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國國務院舉辦記者會宣布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下簡稱「居住證」),將於9月1日發行。這新法讓台灣人與港澳地區人民感到不明所以,也有點擔心。距離實施時間,僅剩下不到兩週,台灣政府對這項中國推出的新政,有對策了嗎?究竟這張居住證,對台灣人民未來有何影響?政府怎麼應對?
便利的居住證與台胞證不同
現行港、澳、台三地人民若要前往中國,台灣人得有台胞證,港澳居民得持回鄉證才能通行,然而,台胞證、回鄉證只是入境證明,並沒有中國身份證功能。而新推出的「居住證」就是想彌補身份證功能,能讓在中國的生活更加便利,例如:在註冊淘寶帳戶時,就能用「居住證」上18位數的身份證碼註冊。
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一條,「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權益。」所以才制定此法,並且只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申請條件寬鬆且並非強制性。
目前中國官方以及部分台商都認為「居住證」的發行是一件好事,可以讓在中國的生活更加便利,不論是孩子的基本教育、買房、買車登記,還是銀行借貸、醫療、法律扶助等服務,終於能有權利參與並享受服務。
便利隨之而來的監控
然而,「有權利可以享受,是否也有義務得履行呢?」這是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宋承恩拋出的疑慮。系統化是控制的開始,政府透過掌握人口數、土地資訊等開始,讓治理更有效率,也能讓賦稅制度落實。
根據,現在的發放辦法中,其實並未將居住證的義務說明清楚,有其風險存在。2017年,中國政府開始實施「肥貓條款」,在中國經商的外國人也得開始申報境外所得,台資銀行、台商開始受到管制,使用居住證進行購物、借貸等,每一筆資料都會留下紀錄,讓賦稅系統更加完善。
細看發放辦法裡提到,雖然依據「本人意願」可以決定要不要申辦,然而,宋承恩認為實際情況可能是「不辦不行」。自願是一件很容易控制的事情,在許多情況下都可以向適用者勸導、宣傳,在第11條就指出「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住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中國只要規定有港澳台人士出席的活動,得出示「居住證」證明,那麼就不得不辦理了。
先管在中國的台灣人?
「居住證就是在中國的身分證,想發給在中國的台灣人身分證,證明中國真的有在管台灣。」宋承恩表示,根據主計處統計,2016年台灣有近40萬人赴中國工作,還不包含唸書、居住人數,這些經常性在中國生活的台灣人,就是這次「居住證」的第一目標。
看似對與中國無任何瓜葛的台灣人沒有任何隱憂,其實不然。2015年起,聯合國大廈基於「一中政策」不接受中華民國護照入內參觀,並聲明可接受台胞證入內參觀,宋承恩提醒,中國透過在國際上打壓、限縮台灣的伸展空間,難保之後「居住證」將在國際上扮演新的角色。那麼究竟領取「居住證」有無違背台灣針對中國制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呢?答案是,沒有違背但巧妙地鑽了漏洞。
只是一張卡片?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若一旦違反,則喪失台灣戶籍與衍生之權利。居住證不是戶籍也非護照,但其實際權利卻如同「中國身分證」一樣,透過居住證,台灣人就不會因法律而陷入二擇一的困境。在兩岸關係敏感之際,宋承恩認為「只是一張卡片,跟認同是兩回事」的想法太天真。
他觀察到中國自十九大後,正一步步向國際宣示對台灣人的控管主權,土地得不到,先從人民下手。不論是在台進行言論自由倡議,到中國卻被捕的台灣人李明哲,或是如肯亞案,在境外犯罪被捕的台灣人送回中國,北京都想對台灣人進行管理,現在則是赴中國工作、唸書的台灣人,中國正在國際上主導兩岸統一的節奏。
「當全世界正在由川普開始的反中潮流中,台灣在這時候不讓世界知道兩岸的問題,那什麼時候是最好時機?」宋承恩認為,政府針對「居住證」一定得有所作為,而非總是用柔性的警告宣導。從中國惠台31項政策開始,這些好的「胡蘿蔔」推出後,宋承恩表示,台灣政府似乎總是只能被動地接受,事實上台灣政府一定得有所對策。他舉例:可以限制持有「居住證」的台灣人,不可以從事台灣政府相關公職等,甚至劃清楚界線,擁有「居住證」就得取消台灣戶籍(注意:「國籍」仍保留),若放棄持有「居住證」,就可以恢復台灣戶籍,擁有台灣人民的權利(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2條規定)。
中國用政策突擊台灣的速度很快,距離中國實施居住證辦法只剩下2週時間,台灣政府能反應的時間不多,但其實早在十九大時,就已經提過要讓台灣地區居民與中國人享有「同等待遇」。宋承恩無奈地說,「中國賭台灣沒有一個政黨做得出該做的事。不做決斷,台灣的民主有一天會「民主」地把自己賣掉。」 中國政府在試水溫,如同蜘蛛在吐絲一樣,若遲不掙扎,馬上就被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