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百萬訂閱的Youtuber Joeman日前拍攝影片提到自己於五月收到威鋒數位公司來信,說自己影片中使用的字型已經侵權,需要付版權費,他認為合理便繳出一年2萬多的費用,但其中最令他訝異的是,有人是因為使用新 細 明 體或標楷體而被請求付費。
威鋒數位的前身為華康公司,從最常用的新 細 明 體、標楷體到海報製作的海報體、仿書法的瘦金體,以及較新的娃娃體等,都是這間公司的產品。然而或許你也會跟Joeman一樣納悶,「新 細 明 體不是內建字體嗎?為甚麼要錢呢?」但經一查發現,因為新 細 明 體與標楷體是華康當初授權給微軟使用,但在微軟官方的FAQ中的一段文字表示,如果您想要授權特定內建字型,請直接與字型供應商聯繫,如果您找不到任何版權訊息,使用上請小心。意思就是指,內建字型式可以給使用者使用,但若是要用於營利的話,直接使用可能會有侵權的風險。此外,這樣的追討,也溯及既往,即便是很久以前的影片,公開就會有點閱,威鋒數位將之視同營利行為,也要求付錢。
免費的最貴!從學習使用者付費開始
事實上,根據網頁字型服務廠商justfont表示,一款字型的製作,以中文字型來說,至少要設計13,503個字,而每個字的字型都需要設計師親手一個字一個字做,一個設計師一天只能調整10多個字,因此通常是一個團隊的製作,這樣的製作成本其實不低。
而且沒人知道的是,這些字體本來就不是免費的。台灣主要字型廠商在2001年左右推出許多字型光碟在市面上販售,但由於容易複製、傳散,導致盜版人數眾多舉證困難,安裝機制上又無法有效防止,導致字型的消費市場走向失敗。Justfont緩頰表示,台灣市場仍然無法有足夠支撐營運的正向營收,選擇以發警告信函的方式,的確能理解是一種不得已的作法,也難免讓許多人覺得是「養套殺」。
威鋒商業用途無限擴張?
對此,律師巴毛則在粉絲團質疑,根據威鋒的說法,認為Youtube有營利,所以使用字型就是商用,並不在微軟授權範圍裡面,似乎很合理,但所謂商業用途,意指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而使用,那用「標楷體打書狀列印出來送去法院?」「私人營利演講用新 細 明 體做PPT這樣算不算商用?」,那全台灣一年有多少人要付費2萬多給威鋒?
他補充,電腦字型絕對是屬於美術著作的範圍,但有一種見解是只有在下載或是別的方式以重製等方式侵害到一整組字型的時候,才會構成侵害字型的著作財產權,否則單獨使用輸出的字體,是沒有問題的。且根據著作權法,如果以youtube影片為案例,其實字型在整部影片裡面佔的比例非常小,通常就是字幕或一點特效,雖然影片營利,但拿來吸引觀眾及點閱率的是影片本身,而非這個字型本身去吸引觀眾獲利,就「利用結果對著作權在市場與現在的價值」,其實應該影響不大。
使用者可以這樣求自保
目前,新 細 明 體、標楷體到底能不能商用,目前還沒有定論,創作者若擔心自己是否也會不小心侵權的話,其實在Mac 使用內建的字型都可以安心商用,或可以使用「自由授權」的字體,像是Google 與 Adobe 聯合出品的思源體,再者可以付費選擇支持字型廠商,都可以免於侵權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