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近日宣布將推動三級機關首長可由政務官擔任的修法,擬引進外部專業人士擔任三級機關首長,此舉係為解決小英政府上台後,因現行組織法,在人事任用空間上舉步難行的問題。
目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行政院為一級機關,所屬各部會依層級為二級機關,各部會底下的單位則為三級機關。目前中央機關82個三級機關首長中,除了健保署長之外,通通都是考試任用的常務公務員,並且在新政府上任後,依據組織法,各部會只能有五名政治任命的機要人員。
五名機要,要負責所有所轄三級單位的協調、政策溝通,談何容易?所以部會往往要透過借調、約聘等方式來取得更多政治幕僚的人力。而走借調、約聘的機要人力,往往受限於現行人事制度的薪資結構,即使身負重任(工時長、壓力大),還是得依據公務員俸等表來支薪,領的也就是4萬多元的薪水。
雙軌制,另一場權力分配遊戲?
部會之下的三級機關呢?事務官的搬動更是困難,要找一個位置出來,往往得等有人請調、退休,才能有輪動的機會,因為人力制度的僵化,從新政府上任,到實際把人擺好,往往已經一年半載過去了。反映在現況上,就是很多政策都推不到位。
因此,三級機關首長採用政務/事務官任命的雙軌制,的確能讓新政府在人事任用能更有彈性。不過,大家擔心的,是會不會又成為另一場權力分配遊戲。但這是另一層次了,在創造用人彈性/政策推動的面向上,修法是值得一試的。
不過,即使政策規劃階段再好,到了事務官系統的執行狀況才是關鍵。「好的政策,由對的人執行,才會讓好事發生」。
比方說,甫上任的資訊政委唐鳳,認為要擔任「公僕的公僕」,成為架橋者,讓數位符碼進入公共政策溝通的場域中,不過,要架起這座橋,還得有人來打基底。行政部門若沒有對數碼工具孰悉的事務官可支援時,唐鳳可能會面臨眼光精準卻缺手缺腳的情境。
因此,政治改革的過程,不能不談常任事務官(公務員)的角色。
目前的公務員任命,主要是透過高普考/地方特考的分發制度,這種科舉時代延續下來,靠筆試任用的制度,環顧世界先進國家,台灣應該獨步全球..
「事求人」程序緩不濟急
這種公務員的選才方式,讓機關面臨「來者不知何人」的風險,所以有些機關,寧願把缺額開到政府「事求人」系統上。
事求人就是政府的104,雖然用人機關開出的徵才條件往往都是「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xx條之情事、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主動積極、細心」這種有寫等於沒寫的條件,但至少,用人機關透過面試程序,至少可以了解應試者的特性、專長及應變能力 .. 等等。
但是,經由事求人程序,從職缺放上網公告10天→辦理面試→召開人評會→發商調函予錄取者機關→錄取者機關同意商調→發派令→收到派令後30天報到。往往來說,從職缺開出,到錄取者正式報到,少則三個月,長則半年,往往緩不濟急。對於要推動產業政策、有業務急迫性的機關,怎麼可能等待這數個月的人力空缺 … 只好從業界找人,但政府薪水是死的,這樣的業界人才往往在政府待不久,造成政策執行的不連貫 …
沒有不適任「退場機制」
除了上述提到的事務官調動頗費時,基層人員要往上走,也只能等待、等待、還是等待,對照中國強制50歲的公務員,如果沒有升到一定的位階,便得從主管職務退下,台灣政府沒有提供主管的退場機制,導致已經戰鬥力快歸零的,還繼續在那個位置,又不得不刷存在感,於是,長江前浪壓後浪,灘頭上,一堆被卡死的茫然靈魂。
而這種現象在未來會不會更嚴重?我猜想是會,如果我們繼續把退休年齡往後延的話。幸好,年金改革第十六次會議結論把「退休金請領」及「退休年紀」脫鉤,這樣應該會讓一些人願意晚一點領退休金,但早點退休。
以「改革」這件事來說,我們的確需要更有彈性的用人制度,除了採用政務官擔任行政首長之外,也必須創造更能促進人力流動的事務官升降制度,包含讓不適任的主管有退場機制,以及讓業界專才能以市場行情的薪資進到政府工作,才能讓整個整府帶來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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