度向立法院提案,但因朝野無法達成共識,屢屆屆期不續審,法案最終未能通過。多方認為,我國自「精省」後,財政收支分配過於傾向中央,地方財源不足問題日益嚴峻,修法需求呼聲高漲。

今日,立法院針對第八條及第16條之一進行修正,內容涉及中央與地方間財源的垂直及水平分配機制。儘管藍白聯手強勢推動修法過程中爆發肢體衝突,最終仍在晚間順利完成三讀。不過在審第八條時出現插曲,由於藍營並不支持民眾黨所提版本,之間還一度發生民眾黨八席立委集體離席的情況。

修法重點:中央將多釋出3千多億元給地方

修正案的關鍵在於第八條的垂直分配調整。現行規定中,所得稅總收入10%、營業稅減除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的40%及貨物稅總收入10%,由中央統籌分配至地方;修正後,改為所得稅總收入11%、營業稅減除1.5%稽徵經費及統一發票獎金後的全部收入,以及貨物稅10%,分配給地方政府。該改變將使地方政府獲得更多資源,但也大幅增加中央財政負擔。

此外,針對第16條之一,修法重新設計了地方政府間的水平分配機制,調整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比例與計算權數,分別適用於直轄市、縣市及離島地區。其中,人口指標仍占較大比例,但營利事業所得營業額、財產稅及土地面積等指標的權重亦有所增加。然而,偏重經濟發展指標的設計可能導致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引發外界質疑。

修法後,財政部預估中央需額外釋出3,753億元,將對整體中央財政造成沉重壓力。

財政部:修法對中央財政影響深遠

對於本次修法,財政部深表遺憾。該部表示,財政收入劃分應植基於事權與支出劃分的全盤考量,不應倉促行事。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稅收推估,修法將導致中央需額外釋出3,753億元,對國家整體施政能力造成衝擊。

財政部指出,現行制度下,中央已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及各類補助款大力支援地方政府,114年度分配金額已達1兆151億元。此次修法再度增加分配額度,恐將進一步削弱中央推動重大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的能力。同時,修法中水平分配公式過於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可能擴大城鄉差距,不符合調劑財政盈虛的原則。

該部也提醒,部分地方政府因獲配財源超過其實際支出需求,可能導致資源浪費與財政紀律問題,進一步損害公共資源運用效率。

對國家長遠影響深遠

此次修法為地方政府帶來額外財源,然而,中央財政壓力勢必加劇。財政部強調,中央財源不足將影響基礎建設、社會福利及國防支出,長期恐損害國家整體發展。

針對修法後的執行,財政部表示將持續評估影響並制定因應措施,確保中央與地方間的財政分配達到平衡,避免國家施政能力進一步削弱。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通過為地方財政注入新資源,卻也為中央財政與政策推行帶來巨大挑戰。未來如何在滿足地方財政需求與維護中央財政穩健間取得平衡,將考驗政策制定者的智慧與執行力。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